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金融风险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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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23969 论文编号:sb2020051410312531035 日期:2020-05-18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金融硕士论文,本文结合 J 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的运行情况,将其现存风险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从宏观层面来看,传统农业具有不稳定性、新型农业经营者抗风险能力弱、农户信用意识薄弱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受全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利率市场化的影响,银行授信质量也将下降。再者,从微观层面来看:一是风险补偿金代偿风险,若该业务出现违约将难以凭借政府财政的担保力量进行解决;二是低利率带来的贷款资金挪作他用风险;三是银行贷款“三查”工作不到位带来的风险。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现实意义
“三农”问题主要涉及三个领域,一是农村,二是农业,三是农民,即以广大乡村作为重点区域,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以农民作为重点对象,在强调优化农民生活状态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还提出强化产业发展等一系列问题。进入21世纪的中国,城市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二、三产业不断发展,而农村的发展、农业的现代化、农民的小康生活还相对滞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让农村实现小康,让贫困地区实现小康,才是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的根本保障。”“强大农业是实现强国目标的前提,美丽农村是达到美丽中国目标的保证;富裕农民是实现中国富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型农业主体、种养殖业大户、现代化农业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同时他们渴求能得到快速发展的愿望也在不断加大。以往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能解决农民的基本温饱问题,如今农民想要走向小康、走向富裕,必须要尽快实现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的大生产模式,并且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要快速的发展,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必不可少,通过银行申请贷款是谋求发展获得资金最主要的途径。然而现实情况是农户收入普遍偏低、收益不稳定,通俗来说或是“靠天吃饭”,然而银行实际上却是经营风险的单位,实行的是标准的商业化运作模式,银行追求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与农户合作风险较大、回报较低。所以“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一现状无形之中又制约的了农业向更大规模的产业化发展。
近年来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国家不断推出各种创新的政策,从金融货币、财政税收等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就货币政策来讲,我国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诸多政策支持,其中以低准备金率最具代表性,依次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除了再贴现政策以外,还借助拓展支农再贷款的方式,不断提高正向引导作用,促使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展在涉农贷款领域的投放规模。全国各地为了帮助涉农企业信用增级,通过搭建平台的办法,加强银政、银企、银保、银担之间的合作,努力降低涉农类贷款的风险,让金融机构敢于向农民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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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Stiglitz 和 Weiss(1981)在研究中指出,相较于其它金融市场的借贷双方而言,农村金融市场在信息沟通方面缺乏畅通性和有效性,从根本上阻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贷的发展,此时必须通过获取政府帮助的方式予以弥补,从而有效管控由此产生的市场失灵现象②Meyer(2011)围绕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服务展开论述,指出除了利息费用以外,导致该过程难度较大的主要问题还在于金融机构倾向不足。其实,为农村金融提供服务支持期间的阻碍因素包括以下两点,一是监督,二是风险控制①。Frank.H.llinger(2011)表示,除了抵押品以外,有效降低农村金融工具风险并缩减运营成本的方式还包括信贷配额等,不过,在抵押品较难达到既定标准的现实面前,商业化金融机构多会降低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②。John.James(2013)以中国农村金融作为研究对象,在深入探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强调综合村、乡、县三个层级统一推进的重要性与关键性,除了财政政策以外,还就税收政策展开分析③。Yaron(2002)针对小额信贷展开分析,认为相较于国家机构出资援助而言,小额信贷部门独立运营且获取收益的方式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此外,还有两类特殊观点:一是由资金源角度切入分析,判断从政府或捐助者处获取贫困者支持资金的小额信贷是否符合持续性要求;二是由贷款接受者角度切入分析,仅需考虑低收入者是否切实获得帮助和有无实现扶贫目标,并未考量业务收益和相关成本之间的实际落差④。
此处对国外现有的文献成果进行总结,首先有学者提出了农业贷款困难的主要原因,及相关风险控制问题;然后也有学者从国家机构和信贷部门的角度出发,讨论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最后还有学者建议从财政和税收政策方面出发,研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虽然国外对于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基于中国国情,针对某一种特殊贷款业务,特别是关联国家政府机构和信贷部门的惠农贷款的讨论并不多见。
图 1-1 论文写作思路(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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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 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的案例介绍

2.1 案例背景
2.1.1 业务发展的经济背景
(1)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近些年来江西省经济发展稳定且增速较快,发展情况如下:与 2015 年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相比,2016 年整体上涨 9.0%,总计18364.4 亿元。相较于 2015 年,第一产业整体上涨 4.1%,增值 1904.5 亿元,GDP增长贡献率为 4.8%;第二产业整体上涨 8.5%,增值 9032.1 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47.4%;第三产业整体上涨 11.0%,增值 7427.8 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47.8%。第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作比可得 10.4:49.2:40.4。与 2016 年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相比,2017 年整体上涨 8.9%,总计 20818.5 亿元。相较于 2016 年,第一产业整体上涨 4.4%,增值 1953.9 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5.0%;第二产业整体上涨 8.3%,增值 9972.1 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47.0%;第三产业整体上涨 10.7%,增值 8892.6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48.0%。第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作比可得 9.4:47.9:42.7。与 2017 年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相比,2018 年整体上涨 8.7%,总计 21984.8亿元。相较于 2016 年,第一产业整体上涨 3.4%,增值 1877.3 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3.7%;第二产业整体上涨 8.3%,增值 10250.2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48.2%;第三产业整体上涨 10.3%,增值 9857.2 亿元,GDP 增长贡献率为 48.1%。第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作比可得 8.6:46.6:44.8。(详见下图 2-1)①
图 2-1 2016-2018 年江西省三次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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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案例介绍
2.2.1 江西省“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模式介绍
“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模式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其中有各级财政、农工部、合作银行、新型农业主体等,主要是为那些谋求发展的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资金。江西省财政厅于2014年9月推出该模式试点时,实行的是省、市、区(县)财政以2:1:2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银行。而后2016年4月,江西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立足于《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准成立,该公司是省财政厅直属的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省农担公司承担原省财政厅风险补偿金责任,原“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基本方案,即政策架构、运作模式、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基本不变。这种渠道的建设,使得财政资金这条主河流开辟出了无数的分支,得以让资金覆盖的更广阔更全面。这种为新型农业主体量身定做的融资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多方协作。省农担公司、市区(县)财政、合作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以2:1:2的比例筹措财政风险补偿金并用于合作银行,后者必须以超出8倍保证金的规模进行贷款发放。
(二)政府各部门需审核借款主体资格。对于想要申请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客户,他们只需要向当地村委会递交申请即可。村委会审核通过后递交乡镇农机站审核,乡镇农机站审核后递交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上会通过后递交农工部,农工部审核后将申请表和客户资料递交银行。这一系列申请审核流程,借款人只需要递交一次申请,各部门负责层层审核,从多角度多方面核实借款人的资质,这一项先期的考察与筛选,也能帮助银行从另一个维度降低贷款风险。
(三)优惠的贷款利率。《江西省“财政惠农信贷通”合作协议》中对合作银行关于贷款利率做了要求,贷款实际执行利率遵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计取。同时规定不收取除贷款利息、罚息外的任何贷款费用,且不得设定贷款附加条件,变相加大借款主体贷款成本。合作协议中关于利率上浮的限定,有效的解决的融资贵的问题,这一利率水平较银行其他“三农”贷款产品相比,实实在在的降低了借款主体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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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J 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面临的风险分析....................................19
3.1 J 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面临的风险.................................. 19
3.1.1 宏观分析................................19
3.1.2 微观分析...................................21
4 防范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风险的建议............................... 28
4.1 政府方面......................................28
4.1.1 农业部门建立细致审核标准,加强培训与技术指导.............................28
4.1.2 建立考核机制和激励制度.............................28

4 防范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风险的建议

4.1 政府方面
4.1.1 农业部门建立细致审核标准,加强培训与技术指导
(1)从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流程中看,政府部门的流程主要是负责审核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其中负责审核的部门有村委会、乡镇农机站、县农业局、农工部。这道程序看似层层审核,但假如缺少精细化的审核标准,那么各部门在审核时或流于形式。那么我建议在融资规范中可以根据各农业部门的职责设置相应的审核细则。例如经营者的道德评价、年龄、文化水平,经营规模与年限,项目是否为政策扶持的,产品特色及竞争力,生产效率(亩产量、存活率),是否带动小农户创收,扩大规模的潜力等方面。通过这些细则进行筛选后,能对申请者有较详细的了解,并且可以初步对申请贷款的主体进行等级分类。银行部门根据农业部门的初次等级评定,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调查走访程序。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银行在面对大量申请者时的盲目授信,既提高了效率又防范了风险。银行在贷前调查完成后,出具一份银行方面的信用等级评定报告,然后与农业部门出具的等级报告相比较,如果两个部门对同一经营主体的评级大体一致,那么说明该评定的结果基本符合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
(2)经过农业部门细致筛选并获得银行授信的经营主体一般条件都比较优质且发展愿望强烈,并且他们迫切的需要得到技术培训和指导。因为绝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不高,学习、接受以及运用新科技、新技术的能力不足,这就使得新型科技生产方式应用率低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的问题。科技得不到运用与推广,新型农业主体很难得到快速发展,
现代化农业也很难实施。那么在获得银行贷款资金后,农业部门可以对这些经营主体进行针对性的、系统性的培训与指导。经营主体经过培训后做大做强,那么银行贷款的风险自然也就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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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江西省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从 2014 年 9 月试点以来,至今已走过 5 年的发展道路。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切实解决了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本文选取J 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围绕该行发起的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展开论述,除了案例分析法以外,还综合运用理论分析法深入探究,通过阐述财政惠农通业务发展过程发掘现存风险,并在深究具体成因的基础进行分析,从银行的角度出发,对 J 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实现持续发展给出与之相应的风险防范举措。
本文结合 J 银行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的运行情况,将其现存风险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从宏观层面来看,传统农业具有不稳定性、新型农业经营者抗风险能力弱、农户信用意识薄弱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受全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利率市场化的影响,银行授信质量也将下降。再者,从微观层面来看:一是风险补偿金代偿风险,若该业务出现违约将难以凭借政府财政的担保力量进行解决;二是低利率带来的贷款资金挪作他用风险;三是银行贷款“三查”工作不到位带来的风险。
对该业务风险的原因,本文的观点如下:第一,风险补偿金比例带来的风险与银行收益不平衡;第二,地方农业部门未有相应义务要求;第三,
“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利率规定应更科学;第四,农业政策变动对银行不利;第五,银行方面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在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方面,本文认为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有其特殊性,融资模式下的主体有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合作银行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以本文综合两个角度提出解决办法,一是政府,二是银行。从政府层面来讲:第一农业部门建立细致审核标准,加强培训与技术指导;第二,建立考核机制和激励制度,鼓励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第三,引入农业保险增加保障,为应对自然灾害做好充分的风险保障。从银行方面来讲:第一,以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为突破口,推进平台综合化服务;第二,采取精细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及早发现风险隐患;第三,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使银行掌握贷款定价主动权。
通过此次研究,期望 J 银行可以从中获取推动财政惠农信贷通业务良性发展的有效举措,以此达到降低风险防范的目的,此外对江西省存在相同业务的银行也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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