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研究的背景、意义及内容
1.1.1研究背景
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与命脉,小型农田水利治理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落实进展情况,我国农业生产单位以家庭为主,投入少、产量低、规模小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小型农田水利较中、大型农田水利呈现出分布广、数量大的特点,小型农田水利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直接决定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程度。然而,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发展却遭遇种种困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受损和老化;建设、维护资金不足;产权不清、责任主体不明。归根结底是没有合理的治理模式,急需一种适合我国现行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创新性治理模式。近来合作治理模式受到国内外各界学者的追捧,被广泛地应用到各个领域,对于事物的发展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结构的网络化,治理方式的灵活化,以合作、平等、多元的理念,解决目前存在的资金短缺、治理混乱、政府独大等问题。合作治理的优势可以有效治理我国现行小型农W水利所面临的问题,我国小型农田水利正需要这样一种多元化的合作治理模式来改善其落后的现状,合作治理模式是突破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瓶颈的有效工具。
1.2研究意义
近年来,学术界对小型农田水利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展,取得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成果。本文通过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和合作治理进行梳理和研究,以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
(1)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小型农田水利实施合作治理模式,有效提升小型农田水利操作的方便性、运作的灵活性,面对自然灾害可发挥其特有的功效。实现小型农田水利旱能排渋能存的优势,保障人、畜、农田生产生活用水,提高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农作物增产增收,改善用水户生产生活水平[1]。在干早、洪溝的天灾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所受影响小,呈现出小水利大作为灵活高效的优势。
(2)节约水资源小型农田水利实施合作治理模式,有效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我国属于缺乏水资源的国家,用于农业灌溉的水资源更匮乏,因此,节约灌溉用水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小塑农田水利利用合理治理方式,实现生活、农业生产所用水资源储存再利用;修补、新建输水渠道,有效防止水资源输送过程中出现的流失、渗透等浪费现象,现实节约用水的目标[2]。
(3)规模化生产经营小型农田水利实施合作治理模式,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我国是典型的用少量耕地资源供养大量人口的国家,八十年代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至今出现一些弊端:大部分耕地零星分散,以户为单位的农阳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界限,经营规模小,无法与世界一流的农业大国相抗衡。需要一条实现规模化合作经营的纽带,以水渠、机井、排水管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天然的合作纽带,形成规模化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用水户之间分工合作统一作业。
1.1.3研究内容
本论文着眼于小型农田水利存在的供给、使用、监管方面存么?:的困境及成因为切入点,以公共池塘资源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合作治理理论为指导,通过文献综述法、理论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深入实地考察及发放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了解各主体对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期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合作治理的对策。希望能给政府机构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带来启示,希望为今后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顺利实现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推进小型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
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理论基础及必要性
2. 1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主体
2.1.1政府
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下的政府部门,包括五级行政体系中每一级别相对应的部门,上到中央财政部、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下到基层组织乡镇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都应承担起应有的职责。政府在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中的权力虽然被其他社会力量分化,但它在公共事业中的作用和角色就目前社会发展水平而言仍然处于重要地位,但绝不意味着政府部门仍处于权力控制中心,由其一方说了算。这种领先地位是由于公共事业的特殊性决定的,为了保障公共事业的顺利开展,保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扮演着更多的角色,以便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必须对政府的责任重新界定,对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重新定位,政府不仅要担起引导的作用而且要起到润滑剂的作用。政府要积极的引导、鼓励不同主体参与合作治理,为不同的主体无论是同级别的政府机构还是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畅通的合作渠道,构建多种形式交流、协商机制;政府部门对于不同主体在合作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矛盾,发挥调节作用,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合作治理的顺利进展。
3小型农田水利的现状调查及分析......... 22
3.1问卷调查的范围及技术方法......... 22
3.1.1样本的基本情况......... 22
3.1.2问卷的设计......... 23
3.2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存在的困境......... 23
3.2.1小型农田水利供给方面的困境.........23
3.2.2小型农田水利利用方面的困境......... 25
3.2.3小型农田水利监管方面的困境......... 25
3.3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困境成因分析......... 26
4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的机制探索......... 30
4.1促进政府实施合作治理工作的完善......... 30
4.1.1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 30
4.1.2提升政府公信力......... 30
4.2夯实合作治理的根基......... 31
4.2.1提高用水户积极响应的能力......... 31
4.2.2培养各主体责任感......... 32
4.2.3突破技术难关......... 32
4.2.4增加资金供给......... 33
4.3完善合作治理的保障措施......... 33
4.4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模式......... 36
结论
本文从评述国内外有关小型农田水利文献入手,通过在大连地区有选择性的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相关资料。研究发现在许多问题阻碍小型农田水利前进的步伐,包括供给方面的困境、利用方面困境、监管方面困境。本论文以公共池塘资源理论、集体选择理论、合作治理理论三大理论为指导,以大连市小型农田水利为实证案例,对小型农田水利困境的成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最后,提出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的机制探索。得出以下结论:
(1)促进政府实施合作治理工作的完善。首先,政府作为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不仅要积极参与并且要正确、高效地发挥引领作用,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主体共同合作治理小趣农田水利,制定切实对效的执行和监督方案。其次,政府公信力是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的基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需加强诚信建设。一方面要提高农田水利处行政人员的执政素质,加强道德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另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小型农田水利行政事务的公开透明化,将工作计划、行政行为、监察结果通过各种媒介公布于世,接受社会的监督。政府要敢于向其他合作的主体承诺,并且城守诺言、实现诺言。只有取得其他主体合作治理的信任,政府才能起到号召作用、发挥引领作用,促进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
(2)夯实合作治理的根基。首先,小型农田水利合作治理模式,治理主体呈现多元化,必须加强各个主体的责任建设,不仅要提高主体自身能力,而且要明确责任主体,不仅能发现小型农田水利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找到承担责任的主体,使每-个主体都能增强使命感。其次,提高用水户积极响应的能力,通过提高用水户个人素养及技术,达到维护小型农田水利不被破坏的目标,以及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协会,确保用水户有组织有纪律的合理使用小水利设施,确保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正常使用。最后,有合作主体邀请专家组解决研发、使用方面的技术问题。中央、地方政府,用水户自己以及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都需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的资金投入,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3)完善合作治理的保障措施。小型农田水利的合作治理活动离不开度和物质条件的保障,有效的激励措施,森严的监管体制,明晰的制度安排,切实保障治理主体提高政策制定水平及执政能力,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及吋、高效的实现。符先,建立健全长效的激励机制很有必要,对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实施的各种奖励措施,不应局限于物质方面的奖励,束力的《小型农田水利法》,将小型农田水利治理活动上升到法律高度,明确不同合作主体的权利义务,形成权责对等关系,保护各合作主体的合法权益。
最后,合理、有效的协调、整合不同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各种利益冲突,允许不同主体追求各自的利益,但要将其引导为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动力,既在尊重来自多方不同声音的基础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就小型农田水利的发展达成共识。所有合作主体都认同这一“利益”才有可能有效地付诸行动,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趋向一致、得到维护,最终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治理。发展小型农田水利所带来的好处是大型水利项目无法替补的,完善的小型农W水利治理模式,可以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产品侵害所带来的损失,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稳定农作物产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鼓励更多的主体自愿、平等的成为合作治理的一员,可以有效避免政府治理的失灵、协商及交流的不畅、监督和制裁的缺位等困境,解决小型农田水利面临的诸多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重点发展的公共事业,需要多方之力共同合作,扶持其的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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