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绪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公司制度作为企业制度的高级形式,今天已经步入了成熟稳定的阶段。与之相应,现代公司治理水准和管理水平也在理论和实践上飞速前进,成为世界上各种公司高效率运作的重要基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高度分离是制度变革的突出表现,这种革新式的生产关系形式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大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成为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然而,在公司制度带来积极作用的另一面,人们也发现了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由此所衍生的其他问题。公司内部因委托代理而产生的问题众多,按照原因分类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与谈判成本的增大、责任不相符带来的权力泛化、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所形成的利益冲突和不确定因素带来的未知风险。因此,公司若想实现协调组织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关系,确保股东的投资回报的目标,必须通过组织内部制度1设置和组织外部的市场及管理机制共同来来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和控制,形成一定的约束体系来克服上述问题,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范式,这种体系就是公司监控机制,目的是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代理人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使得公司发展始终与组织目标处于一致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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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理论综述
2.1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
K. Dayton (1984)认为,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谁也不能脱离对方而存在,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公司治理指的是董事会用来监管管理层的过程、结构和联系,提出应加强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联系。卢太平(2004)将公司治理比作企业具体运作的一个舞台,将公司管理比作如何在这个舞台台上唱戏、唱好戏,并提出舞台要适应唱更大的戏、更特殊的戏的要求,因此公司治理也要适应特定公司的管理环境。邓健、彭胜志(2006)认为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区别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二者的相互依存来自两者之间的匹配协调,这种匹配协调是动态的,随着企业组织形式、发展阶段、企业性质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两者需适时调整,以达到新的平衡。蔡玉程(2011)认为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共同推动公司绩效的实现,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间存在双向互动作用,这种互动作用蕴藏着深刻的作用机理,公司治理影响公司的管理活动,公司管理也存在影响公司治理的内在动机并影响公司治理的不同侧面,对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双向互动作用机理的研究,有助于实现二者的有效整合,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顶层与顶层之下、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气
2.2基于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相关研究
在治理领域,对于内部监控的研究是以监督形式呈现,并将其作为负向激励开始的,关于激励的研究由来己久,自管理学进入现代大工厂发展阶段后,激励问题就成为了管理学研究的重心理论,在公司治理领域,长期关注的理论则是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下的激励机制设计理论,并在各种假设条件下建立了各种激励问题的模型,并以制度经济学派Milgrom& Roberts (1992)提出的“激励和代理是互补的,一方的存在使另一方有意义”为代表,Leftwich (1981)提出管理者会选择一个监控机制的合体“监控包”,监控包的组成取决于各监控系统的成本与收益。其后,学者们更多将内部监督机制与内部治理主体结合起来加以研究,用系统的观点来加以审视,崔如波(2004)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约束功能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所有权的约束,产权的确认和划分是公司存在的基本前提,也是签订代理合约的基本前提,所有者必须对投入公司资产要素拥有明确的所有权,公司所有权约束,必须要求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对应,这样才能实现公司治理绩效最大化;二是公司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
第3章公司治理视角下内部监控机制........ 47
3.1治理视角下内部监控机制定位............ 47
第4章公司管理视角下内部监控机制 ............63
4.1管理视角下内部监控机制定位 .............63
第5章治理与管理视角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分野、交契与融合.......... 82
5.1治理与管理视角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分野.............82
5.2治理与管理视角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交契 ........84
第8章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优化措施
8.1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演进的路径分析
美国法学家Rosecoe Pound把法律的历史发展分为六个阶段,并认为法律终将由原始法和严格法阶段发展到自然法和世界法阶段。公司内部监控所在的法律体系隶属于秉承“私法自治”的商法领域,《公司法》2005年的修订也更多体现出尊重公司主体的趋势,随着时代的前进,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在其法律范畴内必然会走向规范任意性与自治性,实现内部监控机制由身份到契约的转化,从而体现出更多的柔性。在柔性化的状态下,上市公司可根据所在行业形势、公司发展阶段及公司文化特征等自主构建最适合自己的内部监控机制,或在法律规定的不同模式内自主选择可行的监控机制,使得内部监控机制的设计充分符合公司在行业和个体发展上的不同步的形势。
8.2融合视角下优化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相关建议
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制度变迁的过程是在现有制度背景下利益分配格局重新洗牌的过程,而制度变迁的动因是以认知和力量为代表的多元因素。在明确了我国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路径选择方向后,实现公司制度平台下内部监控机制的综合化与柔性化,需要综合监控主体与监控客体的对职能发挥的认知,平衡监控个要素之间的力量博弃,实现内部监控机制在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有机融合。具体来说,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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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研究结论与展望
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在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框架和运作模式为对象,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构建了治理和管理融合的公司内部监控机制运作框架,并对中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演进路径进行了分析。根据前文所述,我国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是十分独特的,且内部监控效率与公司的长远发展密切相关,本章在收尾的同时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优化提出了政策建议。综合来看,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本研究得出结论如下:(1)公司内部监控机制表现在治理层和管理层两个方面,治理视角下的内部监控机制依托于公司治理层,职能以内部监督为主,管理视角下的内部监控机制依托于公司管理层,职能以内部管理控制为主,二者共同构成监督控制机制的内涵。从宏观架构来说,治理层和管理层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中观职能来说,监督和控制之间形成互补构成监控机制;从微观运行来说,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在组织边界内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2)治理视角下的内部监控机制嵌入内部治理机制之中,公司治理层利益相关者作为监控主体通过法律和实践规定的各种方式来介入对上市公司的监控,从而形成了治理视角下内部监控机制之前的制衡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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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