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其数量迅速扩张,在我国企业总数中的比重达 90%之多。在当下我国经济增速减缓、传统经济增长动力疲软、经济结构改革的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数量超过七成,为就业市场提供的工作岗位数量达到就业总数的 80%,创造的国内经济总产值超过六成,为财政收入贡献了近一半的税收,对提升经济市场效率、缓解就业紧张、促进科技创新、提高税收以及造福民生等都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财务会计制度不完善、抵(质)押资产有限、经营风险高以及投资主体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原因,中小企业面临着较为严重的金融排斥,相对于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来说,当下金融市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供给远远不够,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是中小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主要绊脚石。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是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当务之急,也是推动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改变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不充分的现状,帮助其获得及时且足够的融资支持,大力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对普惠金融以来,国家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向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提供税收优惠,加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建设进程,推动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落地,旨在扩大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弥补金融服务不足,将遭受金融排斥的经济主体尽可能纳入金融服务范围,确保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能够以承受得起的成本获得及时、充分且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享受到平等的金融权利。2019 年 4 月,国务院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提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为其提供多元化的融资途径与渠道。随着数字技术的兴起,数字普惠金融迅速发展,相较于传统普惠金融,数字普惠金融在金融覆盖范围、金融服务成本及金融服务效率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将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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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关于普惠金融的研究
关于普惠金融的研究多集中在普惠金融内涵及普惠金融指数测度两个方面。对于普惠金融定义,不同的学者和机构有不同的界定方式。在国际社会中,普惠金融早期又被称为“金融包容”,最早由联合国在 2005 年提出,随后在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力推动下,普惠金融逐渐成为国际上关注的重点。现阶段国内外对于普惠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完全统一的认识,但内涵基本一致。国外学者通常将其定义为“涵盖小额信贷及村镇银行,专门针对经济落后地区及中低收入人群所提供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Ivatury 和 Mas(2008)指出,每个人都享有金融权,构建普惠金融体系,需要银行、保险等各个部门协调努力,利用现金的信息与通信技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为农村人口及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1]。Germana 和 Luisa(2017)认为普惠金融应该为所有家庭和企业,特别是最边缘化的家庭和企业提供可负担的、公平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通过授权人们开发更广泛的经济机会,包容性金融可以成为推动经济走上可持续增长轨道的关键工具[2]。蓝虹和穆争社(2017)指出发展普惠金融为得不到充分金融供给的特殊群体提供成本适度的金融产品,其主要目的是使金融排斥逐渐减少以至没有,但这并等同于无条件满足所有群体的金融需求,普惠金融机构应该基于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控制好其服务边界[3]。邢乐成和赵建(2019)指出普惠金融是一个多维度概念,并从语义学、金融学、社会学等学科多方位解读了普惠金融的内涵[4]。除此之外,国际组织和机构也对普惠金融进行了定义。表 1-1 将国内外机构对普惠金融的定义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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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
2.1.1 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
本文借鉴国务院(2016)对普惠金融的界定,将普惠金融定义为“在满足金融服务提供者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确保社会各个阶层及各个群体(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及中小微企业)都能够以可负担的成本获得及时、有效且充分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普惠金融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普惠金融具有普及性,强调金融权利的平等性,其主要目标是确保各经济主体尤其农户、低薪工人、中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等被传统金融排除在外、金融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的群体可以获得满足自身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逐渐减少甚至消除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歧视与金融排斥现象。金融产品与服务尽可能的向农村、偏远地区及中小微企业辐射,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与可得性。二是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优惠性,普惠金融的服务目标主体受自身能力限制,所能承受的金融成本相对较低,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一方面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要适度降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价格,另有一方面要根据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者的特征开发和设计合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三是普惠金融具有可持续性,普惠金融不是单纯的福利性或公益性活动,要立足于商业可持续性原则达到满足社会各个阶层与群体的金融需求。
我国普惠金融萌芽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具有公益性质的小额信贷与微型金融的兴起为普惠金融的形成与发展鉴定了基础。根据相关研究成果,至今为止,我国的普惠金融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48]。第一个阶段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小额信贷阶段,此时段普惠金融的最主要任务是公益性扶贫,小额信贷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村贫困户,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外界的捐助及软贷款。第二阶段为 21 世纪初期的微型金融阶段,这一阶段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主体扩大,银行、农信社等机构也参与此业务行列中来,其目的由公益性扶贫转变为促进农户就业与提高农户收入,金融服务范围也在小额信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第三阶段为综合普惠金融阶段,2005 年以来,我国政府多次发布文件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此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大力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小微企业被纳入到普惠金融体系中。而且金融服务种类也扩展为包括支付、汇款、借贷、典当等综合金融服务,但尚未出现明显的数字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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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论基础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打破了传统经济学中的完全市场,在经济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美国经济学家 Akerlof 利用柠檬市场模型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劣车驱逐良车”的经济现象,为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该理论认为经济交易双方对于信息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存在差异,掌握信息较多的交易方倾向于做出对自己有利而于交易对手方不利的经济行为。
根据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完成之前或之后,可以将其分为事前信息不对称与事后信息不对称。如果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之前,则有可能产生发生逆向选择问题,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存在,差的商品总是将好的商品逐出市场。以信贷市场为例,贷款人与借款人相比,借款人对自身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项目风险等有可能会影响到将来还款付息能力的信息掌握的更为全面,贷款人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不能准确把握每个潜在借款者的预期收益与项目风险之间的关系,因此只能利用一个统一的贷款利率水平来衡量所有借款人的平均信用风险状况。这一贷款利率水平会超过信用风险较低的优良借款者的接受水平,从而导致优质客户流失,反而是那些信用风险较高的借款者倾向于隐藏一些自身潜在的不良信息追加贷款。最终导致信用风险较高的资金借贷者留在借贷市场上,信用风险较低的资金借贷者则被逐出市场。
与事后信息不对称相对应的经济后果是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而言,道德风险是指在交易双方签订不完全合约后,其中一方利用对手方不能时刻监督自己的履约情况或者监督成本过高的空子,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损害到对手方利益而自己却不用为此付出相关代价的一种行为。同样以信贷市场为例,当贷款人把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后,资金出借者无法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经济行为进行随时追踪与监督,这就使得资金借贷者可以借机将资金用在其他高风险的项目中,做出对贷款者回笼本金与利息的不利行为。如果道德风险频发会导致贷款者的不良贷款率提高,呆账与坏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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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现状分析 ............... 15
3.1 普惠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 15
3.1.1 金融服务覆盖广度增加 ...................... 15
3.1.2 普惠金融深度显著提升 ............................ 16
4 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
4.1 传统普惠金融指数测度 ....................... 33
4.1.1 传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构建 ................... 33
4.1.2 指数测度方法选择 ......................... 34
5 结论与对策建议 ......................... 50
5.1 研究结论 .................. 50
5.2 对策建议 .............. 50
4 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实证分析
4.1 传统普惠金融指数测度
4.1.1 传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构建
(1)指标选取原则
为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目前我国传统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全面性原则。在构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时应注意与普惠金融的内涵保持一致,从金融服务的渗透性、可得性、效用性三个维度出发来选取具体指标,力求通过各个具体指标的相互配合来客观、全面、系统的反映我国各省市的普惠金融发展状况。科学性原则。如何确定层次,选取什么公式进行计算都要遵循科学的原则。可比性原则。要求构建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应便于同一主体不同时期的比较以及同一时期不同主体间的比较。可得性原则。普惠金融指标数据要容易采集,数据最好来源于比较权威的统计网站或者报告,指标量化要有合理依据。本文所选取的指标均为定量指标,以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测度的客观性。
(2)传统普惠金融指标选取
本文根据第二章中对传统普惠金融内涵的解释,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构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及普惠金融指标选取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以及数据可得性,将构建包括目标层—准则层—表征指标层在内的多层次传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传统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如表 4-1 所示。下面对各个层次及具体指标展开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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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与对策建议
5.1 研究结论
本文从普惠金融视角出发,研究了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本文在对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及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度剖析了普惠金融减轻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运作机理。与此同时从传统普惠金融和数字普惠金融两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缓解作用的影响。最后从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两个角度,实证分析普惠金融对国有中小企业与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缓解是否存在异质性进行检验,本文最终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第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仍然严重。虽然近年来国家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难题做出了许多努力,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受企业本身与外在金融环境、国家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短时间内很难完全缓解,我国的中小企业仍有较为严重的融资约束。
第二,普惠金融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十分显著的缓解效果。普惠金融通过加强资金需求者与资金富裕者之间的联系,减少了中小企业与资金方的信息不对等,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丰富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使得融资效率得到很好地提升,极大地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
第三,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股权性质的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缓解作用存在差异性。由于受良好的银企关系或政企关系影响。对国有中小企业的融资制约缓解作用较大的是传统普惠金融;对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可以起到较好的缓解作用则是数字普惠金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