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少数民族教育优惠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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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5200 论文编号:sb2014090213083210357 日期:2015-05-12 来源:硕博论文网

引言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由国家保障实现的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确认和获得保障的一项基本人权。“我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口。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表现为:①分布地域辽阔。少数民族在全国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居住;②分布极不平衡。西北、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别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30. 1%和29.4%,而华东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1.9%;③大杂居、小聚居且民族地区人口密度较小。” 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核心,对于少数民族学生而言,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我国实施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就是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我国教育同样也做了重大部署,将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偏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②2000年至2013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上升,主要是依赖于义务教育的普及和人口的更替,而全国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更多依赖于高等教育的普及,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盲率仍然偏高。所以,民族地区高考加分的政策不但不能动摇,应该加大力度,减少教育不公平对民族地区学生的影响,增加民族地区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缩小各类教育差距。因此推进少数民族教育,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高少数民族素质,有利于发展和维护少数民族文化,有利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公平教育机会。这些举措符合科教兴国战略,符合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方向,对于我国教育体系的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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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西方民主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经历了从一元文化政策到二元文化政策最后到多元文化政策的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对于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进行了大量的实证调查,如美国的《科尔曼报告》中,科尔曼认为,教育平等就是以平等为基础对待不同人种和社会出身的人,不论社会背景如何都要有不受任何歧视的进行学习的机会;美国盛行的“肯定性计划”,就是平等保护不同教育体制下少数种族、民族学生的受教育权,国家在平等保护教育领域中优先补偿曾遭受歧视的少数种族、民族后代的学生。法国在美国的优先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允许和保障各民族的文化共同发展,对曾受歧视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民族使用积极的差别、补偿的差别;而加拿大宪法,注重实质平等和保护少数民族弱势群体,承认个人与群体之间存在差别,强调平等权并不排斥合理的差别对待。德国法学界对平等受教育权一直在做研究探讨,现有研究成果包括:“第一,入学权的平等保护方面。第二,平等与合理差别的审查基准问题。第三,对受教育权问题上,扬弃“特别权力关系”。另外,还要将种族平等意识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各个方面。对少数民族给予更多的接纳、理解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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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高校少数民族教育平等的相关理论


(一)受教育权与平等权
作为一项权利,受教育权处于复杂的概念中,既与权利范畴的多样性有关,也与教育观念的复杂性有关,任何对受教育权所做的定义,都必须综合考虑权利观念与教育观念的相互联系。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国家给予均等受教育机会和要求国家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条件,通过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资金的帮助来发展其个人能力的基本权利。公民在社会上得以平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就是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接受文化、科学等训练的权利。主要包括:(1)公民按照能力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考试制度,使有一定能力的公民享受相应的教育。(2)享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因能力之外的原因而受不平等待遇。(3)受教育权通过不同阶级和形式得到实现。” 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学者对受教育权的本质认识各持己见,根据学者们的基本观点,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种:“公民权说、生存权说和学习权说”。②公民权说认为,公民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公民因受教育权而具有政治能力并要求国家提供接受教育的条件,从而保障享有主权公民在民主制度下的参政权。英国学者道格拉斯.郝德逊认为,“适当的教育是公民更理性地行使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前提,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民也是保持民主结构与理念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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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
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是高校招生对不同族别的考生采取不同加分照顾,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该政策是在尊重民族差异存在的现实条件下,基于历史民族歧视和自然条件严酷、经济落后等社会环境差异,为了更好地保证各民族共同发展而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所谓民族差异,在教育发展不公平上主要表现为横向差异和纵向差异,更进一步就是汉族考生与少数民族考生的教育差异,同一少数民族内城市考生与农牧区考生受教育的差异。国务院及国家教育部门对少数民族考生釆取高考加分、设置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计划等,根据当地民族地区的教育状况、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了引进人才,实现社会目标期望值,高校通过实施加分、优先、降分等优惠措施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本着合宪且必要的平等补偿原则从而维护少数民族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最大的特点就是差别待遇,保护的重点是少数民族考生免受歧视。该政策是在民族平等这一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下,针对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本身无力实现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的现状,在经济、文化、社会现实发展等方面所给予的帮助及其优惠。对少数民族考生采取优惠性差别待遇,是在补偿历史就民族歧视和处于劣势社会背景下,使他们免受歧视,能够与非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从而达到事实上平等。因此,存在合理的差别待遇并非就违背宪法上的禁止歧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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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实施的现状分析......... 19
(一)髙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实施现状......... 19
1.受教育的机会 .........19
2.教育的标准和素质......... 20
3.教育的条件 .........20
(二)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问题分析......... 24
1.高考移民现象 .........24
2.录取少数民族受惠标准不合理 .........24
3.按省分配名额的地域歧视......... 25
4.录取加分优惠政策对教育平等的反向歧视 .........26
四、髙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完善......... 28
(一)完善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具体对策......... 28
1.严格落实政策,维护少数民族考生权益......... 28
2.优化录取,保障受惠主体多元化 .........28
3.效仿内地藏、新班,增设内地青海班......... 29
(二)改革高校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 30


四、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完善


(一) 完善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具体对策
高考移民现象愈演愈烈,不仅扰乱高考秩序的稳定,更是侵犯了少数民族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由于高校对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力度很大,一些长期生活在大城市的汉族考生移入到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倾斜的边远地区参加高考。依照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一些高考移民迁移户口是经过合法程序,在当地报考是合法的,但是高考复审或录取时被取消资格。这正是由于我国没有出台一部统一的异地高考政策,异地考生都是以各地政府地方性文件规定为主,而国家对各少数民族地区高考加分档次不同,同时各地方对于异地考生报考限制条件也均有所不同,因此,才出现高考移民的“暗箱操作”:一方面许多高考移民不惜花重金移入少数民族地区,侵占当地教育资源,损害了当地少数民族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另一方面,因民族身份或户口等问题取消移民录取资格,一味打击高考移民,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发展。针对高考移民现象,我国教育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异地高考政策,各地方政府在教育部门规定的异地高考政策的基础上,再结合本地教育资源、国家教育经费投入等实际情况出台有关异地考生的高考政策以及取消资格的补救措施,使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异地高考政策,着实保证各少数民族考生充分享有优惠政策的给予,同时也尽最大可能保障每位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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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少数民族教育的盛衰关系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成败,关系到国家安全统一、和谐发展,因而保障少数民族考生平等受教育权,就是在坚持各民族共同的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我国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重要体现就是实施高校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在尊重民族差异存在的现实条件下,基于历史民族歧视和自然条件严酷、经济落后等社会环境差异,为了保证更好地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而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从而既符合了 “补偿少数民族”和“保证高校中一定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公共利益,同时也更加符合平等原则。本文的写作是以教育平等为视角对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一个粗浅探讨,由于能力、搜集资料上的局限性,还存在很多不足及有待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第一,理论创新绝非易事,有创新也只能说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取了不同的路径和方法。例如:目前关于对少数民族加分优惠政策的专著,都比较集中在教育学方面,特别是对教育公平的含义或内容上;而在法学方面,期刊上与少数民族加分优惠政策有关的文章较多但比较分散,而从宪法学角度研究该项政策的文章在中国知网搜索结果显示的仅有8篇文章,所以需要与其他部门法认证整理和整合,涉及课题研究方面的最新数据获取也有一定难度,需要写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并进行论证有一定的难度;第二,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由于笔者能力有限,不能多地对少数民族受教育状况进行实地考察,仅以笔者所在的青海为例证材料,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教育相关研究资料匮乏,加上调研可能不充分,本文没有单独将少数民族地区受优惠政策的现状进行比较分析,由此可能成为研究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一大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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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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