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完善公司治理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两个课题。处理好二者间的关系,可以有效推进企业、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两会”代表提出,企业在为社会贡献经济效益时,应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兼顾环境生态保护的企业职责。“企业社会责任”再度成为热词。 企业兼有经济部门、社会组织双重身份,应当自觉履行社会职能。这要求企业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环境问题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越来越突出,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层出不穷:兰州“4?11”自来水污染事件、天津滨海新区爆炸、全国性雾霾围城、北京首发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等。社会责任缺失案件频发让公众猜想,是不是企业治理机制的缺陷导致了社会责任表现不理想?通过完善外部治理环境能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15 年“史上最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环保监管层层加码,污染治理与应对的措施增多,环境监测机构的法律地位更加明确。种种举措也表明我国正在优化企业外部的治理环境,促使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我国处于经济上升期,产业结构升级未完成,粗放的生产方式必然导致了工业固废产生量呈逐年上升,最终污染环境。据统计,第二产业是我国经济增长中坚力量,与民生息息相关。据统计局统计,2013 年我国工业增长值比重达43.9%,六大高耗能行业(化学品制造、金属冶炼加工、石油提炼、发电供热等),煤炭、电力、原油等能源消耗量持续增长。这类重污染企业是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的主要源头,技术革新短期内难以完成。所以,此类重污染企业在“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速”的博弈中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早期学者在评估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时,主要考虑经济、法律、道德责任层面,但针对重污染企业,笔者认为,应当扩展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将自然环境作为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之一,增加“环保投入”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更科学地分析评价重污染企业社会表现。究竟是哪些因素阻碍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这些因素又是如何影响着企业的行为?应该如何优化这种情况?需要深入研究。沈洪涛(2005)、高汉祥(2010)等众多学者认为,如果企业拥有完善的制度、合理的治理机制,能够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更好地协调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
1.2 国内外研究回顾
早期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企业应当为谁负责”“社会责任的范畴是什么”展开。Dodd& Belli 在上世纪初展开了论战。Dodd 指出,是利益相关者赋予企业管理层权力,他们理应对职员、顾客及工作承担社会责任,并视之为职业操守。而 Belli(1932)则提出相反的观点,他表示股东才是企业应当关注的利益主体,提升股东权益,为股东创造利润才是管理层运行公司的最终目的。随后在 1954 年,Belli 又转而支持 Dodd 的观点,认为公司可以同时兼顾社会责任与赚取利润。至此,股东至上主义开始动摇,企业社会责任观得到广泛的支持了。 CED 美国经济发展研究会(1971)发表《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首次提出“社会责任同心圆”概念。这是一个以经济职能为内圈核心的圆组,用来概括企业履行社会职责的范围,外圈依次为社会职能、可持续发展与环保职能。强调企业要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并承担社会进步职责。 Carroll(1979)进一步细化了社会责任范畴,提出了“三维概念模型”,用来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模型将社会责任划分为三个维度,其中第三个维度特别指出企业要关注社会问题:生态环境的保护、安全生产等。Berman、Wicks、Kotha 和 Jones(1999)基于 KLD 指数对企业社会责任展开研究,依此建立了实证模型。他们把“员工、环境、多元化、产品安全以及与社会的关系”定义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学术界对各利益群体的划分更加具体,由单纯的理论发展到数据的综合运用,开始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构成要素。
.......
第 2 章 相关理论的概述
2.1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这个名词初次被指出要追溯到 1927 年,在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的一场经理就职演说中,他认为公司有理由为利益相关者服务。①直到 1963 年,利益相关者才第一次以概念的形式,由美国斯坦福研究所定义为“企业生存所依赖的群体。”②直到现在,国内外学者仍在尝试用新的表述去更完整的界定利益相关者。 Ansoff(1965),在管理学著作《公司战略》中写道,“为了达到企业发展的目标,应该去减少企业众多利益相关者间的相互冲突,并尽量满足其要求”,他认为股东、管理层、工人、供货商和销售商等,都应该包括在利益相关者群体中。③Rhenman(1968)把利益相关者视为“依附公司实现自身目标,并能够影响公司永续存在”的群体。Mitchell &Wood(1997)在一篇论述中归纳得出,自利益相关者首次被定义后,共出现了 27 种清晰的概念阐述。至今还没有一种标准定义是各界学者所认可的。 但是,其中 Freeman 和 Clarkson 提出的概念诠释得到了众多学者引述,堪称经典。Freeman(1984)认为“利益相关者是可以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者受到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的人和团体”,这个定义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我们能想到的股东、债权人、工会、顾客、分销商等主体外,社区及工会、环境、政治团体甚至媒体等都可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联系起来。④这种定义下的利益相关者涉及面广,所以被看作“利益相关者的广义概念”。然而,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过于宽泛的阐述会导致很难精确计量。定义和理论最终需要为实证研究服务,将概念量化细化才能准确匹配数据。学者们意识到广义定义的缺陷,开始寻找“狭义概念”。Clarkson(1994)引入了“投资专用性”概念,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以人力、物质或财务资本投入到企业中,并为此承受企业活动带来的风险的人”,强调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密切联系,二者共享经营成果、共担风险。
........
2.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概念的出现早于利益相关者。1916 年,Clark 最先将“企业经济与社会责任”这二者结合起来;至 1924 年,Sheldon 首次在书中指出,“企业的责任需要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以及道德影响”;后来,Dodd(1932)再次证实,“企业管理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什么,多国学者各抒己见。“企业社会责任之父”Howard·Bowen 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中,以商人的眼光将企业社会责任表视为“商人根据社会的需求和价值取向,向政府机构靠拢、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决策行为的义务。”①Davis(197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内部管理层在满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兼顾增进社会整体的权益的义务。”Carroll(1979)提出,经济、法律、伦理、自愿责任这四要素应包括在责任框架中。ISO 组织于 2010 年公布的《社会责任指南标准》明确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指其要对自身经营行为给社会、环境造成的后果负责。”我国学者卢代富(2002)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以外的增进社会福利的义务,如对员工的责任、对顾客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社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①现代市场经济的终极目标应当是“全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观点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随着西方社会主要国家工业化的完成和现代公司制的产生,社会财富过度集中在小部分人群中,催生了“权力”;Berle、Means(1932)提出,“经济权力聚集能够和现代国家的权力相提并论。”②然而,在经济社会中,企业兼有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企业有权获得经济收益,更要承担社会责任。Davis(1967)建立“权力—责任 Model”,分析说明“企业社会责任来源于其社会权力,有权即有责”;③此外,他进一步提出“责任铁律原则”,告诫如果没有履行社会责任将导致企业丧失其权力及地位。后来随着“管理者资本主义”的诞生,加之后工业化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经济危机频发、生态破坏愈发严重:资源滥用、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物种多样性遭到威胁等,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公司 “良知”,必须考虑其他相关利益组织的社会需求,“股东中心主义”受到抨击。
.........
第 3 章 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相关性分析 ......... 24
3.1 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 24
3.1.1 重污染行业界定 ........ 24
3.1.2 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内容 ..... 24
3.2 重污染企业公司治理的相关性分析 ...... 25
3.2.1 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及原因分析 .... 25
3.2.2 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相关性 ........ 26
第 4 章 研究设计与假设 .......... 28
4.1 研究假设 .......... 28
4.2 研究变量 .......... 31
4.3 研究样本及数据来源 .......... 36
4.4 模型构建 .......... 37
第 5 章 实证检验与分析 .......... 38
5.1 描述性统计 ...... 38
5.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描述性统计 ......... 38
5.1.2 公司治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39
5.2 Pearson 相关性检验....... 41
5.3 多元回归分析......... 44
5.4 实证结果分析......... 46
5.5 启示与建议 ...... 47
第 5 章 实证检验与分析
文章选择了我国有代表性的重污染企业为研究主体,建立了包括环境因素在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模型,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环境多方面分析,研究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
5.1 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结果表示,样本企业的综合社会责任表现 CSP 平均值为 34.3%,其中,各利益相关者所得贡献率均值达到 0.85%、1.5%、0.24%、0.09%、0.57%、16.33%和 14.58%。我们可以认为重污染企业社会的履行情况不错,但是对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值出现严重两极分化,社会责任表现的效率和标准偏低。 从上表可知,整体重污染企业中,社会责任表现的最高值为 64.16%,远高于最小值 16.67%,变动幅度很大,表示在以化工为主的重污染行业中,不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水平差异很大。而且,企业对客户的贡献额最高,占 16.33%,其次是供应商与债权人,而对自然环境的贡献额仅为 0.09%,为最低值。 统计数据中没有出现负贡献率,但是标准差偏大,说明重污染企业受到内部因素,如企业公司战略、企业理念的不同影响,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也不同。此外,从贡献率的高低可以看出,企业依然把经济收益放在首要位置,对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的主体(客户、供应商、债权人)重视,尤其是客户,偏向于市场导向的生产模式。但是,对自然环境的重视度太低,重污染企业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表现方面,尤其是环境上,不尽如人意。


.........
结论
本文把重污染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划分为 7 类,包括股东、债权人、政府、环境、员工、客户、供应商。笔者认为在评价重污染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时应当考虑对他们的贡献,根据每一类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资产投入水平,确认各自的重要性(权重);再依据企业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贡献确认各自的“利益相关者所得贡献率”数值,加权相加各权重、贡献率,最终求出量化的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值。文章实证分析 2012—2014 年沪市 A 股重污染上市公司数据,分析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环境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 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不同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情况差异很大,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关注程度不同。依据实证数据,重污染企业对职工、生态环境、政府利益考虑不足,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较低。而公司内、外部治理变量会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能够改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2、通过比较回归模型的相关性分析与回归结果,笔者认为股权制衡水平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呈显著正相关,说明重污染企业第二至第十大股东的持股数量越多,越能够制约控股股东的独裁行为,能抑制控股股东违规行为,保障社会责任的履行。董事会规模、会议频数、市场竞争力与企业社会责任是显著负相关,产生了负面的影响。说明董事会结构与外部的市场监管没有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责,导致企业实际经营者只顾短期经济利益,唯利是图,不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忽视了企业长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其他公司治理指标,管理层薪酬激励水平与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呈正相关,但是实证结果不显著。说明薪酬机制未发挥激励作用,难以保证管理层与公司目标一致性,忽略公司的社会效应。可以结合其他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等,提高管理层违规成本,制约他们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为了维持高薪酬高待遇,管理层会督促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