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受上世纪 90 年代不完善的税制改革影响,一直处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税制时代,从而致使重复征税现象严重且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基于此,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扩宽增值税抵扣范围的重要举措。建筑服务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业四大行业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营改增。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我国受上世纪 90 年代不完善的税制改革影响,一直处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税制时代,从而致使重复征税现象严重且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基于此,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扩宽增值税抵扣范围的重要举措。建筑服务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金融业四大行业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前,建筑业是唯一一个计征营业税的第二产业行业。建筑业的发展与机械生产业、建筑材料生产业、房产开发行业、银行及民间借贷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建筑业还作用着脱贫攻坚进程中年轻农民的劳动力转移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业“营改增”深深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财政收支、税制体系改革。因建筑业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涉及各行各业,资金消耗量大,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充分,致使建筑业“营改增”难点颇多。随着企业不断的适应和应对“营改增”改革,大型建筑企业在不断的总结和发扬税改给其产生的税收红利,同时对于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和产生的税务风险和税负上升也尝试着进行合理的规避与筹划。因为增值税的计税基础、税率和税目与营业税大相径庭,所以需客观评价税制改革的各项影响。简而言之,需要科学评估计算此轮税制改革所产生的税负率变化,客观评价税改对某些中小型老建筑企业的实行效果。客观分析不仅有利于企业正确的认识自身在“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并探索应对策略,更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的根据税改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税制政策。
1.1.2 研究意义
实践意义:在网格化精细化税收征管时代,财税人员与管理者都需积极应对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一方面税收负担将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另一方面关系着投资者的回报收益。若建筑业财税人员不熟悉不掌握好最新税改政策所产生的影响,不仅会增加建筑行业税负,还会产生更多涉税风险,增加企业成本费用。因此建筑企业能否适当的做好税改后的涉税风险防控和税负筹划,能否达到降低税负成本和总成本,获取利润最大化是税改后财务人员的首要使命。本文以A 建筑公司“营改增”前后的具体情况为切入点,通过对比营改增前 2 年(2014年-2015 年)与营改增后 2 年(2016 年-2017 年)的平均税负率数据,分析税负差异,研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为同行业其他中小型老建筑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通过以 A 公司这一典型老建筑企业作为案例研究,可以一定程度的检验建筑业“营改增”税改的减税效果。通过探讨税制改革后 A 企业减税策略,可以为 A 公司后续纳税管理、税务筹划指明方向。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因营业税属于我国特有税种,国外在“营改增”税改方面至今鲜少有此类研究。增值税一直得到国际的广泛推崇,增值税的税率、计税基数等都被国外学术界所研究探讨,国际税务财务专家学者们对増值税的探讨和完善的脚步引导着我国税制的改革。对于增值税的研究国外最早开始,至今已经比较完备,而营业税未在国外推广,故国外涉及营改增的研究相对较少。国外专家学者及相关从业者们认为增值税对各企业会产生积极影响,认为“营改增”税改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不断扩大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他们认为“营改增”是一项具有积极作用的税改政策。虽然增值税存在核算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等弊端,但是各企业增值税税负水平会随着征收范围的不断扩大而逐渐降低,并且国家可以利用增值税进行宏观调控。
Josriph(2015)认为增值税征税税目的扩大会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并且通过在全世界各国开展调研发现扩大税基才能促进经济更加全面发展,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产生的不仅仅是税负效应,还牵涉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势头[5]。
Pteryt(2016)研究出进一步增加增值税税目行业,有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当然在建立健全的财务税务制度的前提下,对全行业征收增值税对各企业也最有利[6]。
Goclwoey(2016)通过进行实际例研究得出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扩大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利润空间,而且国家也可以利用增值税进行宏观调控[7]。
Bird,Gendron(2016)分析了增值税对生产力、库存-木材关系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指出,尽管增值税不一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税收制度,但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必要的。增值税税收制度不仅有助于国家统一管理税收制度,而且有利于大部分公司制定对策性强的税收筹划方案[8]。
Taile.Alen(2017)收集归纳整理出世界各国的增值税税收制度,通过对比分析得出:将增值税征收范围进行推广,会使得从生产环节至销售环节的抵扣链条更加科学。若是仅仅只就进口或者制造环节这一单项计征税,其他环节无法获取抵扣票据,增值税链条有所欠缺。因此,他建议一方面就企业生产和制造环节征收增值税,另一方面对劳务环节征收增值税。总之,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需要不断的扩大[9]。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
2.1 建筑业及其“营改增”税收政策
2.1.1 建筑业概述
实践意义:在网格化精细化税收征管时代,财税人员与管理者都需积极应对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一方面税收负担将直接影响着企业利润的高低,另一方面关系着投资者的回报收益。若建筑业财税人员不熟悉不掌握好最新税改政策所产生的影响,不仅会增加建筑行业税负,还会产生更多涉税风险,增加企业成本费用。因此建筑企业能否适当的做好税改后的涉税风险防控和税负筹划,能否达到降低税负成本和总成本,获取利润最大化是税改后财务人员的首要使命。本文以A 建筑公司“营改增”前后的具体情况为切入点,通过对比营改增前 2 年(2014年-2015 年)与营改增后 2 年(2016 年-2017 年)的平均税负率数据,分析税负差异,研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为同行业其他中小型老建筑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通过以 A 公司这一典型老建筑企业作为案例研究,可以一定程度的检验建筑业“营改增”税改的减税效果。通过探讨税制改革后 A 企业减税策略,可以为 A 公司后续纳税管理、税务筹划指明方向。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因营业税属于我国特有税种,国外在“营改增”税改方面至今鲜少有此类研究。增值税一直得到国际的广泛推崇,增值税的税率、计税基数等都被国外学术界所研究探讨,国际税务财务专家学者们对増值税的探讨和完善的脚步引导着我国税制的改革。对于增值税的研究国外最早开始,至今已经比较完备,而营业税未在国外推广,故国外涉及营改增的研究相对较少。国外专家学者及相关从业者们认为增值税对各企业会产生积极影响,认为“营改增”税改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不断扩大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他们认为“营改增”是一项具有积极作用的税改政策。虽然增值税存在核算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等弊端,但是各企业增值税税负水平会随着征收范围的不断扩大而逐渐降低,并且国家可以利用增值税进行宏观调控。
Josriph(2015)认为增值税征税税目的扩大会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并且通过在全世界各国开展调研发现扩大税基才能促进经济更加全面发展,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产生的不仅仅是税负效应,还牵涉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势头[5]。
Pteryt(2016)研究出进一步增加增值税税目行业,有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当然在建立健全的财务税务制度的前提下,对全行业征收增值税对各企业也最有利[6]。
Goclwoey(2016)通过进行实际例研究得出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扩大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利润空间,而且国家也可以利用增值税进行宏观调控[7]。
Bird,Gendron(2016)分析了增值税对生产力、库存-木材关系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指出,尽管增值税不一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税收制度,但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必要的。增值税税收制度不仅有助于国家统一管理税收制度,而且有利于大部分公司制定对策性强的税收筹划方案[8]。
Taile.Alen(2017)收集归纳整理出世界各国的增值税税收制度,通过对比分析得出:将增值税征收范围进行推广,会使得从生产环节至销售环节的抵扣链条更加科学。若是仅仅只就进口或者制造环节这一单项计征税,其他环节无法获取抵扣票据,增值税链条有所欠缺。因此,他建议一方面就企业生产和制造环节征收增值税,另一方面对劳务环节征收增值税。总之,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需要不断的扩大[9]。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
2.1 建筑业及其“营改增”税收政策
2.1.1 建筑业概述
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都离不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直接明了。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世界大国向世界强国的过渡发展阶段。建筑业发展迅速,对加快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过去的 20 年里,建筑业在全国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加,与 20 年前相比,国内建筑业的产值增长 30 倍左右,建筑业的增加值份额从低于 4%增加到 7%,快速引领我国经济的中高速发展。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年度数据统计,2016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 19.35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1%,2016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 19.35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1%,2017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 21.4 万亿元,同比增长 10.5%。建筑业的稳步增长的基调受统筹谋划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不断创新的宏观调控的多元素影响,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花大力气转型,更快更稳的实行建筑业改革发展举措。建筑业的概念在“营改增”后从“建筑业”转变为“建筑服务业”。一般来说,建筑业分为狭义上建筑业与广义上建筑业。广义上建筑业一方面涵括施工作业,另一方面还泛指如勘察检测、设计规划等预施工有关服务。狭义上建筑业是指建筑物正常施工的全部作业统称。本文所剖析的对象为狭义建筑业。
2.1.2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概述
2.1.2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概述
1.建筑业营业税
(1)营业税理论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屋等不动产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应税劳务提供的个人和单位,针对其获取的营业额征税的一种流转税。税务部门征收的营业税是依据次数进行核税,如根据一次获取的应税劳务收入来计征。如果有多次相同应税收入,将根据多次收入计征税额,导致重复征税严重。同时因营业税属于流转税,第一次交纳的营业税将包括在销售收入、转让收入或劳务收入里,被转换为第二次营业税计征基础。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税制正在发生变化。在漫长的税制改革变化过程中,最优税制理论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理论。坚持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得税收制度是建立最优税制理论的基石。其中税收公平原则体现在纵向与横向方面的收入分配量的多少。纵向公平是指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缴纳不同的与其收入匹配得税款,导致收入差距。横向公平指的是让性质相同的纳税人(即收入相当)缴纳相同地对等数额的税款。
2.2.1 最优税收理论
探讨此理论的前提条件是信息不对称,而政府怎样做到确保效率和公平地统一。国家税务机关往往因对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与经营情况掌握不全面,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应运而生的产生了最优税收理论。政府部门因接收到不全面的信息难免政策会不及时。而建筑企业降低税负成本则必须从业务源头进行把控,降低或杜绝涉税风险事项。建筑企业一是加强采购源头把控,严格供应商管理;二是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加强票据管控。正因为不对称的信息致使政府不能在信息管控方面处于主导地位,一般情况下不能充分反映出帕累托最优状态的作用,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来保障信息之间的平衡并实现作用最大化。
最优税收理论产生的背景是政府接收到不全面的信息难以及时制定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应税的企业需战胜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不充分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降低税负成本的期望没有实现,更是出现税负增加的现象。但是人们慢慢的模糊了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定义,将导致人们以为税收可以进行市场的调节,而现代最优税制清楚地表明了税收对整个市场发展的影响。企业要充分熟悉政府税务部门出台的积极税务政策,并加以发挥积极税制优势。最优税收理论的产生是为了均衡市场经济发展,也让人们深层次地了解到最优税收理论对税制的影响作用。
2.2.2 税收公平理论
(1)营业税理论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房屋等不动产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应税劳务提供的个人和单位,针对其获取的营业额征税的一种流转税。税务部门征收的营业税是依据次数进行核税,如根据一次获取的应税劳务收入来计征。如果有多次相同应税收入,将根据多次收入计征税额,导致重复征税严重。同时因营业税属于流转税,第一次交纳的营业税将包括在销售收入、转让收入或劳务收入里,被转换为第二次营业税计征基础。
2)建筑业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与单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对于建筑项目进行分包的,
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与单位属于营业税纳税人。对于建筑项目进行分包的,
其纳税义务人将包括分包团队。如果项目属于总承包,对总承包商计征税款时可以扣减其分包商工程款进行差额征税。营业税具体到建筑行业的征税税目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为建筑、安装、装饰、修理和其他施工作业提供得劳务。上面五类应税劳务收入作为税目税基,并且涵括收取的项目资金与有关的额外收入。营业税发票是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有关发票并是不单独印制专用发票。
............................
2.2 “营改增”影响企业税负的理论依据............................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税制正在发生变化。在漫长的税制改革变化过程中,最优税制理论是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理论。坚持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得税收制度是建立最优税制理论的基石。其中税收公平原则体现在纵向与横向方面的收入分配量的多少。纵向公平是指不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缴纳不同的与其收入匹配得税款,导致收入差距。横向公平指的是让性质相同的纳税人(即收入相当)缴纳相同地对等数额的税款。
2.2.1 最优税收理论
探讨此理论的前提条件是信息不对称,而政府怎样做到确保效率和公平地统一。国家税务机关往往因对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与经营情况掌握不全面,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因此应运而生的产生了最优税收理论。政府部门因接收到不全面的信息难免政策会不及时。而建筑企业降低税负成本则必须从业务源头进行把控,降低或杜绝涉税风险事项。建筑企业一是加强采购源头把控,严格供应商管理;二是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加强票据管控。正因为不对称的信息致使政府不能在信息管控方面处于主导地位,一般情况下不能充分反映出帕累托最优状态的作用,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来保障信息之间的平衡并实现作用最大化。
最优税收理论产生的背景是政府接收到不全面的信息难以及时制定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应税的企业需战胜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不充分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降低税负成本的期望没有实现,更是出现税负增加的现象。但是人们慢慢的模糊了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定义,将导致人们以为税收可以进行市场的调节,而现代最优税制清楚地表明了税收对整个市场发展的影响。企业要充分熟悉政府税务部门出台的积极税务政策,并加以发挥积极税制优势。最优税收理论的产生是为了均衡市场经济发展,也让人们深层次地了解到最优税收理论对税制的影响作用。
2.2.2 税收公平理论
税收公平是指税收制度应该对行为相同的纳税人进行监管,以支付相同的税额,并且支付的税额应该与他们保持动态平衡的能力相匹配。税收公平理论是制定税收制度的最基本的要素,也是大前提。没有平等与公平,税收将失去本来的意义。有两个原则可以判断税收是否公平,即匹配的收入与能力是否相等。第一个原则是:根据纳税人从政府公共资源中获得的收入作为匹配收入金额,以此判断应缴税额和自身税负是否公平,获得更多公共资源的单位应该缴纳更多的税,反之亦然。第二个原则是:根据纳税单位缴纳的税额大小与其能力是否匹配,以此判断纳税单位缴纳的税额是否公平,能力更强的企业应该缴纳更多的税,反之亦然。对比而言,营业税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在流转时征收;二是对流转时全部价款征收。三是不能就前面环节已交税金进行扣除,特殊行业除外。四是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也就是说,营业税是商品销售价格的一部分,这意味着上一次缴纳的营业税成为下一次交易的税基。对同一事项重复征营业税,这违反了公平原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此次税制改革的特色所在,运用公平理论检验“营改增”税改措施是符合税收公平原理的。“营改增”扩大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降低了企业购买普票产品的意愿,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税负成本。增值税链条下游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其更愿意要求上游企业开具增税专用发票。如此便在原有的产业链条基础上形成了连锁抵扣进项税减税反应,创建了企业间监管的相互约束机制,降低了税负成本,从而焕发了建筑业的活力,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
...............................
...............................
第三章 A 建筑企业基本情况与现状........................ 16
3.2 A 建筑企业现行财务情况......................... 16
3.2.1 公司现行收入成本情况..................................16
3.2.2 公司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18
第四章 “营改增”对 A 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21
4.1 “营改增”对 A 建筑企业税负影响的因素分析.......................................21
4.1.1 “营改增”对流转税税负的影响分析........................21
4.1.2 “营改增”对所得税税负的影响分析............................21
4.1.3 “营改增”对总税负变化量的影响分析....................24
第五章 “营改增”后 A 建筑企业税负增加的原因分析....................30
5.1 采购管理不到位且未取得扣税凭证......................................30
5.1.1 供应商资质杂乱导致进项税额低................................30
5.1.2 采购合同不规范获得抵扣困难..................................31
第六章 “营改增”后 A 建筑企业减轻税负的策略
6.1 加强采购管理确保取得扣税凭证
6.1.1 科学选择供应商扩大抵扣税额
税制改革后,A 建筑企业并未加强采购管理,也没有像其他大型建筑企业进行税负筹划。若是 A 建筑企业严控采购管理,可以在选择各供应商时规范比价,选择含税总成本最低,可抵扣进项税额最高的供应商。若各类似供应商的含税价相等,则需比较其商业信誉与商业规模等方面,从而选取信誉更好与商业规模更大的合作商。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专票税率大小不一,而含税供货成本相等时,优先选取增值税率较高的供应商。例如材料供应商,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 3%(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17%(一般纳税人)、和零税率(其他个人)。在相同的含税报价情形下,为达到企业综合成本降到最低,需优先选择 17%税率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若存在不同供应商不通报价的情形,因不同的不含税价格,与其配比的进项税扣除额直接关系计入损益的税金附加费,影响企业利润。买方选择供应商时可以进行报价平衡点测算。测算步骤为:如果有甲、乙、丙三类材料供应商,甲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为17%,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专票税点为 3%,丙供应商为个人出具普通发票。甲供应商含税材料报价为 x 元,乙供应商含税材料报价为 y 元,丙供应商含税材料报价为 z 元。两两供应商的材料报价平衡点计算等式为:甲供应商不含税报价=乙供应商不含税报价,即 1/(1+17%)*x=1/(1+3%)*y,进行相关计算,可以得出:y=88.11%x。计算表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报价的 88.11%刚好等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报价时,达到了报价平衡点,则综合成本几乎相等。所以最大程度的获取进项税额抵扣是加强供应商管理的重中之重。
..........................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略)
..........................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