5-6岁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情绪能力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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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9989 论文编号:sb2019102218270428295 日期:2019-11-20 来源:硕博论文网

第一章 前言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到其他地方打工,而把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人代为照顾的且年龄低于 18 岁的儿童。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我国目前不满 17 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高达 6972.75 万人,其中 0-5 岁的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所占比例为 38.37%,与 2005 年相比,增幅达 47.73%[1]。作为一个规模快速膨胀的特殊群体,有研究发现,由于父母教养责任缺失及监护人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同龄的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更容易出现自尊感低、情绪不稳定及人际关系紧张等情绪问题[2]。情绪是个体心理体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建立、维持和改变个体与外界关系的能力,情绪能力主要包括情绪理解和情绪调节两个方面[3]。研究发现:情绪能力对儿童的人际关系、社会性发展及学业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留守儿童的情绪认知能力越强,其人际关系和情绪控制方面等社会适应性就越强[4]。情绪能力较低的儿童,则恰恰相反,在面对消极的情境或挑战时,常常会表现出难以控制自我的不良情绪,从而影响到自身的人格和认知能力的发展[5]。且有过留守经历的儿童,长大后相比普通成年人会更容易产生诸如负性情绪、低自尊等心理健康问题。因此,关注留守儿童的情绪能力的发展,对帮助其积极应对挫折、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及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虽已有大量的研究表明,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这一群体表现出各种问题,其中,情绪和社会化这两方面尤为突出。但面对我国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如此庞大的一个特殊群体,在中国知网上搜索相关的情绪能力研究,却鲜有以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为研究对象的相关的研究。从内容上看,大都以情绪能力的其中一个方面展开深入研究,或以情绪能力的其中一个方面结合其他方面进行研究,如情绪理解能力与同伴关系、家庭类型对情绪理解能力的影响等。从研究的对象上看,大都以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普通学龄前儿童、聋童、孤独症儿童、智障儿童为主,以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为研究对象的深入研究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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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1.留守儿童

1.1 概念界定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留守儿童概念的界定尚未达到统一,通过查阅文献发现:最早提出留守儿童的概念是研究者一张,1994 年,他结合已有的名词‘留守女士’、‘留守男士’和‘留守老人’及当时孩子的留守情况来定义,认为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出去外国学习、打工,而被留在国内由祖辈代为照看的孩子[6]。在留守儿童的年龄上,段成荣、周福林提出留守儿童的年龄应在 14 周岁以下[7]。而王青则将儿童的年龄分成了两段,即学龄前留守儿童(0-6 岁)和学龄期留守儿童(6-18 岁)[8]。在留守时间的长度上,到目前也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有研究者认为,应该以父母一方或全部外出务工一年以上为标准,有的则认为半年、四个月甚至三个月就可以划分为留守标准。尽管各个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留守儿童的概念做出了不同的界定,但纵观所有的概念界定,可以总结为只要是低于 18 周岁儿童的父母全部或单方外出打工的,该儿童往往就被认为是留守儿童。综上,本研究将其概念界定为指父母全部或单方外出打工,打工时长超过三个月的,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人照顾的 5-6 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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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
通过查阅文献发现,留守儿童的实际监护人是我国学者进行留守儿童区分的主要依据。2002 年,李庆丰将留守儿童分为了隔代监护、上代监护和自我监护三种类型[9]。叶敬忠和王伊欢从社会学的视角,认为留守儿童可以细分为四种类型,并将单亲(父亲或母亲)监护纳入其中[10]。段成荣和周福林则更为具体的将单亲监护分为与父亲单独留守和母亲单独留守、上代监护分为与父亲及其他亲人留守和与母亲及其他亲人留守、单独留守和与其他亲人留守等六种类型[11]。而在本研究的情绪理解能力实验中,将对留守儿童中的单亲监护、隔代监护和上代监护这三种类型做进一步的分析与探讨。
1997 年,戈尔曼提出情绪能力是个体通过学习获得技能并将其运用到具体情景中的能力,是一种以情绪智力为基础的习得能力。而我国学者姚端维等人提出,情绪能力是个体建立、维持和改变与外界关系的一种能力[3]。李欢基于姚端维的定义之上,认为情绪能力也属于情绪智力的一部分[12]。刘婷结合研究对象,提出情绪能力是幼儿在辨别、理解自己与他人情绪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调节、控制和适当表达情绪的能力[13],张琴琴和王芳强调“情绪能力也是一种帮助幼儿自己应对挑战、达成目标,以便自己有效参与社交互动的适应性情绪反应[14][15]。”本研究侧重于考察 5-6 岁农村留守儿童对自己和他人情绪的理解,故参考姚端维和张琴琴的观点,将情绪能力定义“儿童能够察觉、理解自己和他人情绪,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调节、控制和适当的表达,从而维持与改变自身与外界关系的能力,主要由情绪理解和情绪调节两部分组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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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一 5-6 岁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情绪理解能力的比较研究............17
1. 研究目的........................17
2. 研究假设.............................17
第四章 研究二 5-6 岁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情绪调节策略的特征........................36
1.研究目的...............................36
2. 研究假设...................................36
3. 研究方法.........................36
第五章 情绪理解能力与情绪调节策略之间的关系....................44
1.情绪理解能力与情绪调节策略之间的关系......................44
2.小结..................................45

第六章 讨论与分析

1.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情绪理解能力的特征
心理理论研究认为,幼儿期是个体社会认知发展及发生变化的关键时期,一般 4 岁的儿童便开始获得心理理论,并能够了解和推测自身或他人的情绪、信念及愿望等心理状态,以此对自身或他人的行为做出预测和解释。这与本研究的研究结果一致,5-6 岁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均已获得了情绪理解能力。
在本研究中,从儿童情绪理解的总分上看,5-6 岁农村留守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显著低于非留守儿童,但在情绪理解的不同任务上,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也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这一结果与 2014 年展宁宁的研究结果一致[68]。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非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儿童的情绪情感的关注和支持更多,且亲密的亲子关系有助于儿童的情绪理解发展。而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失,家庭环境的变化,情绪情感得不到及时的回应与支持,甚至遭到监护人的忽视,因而导致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得不到全面的发展。
基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情绪理解能力的比较分析之上,进一步对留守儿童中三种监护类型留守儿童探析发现,单亲监护留守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高于隔代监护留守儿童和上代监护留守儿童。这可能是因为单亲监护留守儿童虽然只有一方父母在家,但毕竟不用寄人篱下,当遇到困难或面对消极事件时,还能及时得到一方父母的支持与交流,相比双亲都不在家的隔代监护留守儿童和上代监护留守儿童,单亲监护留守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能得到更多的引导和培养,心理上对家的归属感也更强。而隔代监护留守儿童和上代监护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双方都不在身边,年长的祖辈或其他亲戚由于教育观念落后、思想传统、文化水平和生活条件有限且不便严格监管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对儿童的照顾一般只限于满足儿童的生理需求,很少能兼顾到儿童的心理需要有关。再是当儿童身处消极情绪时,儿童与祖辈的代沟较大,与其他亲戚的关系又不够亲密,无法达到有效的情感交流。因此,儿童的情绪、情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关注和回应,使得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得不到发展。且范兴华等人对不同监护类型留守儿童的问题行为进行研究,同样发现,祖辈监护留守儿童与上代监护留守儿童在问题行为的发生率、攻击、适应困难等问题上要高于单亲监护留守儿童和一般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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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1.总结论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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