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1选题依据与目的
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和威胁,在联合国的主导下虽然多次召开有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大会,世界各国达成了一定的协议,但各大国仍存在很大分歧,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在这些大会上也作了负责任的承诺。森林公安是我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保卫森林资源的一支极其重要的刑事执法和治安行政管理力量:森林公安在维护我国生态环境方面应起到先锋队和尖刀作用,它是一支重要的专业力量,因此要着重将森林公安的组织体制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将其打造成一支维护生态安全的专业执法队伍,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驾护航。随着全球形势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我国森林公安这支队伍的执法能力与实践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制约着森林公安执法能力的关键问题还是在组织架构和机制体制上。虽然有部分学者和实务人员已就森林公安组织体制和管理职能作了一定的研究,但总得来一说,还不充分,还不足以引起高层及广大社会成员的共鸣,简单地说,森林公安社会地位虽然日渐提高,但与其承担的职责还不相适应,在改革实践中,森林公安的地位有时还存在有所下降之嫌,因此,务必高度关注森林公安的改革和发展,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我们森林公安的内部有识之士,要不断地加以研究和呼吁,力保森林公安这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担负起应承担的历史使命。本人在文章中提出来的一些观点的建议也许还不是很成熟,但是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所思所想。
2003年我国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降003」19号),该决定要求我们的林业建设从提供林木原材料建设为主到以维护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建设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已到来;2003年我国还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党和政府对全国的公安工作高度重视,使我国的森林公安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2003年森林公安的两个主管理部门都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和重视,森林公安的管理职能作用得到高层的肯定和表扬,其自身的改革和成长也步入快车道。到了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 (2008)10号),意见要求全国上下在5年内,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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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森林公安现行组织体制演变与发展
2.1森林公安的建立与发展
1979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制且活L砍滥伐的布告》,要求建立林区公安派出所。1980年12月,根据《森林法试行》的规定,原林业部和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了《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国有林区的林业管理局或森林集中连片地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处,在国营林业局、木材水运局建立健全林业公安局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内增设林业公安处、科,在国营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单位建立林业公安派出所。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健全林业公、检、法机构”。从而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组建、扩建了各级林业公安机构。到1983年底,全国大部分地方都按规定设置了林业公安处、局、科、股、所等,至此,全国林业公安机关的框架初步建立。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和省厅党委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树形象,抓执法就是促和谐”的思想,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强化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整体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一。但是各地在规范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把手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推进措施不力,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影响到执法工作的质量。对此,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真正把执法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一要带头更新执法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是行动的指南,公安机关一把手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对本单位及其民警的日常执法行为具有特别重要的引领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日益复杂。面对人民内部矛盾突显,刑事案件高发,对敌斗争复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广度明显加大的趋势,如果我们仍然固步自封,延用以往的思维定势和习惯做法,非但不能妥善处理好现实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且还可能引发民怨、引起炒作,授人以柄,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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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引一言..........................................................l
1.1选题依据与目的...................................................1
1.2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2
1.3课题研究思路与方法...........................................3
1.4相关概念辨析.....................................................4
1.5论文可能的创新...................................................5
第2章森林公安现行组织体制演变与发展............7
2.1森林公安的建立与发展........................................7
2.2森林公安现行管理体制........................................9
2.3森林公安机关的分类及职能................................12
第3章当前森林公安组织体制存在的弊端.............16
3.1当前森林公安组织体制存在的弊端.....................16
3.2森林公安工作改革的主要障碍................................20
第4章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27
4.1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指导思想............27
4.2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27
第5章森林公安组织体制改革的对策..........................34
5.1省级以上实行林业、公安部门双重领导,
以公安部为主的领导体制........................................34
5.2省级以下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条块结合,
以条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34
5.3明确森林公安的法定职权、职责..............35
5.4合理划定编制....................................35
结语............................................................37
结语
建立起个高效、保障有力、事权明确、符合公安工作性质和特点的新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建立这种新型管理体制,是保障警令畅通,建设民主法治,)强队伍建设,保证职能作用发挥的客观需要。要最大限度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克服现行体制下森林公安的缺陷与不足,实现改革和完善森林公安体制的,基于前述改革目标和指导思想。
建立高效、保障有力、事权明确、符合公安工作性质和特点的新型森林公安管理体制,克服现行体制下森林公安的缺陷与不足,最大限度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仍然任重道远。上述改革思路、构想本身不一定成熟,加之有些改革措施还有待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但森林公安现行体制改革己刻不容缓,否则将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步伐和成果。各相关部门应摒弃一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从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大局出发,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条件成熟情况下优先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为森林公安的全面改革和完善作好准备和铺垫。
笔者认为,森林公安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定额的确定有别于传统警察编制依据,应根据森林公安职能特点以森林面积、野生动植物分布状况、森林案件历史发案情况、林区人口数量以及参照当地现有森林公安人员确定编制的参考标准。当编制确定后,对森林警察招收实行统一考试制度,并有严格限制条件,保持警察队伍较高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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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陈卫东、了:献智:《警察权的配置原则及其控制》,《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