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1 欺负行为的概述
1.1 欺负行为的含义
学者奥韦尔斯[1]认为,一个学生被欺凌、成为受害者是指当他(她)被一个或多个学生经常、持续地施以负面行为,造成对方不适。在奥韦尔斯看来,欺负行为必须具备三个典型的要素:是一种故意侵犯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双方力量不对称;属于虐待的一种特殊形式。
英国学者夏普和史密斯[2]等将欺负行为定义成系统的权利虐待。社会群体中,往往通过能力、地位等形式形成某种权力关系,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属于权利虐待要依据具体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具有挑衅性;行为重复发生;受害者不具备有效的报复条件和手段。
台湾学者 Ming-shinn Lee[3]认为,欺负行为是一种欺负者和受欺负者之间力量不对称权利系统。
本研究结合我国实际特点,采用我国学者张文新[4]对欺负行为的定义:欺负行为实际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攻击,或者说攻击性行为的一个“子集”,通常情况下是指力量占优势的一方对力量占弱势的一方实施的攻击性行为,最明显的特征为行为双方力量的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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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欺负行为的类型
根据欺负发生形式,欺负行为可划分为直接欺负和间接欺负两种。直接欺负包括直接的语言欺负,如辱骂、嘲笑、威胁等和直接的身体欺负包括抓、踢、推揉等。间接欺负也叫心理欺负或关系欺负,其主要特征是需借助第三方实施的一种欺负行为,如散播谣言、说坏话、挑拨离间、游戏活动排斥等。
张文新依据欺负现象发生的方式,将欺负行为划分为身体欺负、言语欺负和间接欺负[5]。
Ming_Shinn Lee [6]等根据欺负的内容和形式,将欺负行为划分为语言欺负、身体欺负、性欺负、社会欺负、防御性欺负以及网络欺负。
也有学者根据欺负现象中扮演的角色,将参与者分为欺负者、受欺负者和旁观者[7]。目前出现更加细致的划分,包括欺负者、受欺负者、局外者、欺负行为协助者、欺负行为强化者、受害者的助人者这六种类型。
根据研究的相关背景以及幼儿年龄特征,本研究采用我国学者张文新的划分,即身体欺负、言语欺负和间接欺负三种类型。
首先,幼儿欺负行为受其自身认知局限性的影响。幼儿心理学研究表明,幼儿由于年龄小,认知带有自我中心性,对于事物的认识往往从表面出发,对自身的行为缺少正确认知。其次,幼儿欺负行为与个体气质密切相关。相关研究[20][22][41]表明,具有困难气质类型的幼儿更可能表现出攻击行为。由于幼儿不能正确表达情绪,不懂得运用合理方式宣泄消极情绪,欺负行为在幼儿之间便容易发生。再次,幼儿欺负行为与幼儿个性特征有关。研究表明,被欺负者的性格通常比较内向,性格比较安静。如学者陈旭平[59]研究了幼儿欺负行为与个性的关系,发现经常受欺负的儿童往往具有性格内向、不自信、敏感多疑等特点。最后,幼儿欺负行为与个体情绪状态有关。发展心理学方面的研究表明,婴幼儿的情绪表现非常丰富,容易欺负别人的幼儿通常缺乏移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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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实证研究
1 研究目的与假设
1.1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一:了解幼儿欺负行为的特点及城乡差异;
研究目的二:考察父母教养方式的特点及城乡差异;
研究目的三:考察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欺负行为的关系;
研究目的四:探究性别、年龄在父母教养方式与幼儿欺负行为关系之间的调节作用。
1.2 研究假设
研究假设一:幼儿欺负行为存在年龄差异、性别差异,男孩欺负行为要多于女孩。
研究假设二:城市与农村的父母在教养方式上存在差异,城市父母在民主平等、情感温暖、溺爱迁就维度上得分高于农村父母;农村父母在惩罚严厉、拒绝否认维度上得分高于城市父母。
研究假设三:城市幼儿与农村幼儿的欺负行为存在差异。
研究假设四:幼儿性别在父母教养方式的部分维度与幼儿欺负行为关系之间存在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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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方法
2.1 被试
本研究一个选取了济南 2 所幼儿园(其中城市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各一所)的 635名 3-6 岁幼儿作为被试,其中,城市幼儿一共 387 名,占总人数的 60.9%;农村(含乡镇)幼儿一共 248 名,占总人数的 39.1%。其中小班人数 208 名,占总人数的 32.8%;中班人数 199 名,占总人数的 31.3%,大班人数一共 228 名,占总人数的 35.9%。其中男孩共 328 名,占总人数的 51.7%,女孩 307 名,占总人数的 48.3%。
本研究中被试父母的职业、学历、家庭月总收入、家庭结构以及是否独生等的具体分布状况见表 1.本研究中城市父亲职业以国家机关、军队、公司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主,占 43.5%;其次为专业技术人员(6.70%)、个体经营者(4.17%)、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35%)、商业和服务人员(2.87%)、临时工、无业或待业中(0.48%)、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0.32%);农村父亲职业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占 9.72%,其次依次为个体经营者(9.41%)、商业、服务业人员(5.74%)、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5.26%)、临时工、无业或待业中(5.26%)、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59%)、国家机关、军队、公司或事业单位负责人(1.28%)、农林牧副渔、水利生产人员(0.32%)。城市母亲职业以国家机关、军队、公司或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主,占 17.09%;接下来依次为专业技术人员(12.30%)、 商业、服务业人员(10.7%)、临时工、无业或待业中(9.27%)、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5.75%)、个体经营者(5.59%)、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0.16%)、农林牧副渔、水利生产人员(0.16%)。农村母亲职业以临时工、无业或待业中为主,占 13.58%;接下来依次为商业、服务业人员(9.42%)、专业技术人员(6.23%)、个体经营者(5.11%)、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2.08%)、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1.60%)、国家机关、军队、公司或事业单位负责人(0.64%)、农林牧副渔、水利生产人员(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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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实证研究...........................191 研究目的与假设.............................19
1.1 研究目的........................19
1.2 研究假设.........................19
第三部分 教育建议........................40
1 抓住教育关键期,重视对中班阶段幼儿欺负行为的干预............................40
2 重视男女差异,提高教育的艺术性和科学性..............41
3.改善父母教养方式,科学养育子女...................42
第三部分 教育建议
1 抓住教育关键期,重视对中班阶段幼儿欺负行为的干预
前面研究结论表明,中班孩子阶段的欺负行为最多,显著高于小班和大班阶段的幼儿。因此,必须重视对中班阶段幼儿欺负行为的干预。那么,该如何对幼儿出现的欺负行为进行干预呢?
首先,欺负行为发生时一定要及时制止。在孩子出现打人、骂人、咬人、踢人等欺负行为时,一定要迅速抓住孩子的手制止他的攻击性行为,并且告诉他打人的行为绝对是不对的。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千万不要当着其他孩子的面给出现欺负行为的孩子贴上“坏孩子”、“小霸王”的标签。在没有弄清楚孩子为什么愤怒和欺负别人的原因之前,不要妄下定论。然后告诉孩子老师(或者家长)理解他的坏情绪,每个人都会有好情绪和坏情绪,帮助幼儿平复心情。最后引导孩子说出自己生气发脾气的原因,教会孩子正确发泄坏情绪的方法以及学会用正面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感受。告诉孩子生气了不要动手,可以严肃得告诉别人“我很生气”或者拍拍桌子表示自己生气的情绪,而不是动手打人。如果孩子是因为没有得到满足而发泄自己的情绪,也一定要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的原因。
其次,父母和教师要坚持原则,不能妥协。幼儿自我意识已经开始发展,认知能力相应也得到一定的发展,但依然无法理解情绪和行为之间的联系性。他们会以为哭闹、打人能够解决问题,以此达到自己的需求。因此当孩子出现以哭闹、打人、骂人等方式时,大人一定要让他们明白事实上他们是错误的,坚决不能妥协。可以采用“延迟满足”和“冷处理”的办法,在孩子因为得不到满足而发脾气、打人的时候,冷处理的方式要比立即回应要更加有效,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具有一定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在“冷处理”和“延迟满足”的过程中,孩子能够逐渐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对,逐渐学会用正确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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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自身树立好榜样,切忌过分严厉与惩罚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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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父母自身树立好榜样,切忌过分严厉与惩罚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