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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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2633 论文编号:sb2021062313444836125 日期:2021-07-22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优化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首先要保持负面清单稳定和清晰;其次,要转变思想,提高创新精神和注意培训;再者,进行流程再造,完善激励惩戒机制,重视多方主体的监督作用;最后,以完善法律法规为兜底,增强自贸区的信心,解决后顾之忧。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一带一路”中所倡议的先进理念与思想缩短了国家之间的距离,使经济和政治往来更加频繁,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呈现出新的趋势,经济发展逐渐从贸易转向投资。这种转变对投资自由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但是投资自由化和投资开放程度距离国际水准还有一定距离。为了参与更高水平的国际竞争,我国需要制定一种既可以与国际市场接轨,又适应我国国情的投资准则,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与国际间的深入交流注入新的动力。
负面清单管理模型现已在全球范围内较大范围地使用。实施负面清单有助于加快中国的改革和开拓进程,有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中国参与世界级的合作与竞争,更有利于改善我国在国际谈判、国际贸易中不利的局面。
第一,自贸区的设立在我国已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历史的选择。截至 2019 年 8月 26 日,中国已建立了 17 个自贸区。贸易区所在的地区具有自己的特点,并面临不同的发展战略挑战。上海自贸区是第一个作为样板重点建设的地区,天津自贸区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一环,广东自贸区的宗旨是促进粤港澳经济示范区的发展。福建自贸区的任务主要是发展与中国台湾的贸易。重庆自贸区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从沿海向内陆扩张的发展战略。山东省自贸区的重点是在第四批自贸区中培育新的贸易形式和新的业务模式,加快发展海洋特色产业。江苏省自贸区重点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加强金融合作。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制造业的创新与发展;广西自贸区主要开放国际通道,建立东盟合作试验区,建设西部海陆门户;河北自贸区支持国际商品开发,积极推进创新边境经济合作模式,加强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黑龙江自贸区主要加强与东北亚交通物流枢纽方面的合作建设,加快建设地区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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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1)对负面清单的研究
“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始于 1953 年的《美日友谊航行条约》,并在接下来的 40年内逐渐走入大家的视野。与发达国家相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在投资合同中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很多公共部门,银行,电信和其他行业都被纳入了“负面清单”。这是因为一些国家相对一些不希望或想暂时不计划对外开放的行业进行保护。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管理能力较低,对产业规则或发展过程的判断更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预测,使得一批对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但是被忽视或者不成熟的行业未能出现在“负面清单”上,这就意味着这些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行业或者领域,主要是在未来起战略性作用的行业或领域,会遭遇发达国家的强烈竞争[1]。
在国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展已经成熟,而且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在国际贸易协议的附录出现,所以对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内容的研究相对较少。以下是对现有理论与文献内容的回顾和总结。 William Kerr(2002)指出,使用正面清单可以大大降低投资管理系统的透明度,而使用负面清单可以刺激外资进入列表以外的行业。让投资市场快速发展,可以有效地监管列表中的行业[2]。NathMukherji (2005)在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贸易自由化背景下,归纳出了负面清单的六大特征。[3]Nisha Taneja(2016)研究发现政策环境的改变加之与负面清单内容的相互配合,非正式的贸易不仅可以和正式贸易相互依存,还会左右未来几年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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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概念
2.1.1 外资准入
外资准入模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如下表 2.1):正面清单模式的优势是可以有效避免发达国家或者某行业巨头对本国的打压,这种模式一般广泛应用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在某一行业不突出的国家;负面清单模式的优势是能够合理的利用外资,刺激本国经济技术的发展,这种模式一般应用于发达国家,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正在积极地尝试这种模式。
表 2.1 外资准入的五种模式
表 2.1 外资准入的五种模式
一般的外资准入通常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说行业政策,指外资产业进入本国市场的门槛,什么行业可以进入什么行业不能进入。另一个是说审批制度,指外资进入的路径、审查主体和方式等。
2.1.2 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是相对而言的。正面清单是以清单的方式把要进入本国市场的各行业外资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从而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正面清单的实现路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路径,体现了“法无禁止不可为”的思想[37]。正面清单的优势在于可以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时实施,可以具体规定什么行业可以进入什么行业不能进入,既可以促进本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可以保护本国较为弱势的产业。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和改革开放的脚步加快,正面清单的弊端开始凸显出来:第一,正面清单的出台首先要保护国家安全和本国的弱势产业,这意味着开放程度不可能很高;第二,由于市场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和政府之间就会存在信息时滞和失真,一些不需要保护的产业无法及时的让外资进入从而失去了发展的好机会,市场的灵活性大大降低;第三,正面清单中的产业必须通过政府审批才能得以进入,政府主观性增加,导致了审批不透明、寻租增加和效率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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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特点
2.2.1 高度的投资自由化程度
负面清单为投资者提供了比正面清单更多的选择权。除清单上所列行业外,其他行业均享有国民待遇。通过投资自由化促进贸易的发展,来改善国家的整体贸易环境。因此,负面清单的特点是大多数外国投资者能够实现的自由化程度较高。
2.2.2 高度的市场化程度
负面清单的适用,意味着政府需要转变职能,减少权力在市场的比重,缩小市场监管的范围。由此可见,在外资准入管理中适用负面清单,表明市场经济环境良好,市场化程度高。正面清单下,一个企业或者投资者能否进入某个行业或者领域,主要取决于政府,政府会审核该行业或者领域对本国经济的影响。由此,容易出现权力滥用,过度使用权利会影响市场整体的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负面清单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释放市场活力,政府简化和权力下放,较高质量的负面清单意味着高度的市场化程度。
2.2.3 法无禁止即可为
负面清单模式即“非禁即入”的管理模式。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特征和法理基础。负面清单要求政府对外准入的限制必须要依据法律,即在法定的准入限制之外,投资者可以自由从事各类投资而不受限制。自上海自贸区应用负面清单之后,由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使得我国投资环境更为良好,实现了“有法可依”。因此,负面清单也体现出了法律没有禁止的方面就是可以实行的这一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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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状分析 ..................24
3.1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发展历程 ............................. 24
3.1.1 天津自贸区简介 .............. 24
3.1.2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诞生 ................. 24
第 4 章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36
4.1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现存问题 ............................. 36
4.1.1 制度内容滞后国际标准 ................. 36
4.1.2 管理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 36
第 5 章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优化对策 ................44
5.1 加强制度设计和有效制度供给 ....................... 44
5.1.1 保持负面清单的整体稳定 ................... 44
5.1.2 实现负面清单的简便易行 ........................ 45

第 5 章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优化对策

5.1 加强制度设计和有效制度供给
5.1.1 保持负面清单的整体稳定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限制外国资本进入中国的条件,前提是要求有一定的稳定性、虽然不定期更新使反馈更加灵活,但是容易造成制度混乱,降低投资者的积极性。反观美国拥有悠久成功的负面清单历史,也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与完善发展的。
负面清单中的第一步是友好的商业航行条约。这包括离岸加工的定义和行业限制。美国的负面清单始于友好贸易和海事条约,其中包括一些需要对外国投资进行国民待遇的定义和限制的行业的定义。第二阶段是 1980 年代后期。美国在《投资条约》的附件中增加了有限的产业,以与其他国家保持友好关系。90 年代出现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包含了措施和行业列表。第三阶段 2012 年与卢旺达签订双边投资协定,除了措施和行业之外还包含了十三项金融服务。[65]借鉴美国半个多世纪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历程,可知一旦清单内容基本确定,那么就会上升为国际义务,一般不随便修改,即使修改也要通过贸易双方的协商。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负面清单一旦出现变动就会引起外商的关注。因此对于负面清单的发布,应考虑多方因素,与国际贸易接轨逐渐稳定清单发布时间,保持稳定性。
图 5.1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优化对策
图 5.1 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优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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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2015 年天津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肩负着进一步扩大开放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使命。为此天津自贸区对外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经过了诞生、发展和优化促进了天津自贸区政府的职能转变和相关制度的升级和创新。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以制度变迁理论作为视角,对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现存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供需分析,得知目前负面清单制度正处于制度非均衡状态,与此同时发现交易费用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优化天津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首先要保持负面清单稳定和清晰;其次,要转变思想,提高创新精神和注意培训;再者,进行流程再造,完善激励惩戒机制,重视多方主体的监督作用;最后,以完善法律法规为兜底,增强自贸区的信心,解决后顾之忧。
天津自贸区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已有五年之久,虽然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未来的发展,需要更加结合自身优势和国内国外的实际情况,摸索出一条更适合天津自贸区的负面清单制度,为天津市和京津冀的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力。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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