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1)我国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2008 年爆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危机爆发之后,金融行业及社会各界纷纷将危机爆发归因于现行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上存在着不客观、不清晰的漏洞。以此为经验教训,制定并形成一套高质量的、世界公认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成为大家的共识。对此,在 2014年 7 月,IASB 编纂的 IFRS 9 应运而生。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的要求,我国有必要结合 IFRS 9 号准则的内容,联系我国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实际,重新修改一套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分别为 CAS 22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CAS 23 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及 CAS 24 套期会计准则。这样来看,我国实施新金额工具准则是顺应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趋势。
(2)我国现行的金融工具准则确实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具体来看,我国金融工具分类存在模糊复杂,主观性强等问题,金融工具计量不适应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存在会计操纵的空间。而当前我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加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强化货币政策和审慎监管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全面建设金融监察系统。《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也指出,为改变当前制度中隐含的一些固有缺陷,包括职责混乱、多头管理,存在管理真空区等,需要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和制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券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核心之一,其发展受金融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的影响很大,新准则的出台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持稳定资本市场秩序,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等都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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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现状与存在不足
(1)研究现状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资本金融市场实现了蓬勃发展,出现了各式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因此我国一贯使用的原有金融工具准则已经不太符合当前的资本市场发展的情况。CAS22 号准则的颁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同时能有效解决财务报告复杂性的问题,抑制上市公司盈余操纵行为。但是由于准则刚刚才实施 1 年,可以获取的数据不多且期限也比较短,对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相对较少,如成丽莉等(2018)利用上市金融企业 2018年上半年年报数据,分析得出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初期影响显著。Enrico Onali(2014)选择地理分布广泛、涉及行业多且数量庞大的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运用实际分析法分析得出这些企业十分认同 IFRS9 准则实施影响的结论。
(2)存在不足
首先,1 目前对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包括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计量模式的选择、流程以及新减值模型实施的优缺点,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影响研究较少。
其次,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研究不够具体化与深入化,大多为定性研究,很少利用某家公司采用新准则之后的客观、具体资料,对 CAS22 号准则带来的影响进行细致的探究。
再次,对于研究行业方面,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研究主要的关注点集中在对银行业带来的影响,对证券行业的研究尚少。银行业与证券行业作为重要的金融行业都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密切相关,早些年我国大中型银行企业已经逐步采取类似“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损失的提取,经历过金融资产减值新模型的过渡阶段。然而证券公司对这一模型完全陌生,缺乏过渡。CAS22 号准则必然会对其自身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值得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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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度变迁和文献综述
2.1. 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研究
金融资产分类的原则受管理层主观影响较大。David Solomans(1995)研究发现,金融工具的分类很大程度上是由管理层的主观意愿所决定的。这就导致了金融工具分类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会计准则的实际客观性与可靠性受到很大质疑,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与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等密切相关(Ivancevich,1996)。这是因为金融资产的分类作为初始计量会直接影响着后续计量,进而影响到利润的波动情况等等(Hongru Liu,2019)。出于这样的考虑,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的分类时便会存在着自身的一些倾向性。通过获取金融行业上市公司 2007年至 2014 年的财务数据,并运用实证分析,张彬(2019)研究发现了大多数的金融上市公司倾向于将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且偿债能力越弱、盈利能力越强的上市金融公司,这一倾向越明显。
CAS22 号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与企业业务模式密切相关。新准则更强调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要依据客观事实,即企业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此作为参照标准进行金额资产分类的判断(吴保忠,2018)。通过对比新旧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要求和企业的准则实施情况,这一关系更加明显,如刘泉军(2019)采用对比分析法,得出了新准则下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分类时需要更多得考虑自身的业务模式的结论。
学界对金融资产计量方面存在着一些争议。这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上。一方面,不少学者对于是否支持采用单一公允价值计量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成本与公允价值并行的计量模式具有必要性,如葛家澎(2010)指出公允价值与成本计量是各方利益得到一致协调后的产物,同时也是现实的必然。因此他们更倾向于采用并行的计量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对这一计量模式的适用性研究。但同时,他们也认识到了成本与公允价值并行的计量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和历史局限性,因此对采用单一的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也提出了一些展望性的发展建议。另一方面,对金融资产采用单一的、公允价值为主的计量模式成为不少学者的倾向,如吕杰(2019)认为采用单一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有助于及时实现市场信息与财务数据的统一,增强企业间财务数据的可比性。

图 2-1 新旧准则下金融资产类别情况
2.2. 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研究
由 IASB 和 FASB 联合组成的金融危机咨询小组总结和分析了财务层面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一致认为“已发生减值损失模型”对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存在迟缓性,没有能够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尽早地提示风险,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IAS 39 下对于资产减值存在较高的宽容度(于少明,2018)。具体来看,当市场发展行情较好时,“已发生减值损失模型”下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数额较小,存在着高估资产的风险。而当市场行情较差,经济衰退时,这一模型会加剧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很有可能低估资产。因此,没法做到及时有效地反应金融资产的价值波动和真实风险(王红军,2011)。邓永勤(2017)也从以强化金融市场监管和提升财务信息质量的角度,提出取代“已发生减值损失模型”的必然性。
现阶段的研究在肯定了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必要性的同时,也提出了这一新模型存在的一些弊端和缺陷。如张帆(2018)认为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报告的本质是反映过去的、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而预期损失模型的“超前计量”则违背了这一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概念。另外,预期损失模型引入了概率的估算方式。即利用概率加权法进行减值金额的确认和计量。这就意味着任何企业每当在减值计量时,都必须会确认一部分损失,即便发生违约的概率非常小。这样看来,将几乎不会发生的事件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从本质上讲是有违会计核算的逻辑性的(张珊珊,2015)。

图 2-2 新旧准则金融资产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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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证券行业的影响.............................14
3.1. 券商主要业务及金融工具类型··························· 14
3.2. 对证券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影响······················ 16
4. 研究设计与案例概况....................................26
4.1. 案例选择与公司概况····························· 26
4.1.1. 经营活跃且业务范围全面规范····················· 26
4.1.2. 业务模式特殊易受新准则影响······························· 26
5.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东方证券的影响.............................35
5.1. 对东方证券利润表的影响··························· 35
5.1.1. 长期看预期损失模型减少利润表波动···················· 35
5.1.2. 公允价值计量扩大会增加利润表波动······················· 36
6. 证券公司执行新准则的相关建议
6.1. 完善信用模型,整合财务会计信息系统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会对持有金融资产未来 1 年或整个存续期内的风险进行评估,正如第四章阐述,预期信用风险的大小受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和违约风险敞口的概率(EAD)三因素的影响,并以此为参数进行模型搭建和计算。但是搭建这一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需要高昂的研发成本,当前我国证券公司自身缺乏对于系统的研发能力和经验,也缺乏相应的案例数据作为参考,在过渡新准则的短时间内不容易形成成熟的风险管理系统。因此,当下实施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存在难点。对此,证券公司要尽快适应新准则的规定,加大系统研发投入,在熟悉准则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实现对原有系统的改造和升级。
第一、建立和完善证券公司的金融工具定价系统。原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初始成本为发行日的公允价值。而在使用预期损失模型时,企业则需要确定金融工具发行时的有效利率,以此为依据计量金融工具的初始成本。这样一来,原有的金融工具定价系统就会失效,不符合新准则的计量要求。证券公司需要重新搭建或更新原有的金融工具定价系统,来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提供数据计算平台。第二、建立和提升专业的信用评估体系。证券公司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搭建信用模型,但更要及时完善和更新模型中的相关指标,例如信用等级水平、违约概率等等,同时也要保证指标获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另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有效运行仅靠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是不够的,还需要财务会计系统与风险管理系统的配合。准则要求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要在财务报出日更新和列报,而信息报出是以会计信息系统为平台的。因此,证券公司一方面要从人才培养入手,密切各部门人员的配合,提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尤其是综合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要完善部门的职能建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提升信息传送效率。以此来增强前台、中台、后台部门的信息畅通程度,更好地将各部门信息与财务会计系统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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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论
本文主要围绕 CAS22 号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和减值准备的计提,利用 2017年和 2018 年年报数据,通过对比分析法阐述了实行新准则给证券行业带来的影响。并引入案例研究,深入归纳了东方证券对新准则的执行情况,探讨了 CAS22 号准则对东方证券财务报表数据、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基于此分析新准则的实行对东方证券经营管理尤其是业务模式的影响。最后就我国证券行业如何做好新准则的落地与实施工作提出了建议。
最终本文通过分析得出的研究结论为:(1)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及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的变化是证券公司接轨新准则中的重点;(2)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的变化会导致证券公司的利润波动加大,但是新准则下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从长远看可以平缓证券公司的利润;(3)新准则的实施符合会计信息质量对可靠性的要求,在避免旧准则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利润操纵的同时,“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模型”的运用却增加了会计核算的主观性,为盈余管理制造了机会。(4)新准则对证券公司业务模式产生较大影响,使证券公司自营业务风险增大,同时股票抵押业务和投行业务面临转型。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本文主要是对 CAS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实施前后开展对比分析,侧重于将准则实施对证券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与其业务状况相联系。但因为准则实施年限较短,缺乏长期数据支持,本文分析的层面更注重于对公司短期的影响。虽然在第五章准则实施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中中对数据做了引申和印证,但文章整体还是缺乏对证券公司长期性的影响剖析。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