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债务重组财务管理研究——基于中国陷入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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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50255 论文编号:sb2018072108474922191 日期:2018-08-07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财务管理论文,本文根据企业债权人的性质将债务重组的对象分为金融类债权人与非金融类债权人,依据债权人是否申请司法途径将债务重组分为私下债务重组与法定债务重组,分别研究政治关联、银企关系对债务重组发生、重组对象选择、重组途径选择的影响。

1绪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前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步伐备受关注,自1990年以来上市公司的数目及规模以惊人的步速前进。在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的总数已达2827家,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运转中最具发展优势及潜力的群体,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从不同企业的发展史看,一些企业经久不衰,也有一些企业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走向破产之路。由于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一些企业陷进财务困境的泥沼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赵国忠认为企业的财务因素、治理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是影响财务困境的三个主要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困境的直接原因是财务因素,诱发财务困境的深层原因是治理因素。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之后不仅使投资者、债权人与其他相关利益者受到伤害,而且会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通常,有三种途径可以解决企业的财务困境:资产重组、破产清算或重整、债务重组。我国在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破产法》主要有清算、重整、和解(即法定债务重组)三种破产程序。选择破产程序的公司有两种结果:一是通过法定债务重组或重整方式改善企业经营业绩以继续经营;二是清算,用清算资产的价值偿还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索取权。李钢等根据债务人是否选择破产保护程序把企业的财务困境理论分为私下和庭上两种解决理论。破产清算机制是把没有效率的企业过滤出市场的过程,但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并不都没有效率。重整可以挽救虽陷入财务困境却有希望复兴的企业。和解是指债务契约双方针对债务契约的重新安排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其实质是法庭监督下的债务重组。相对于和解而言,重整制度更加有效的推动企业再建。重整与和解都是正式的庭内司法渠道,程序严谨复杂,司法介入也很多,耗费大量的成本和时间。作为司法程序的一种补充形式,经债务契约双方协商达成的庭外债务重组方式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青睐,这种方式避免了大额的司法成本,更加灵活便捷,并且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对债务人的不利影响。同清算与重整相比,债务重组是上市公司摆脱财务困境的有效途径,我国政府部门、投资者与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十分关注陷入财务困境的上市公司的出路,因此探宄如何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帮助陷入困境的公司走出财务困境是一个非常有研究价值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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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1)为债务重组研究提供经验证据
在财务困境及债务重组的经典理论基础之上,本文研宄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的债务再谈判机制。首先界定债务重组的内容,然后将债务重组的决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是否发生债务重组、跟谁发生重组、通过什么途径进行重组。以企业负债的类型(经营性负债与金融性负债)将债务重组对象划分为以供应商为代表的非金融类债权人和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类债权人,经营性负债拥有“自我清偿”特质,而金融性负债到期必须还本付息,两种负债致使企业陷入困境的程度不同,企业是否会发生重组以及与谁重组也会不同。以贷款人是否申请法律程序可以将重组途径分为私下和庭上两种债务重组方式,到底选择哪种重组方式还受债务契约双方谈判力度的影响。文章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研究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对债务重组的发生、对象选择与途径选择的影响,填补了国内两种“关系”对债务重组发生、债权人类型与重组途径的研究空白,同时对比这两种因素对债务重组影响的差异,并检验企业同时存在政治关联与银企关系是否比只存在一种关系对债务重组的影响更大,拓展了债务重组的影响因素研究,丰富了债务再谈判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财务困境理论以及债务重组理论。
(2)深化了政企关系与银企关系的相关理论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日趋成熟,然而当前经济的运行在一定的程度上仍受体制惯性的影响。政府在关键资源的配置上依旧处于主导地位,在信贷资源配置及融资成本、危机救助等方面,有政府背景或银行背景的企业有较大的优势。在中国转型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的市场、法律及金融体系尚不完善,没有关系的企业积极寻求建立关系。由于企业背景的不同及银行信贷等关键性资源配置的差异,使财务困境企业的债务重组情况也有所不同。目前学术界对两种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治关联、银企关系对债务融资、投资效率、企业成长性与企业价值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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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在研究政治关联、银企关系对债务重组发生、对象选择和途径选择的影响之前,本文先对相关概念的进行界定。
本文借鉴国内外文献,将政治关联定义为企业的高管团队或董事会成员拥有一定的政治关系,即董事会成员或高管现在或曾经在政府、党委、法院、检察院或军队任职、或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形成的政治关系。
与政治关联相比,现有文献对银企关联行为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在目前的文献中主要是研究银企关系对债务融资的影响。
本文借鉴杜颖洁和杜兴强对银企关系的界定方法并进行一定的扩充,将银企关系定义为企业的高管或董事现在或曾经在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与工农中建四大行相对应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任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四大行的不良资产,当企业发生债务重组时,可能企业不是与四大行谈判而是与其对应的资产管理公司谈判。
2016年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从中可以看出债务重组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二债权人做出了让步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负债、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四种方式。以资产清偿负债包括以现金资产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负债,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减免债务本金与利息等,不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和债务转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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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相关理论基础
2.2.1财务困境理论
严格地讲,一个公司被认为发生财务困境是不能支付公司的到期债务。根据巴塞尔II条款,当一个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期限超过预定期限,甚至超过90天时,这个公司被认定为“未履约”。企业的财务困难开始于债务契约中债务人的债务违约,可以将企业未履约看作一个两阶段的机制。在第一阶段,利益相关者可以展开一个调整债务公司资本结构的非正式重新谈判。一般而言,这会涉及债权人债务的豁免或者延迟债务人的债务偿还期限。在第二阶段,当私下重新谈判不成功时,他们可以申请正式的破产保护程序,债务契约双方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向法院申请清算或重组。比如,在美国,一家企业可以申请清算或重组程序。如果选择重组的方式拯救公司,那么债务人提出的重组方案需要得到法院批准和债权人同意。
在资本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为了保护信息劣势方的利益产生了契约机制。契约能有效地保障外部缔约人的利益,这也给外部缔约人如何合理分配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提供了保障。债务契约是企业与债权人签订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偿还贷款人借款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支付与企业的经营收益无关,当企业不能履行其承诺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对债务人企业提出破产清算以偿还其债权,此时,债务人企业的控制权转移到债权人手中。从债务契约的定义来看,它是一种权利给付的承诺,其签订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限制经理人的行为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将债务契约分为两类,直接债务契约(如企业发行的股票与债券、商业信用等)和间接债务契约(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取得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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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债务重组的研究假设............27
3.1政治关联、银企关系对债务重组发生影响的研究假设...............27
3.2政治关联、银企关系对债务重组对象选择影响的研究假设..........29
4研究设计..............35
4.1变量定义及衡量..............35
4.1.1被解释变量...............35
4.1.2解释变量...............35
5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债务重组发生的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43
5.1描述性统计及分析.........43
5.1.1政治关联、银企关系样本的分布及统计..............43
5.1.2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发生债务重组描述性统计...............44

7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债务重组途径选择的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7.1描述性统计及分析
陷入财务困境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有425家,根据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将重组途径分为两类:私下债务重组和法定(庭上)债务重组。首先,本文按“关系”进行分组对425家公司的重组途径统计分析;然后,按债务重组途径分类对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
7.1.1政治关联、银企关系与债务重组途径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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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研究结论及建议

8.1研究结论
本文在对相关文献、相关理论、数据模型及制度背景分析的基础上,运用excel对数据进行初步处理,运用stata13.1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后,最终得出如下结论:
(1)财务困境公司的政治关联与其债务重组的发生显著正相关,财务困境公司的银企关系与其债务重组的发生也显著正相关。虽然两种关系对债务重组的发生都有正向影响,通过比较二者的回归系数得出,政治关联对债务重组发生的影响力比银企关系的影响要大。此外,还发现与只存在一种关系的财务困境公司相比,同时存在政治关联与银企关系的公司在陷入财务困境时,更容易选择债务重组方式来解决财务危机问题。在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有政治关联的公司能得到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性优待、财政补助等,这种补助不仅包括财政拨款和贴息,还包括债务重组时的债务豁免、合约展期、停息挂账等优惠,通过较低的成本获取各种资源。而银企关系更多的是发挥信息效应,所以政治关联的影响比较大。
(2)财务困境公司的政治关联与其选择金融中介机构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显著正相关,财务困境公司的银企关系与其选择金融中介机构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也显著正相关。虽然两种关系对与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债务重组都有正向影响,通过比较二者的回归系数得出,银企关系比政治关联对困境公司与金融性机构进行重组的影响大。此外,还发现同时存在两种关系的困境公司比只存在一种关系的公司更容易与金融类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银行是我国上市公司的主要债权人,银企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直接关系,很多具有银行背景的高管曾经是银行行长,具有银行任职背景的高管给企业能带来更多的资金渠道,更熟悉银行的机构体制,同时也能传递企业的“软信息”给银行,能够降低银行的监督成本。而政治关联的作用是间接的,企业要先影响政府,之后政府在影响金融中介机构,所以在债权人的选择上,银企关系的影响力更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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