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坚定不移地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不断进行探索,获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多次强调要加强“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则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8 年 11 月 6 日对上海进行考察时提出了: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①。
在此基础上,2020 年 10 月 29 日中国共产党公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②。”明晰了新时代对社会治理进行加强和创新的重要作用,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大意义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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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1.城市社区治理相关研究
外国学者对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相对较早,自 1970 年后以往的科层官僚体制呈现出许多制度上的问题,引起学者们的深入研究。在对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研究主要表现在这三个层面:
第一是探究城市社区治理中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研究。理查德·C·博克斯(Richard C. boxes)在他的《公民治理:引领 21 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中提出:政府需要重新调整对待公民的方式,公民应该成为公共服务的决策者而不仅仅是消费者①。他还主张公民要将包容性作为进行公共决策的首要原则,公民要成为社区决策的主人翁,主动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约翰·克莱顿·托马斯(John Clayton Thomas)作为新公民参与理论的著名学者提出政府应拓宽公民参与的途径,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也能公平地参与到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来②。达尔(Robert Dahl)所代表的多元民主论则认为社区的公共权力是掌握在多个群体和个人利益集合体之中,他们代表着社区内部不同的利益群体,社区公共决策大多是这些集合体相互妥协的结果。在这种观点下,政府官员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公众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①。鲍尔斯(SamuelBowles)和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研究了社区治理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社区中的利益集合体相互协商的过程就是社区治理的实质,同时这种相互协商与所在地区的市场运作有着密切的经济关系②。
第二是探究城市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研究。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作为公共领域理论的著名学者提出:在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之间构建一个以平等协商、互动沟通为基础的公共环境,并与公民社会能够有机整合③。马修·F·菲尔纳(Matthew F. Filner )则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的运营效率,来提升社区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第三是探究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吉尔·格兰特(Jill Grant)归纳分析了不同经济制度下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模式和治理手段④。查德·C·博克斯(Chad C. box)对城市社区治理的价值理念、治理方法等进行了脉络梳理,并对其相互关系进行了内涵界定⑤。伊娃·索伦森(Eva Sorensen)提出网络化治理理论,将治理网络定义为:“(1)在水平方向上的连结是相关的、稳定的并且相互依赖的,但是在运作中是相互自治的行动者们;(2)通过谈判相互作用;(3)发生在一个管制的、规范的、认知的、理想的框架中;(4)在某种意义上是自律的;(5)在某些特殊的政策领域致力于公共目的的产出⑥。登哈特夫妇(JanetV.Denhardt,Robert B.Denhardt)认为,要让社区内部的各个利益集合体都参与进来,提高参与治理主体多样性,进而提升社区治理的效能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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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一、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核心概念界定
(一)社区与城市社区
1.社区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首次将“社区”一词用于社会学理论中,用来表示社会生产生活中产生联系或纽带,相互之间友好帮助的生活共同体①。1930 年左右,费孝通先生翻译社会学著作《Community and Society》时,将“Community”译为“社区”并将其定义为是“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②”。由此,国内学者才开始大规模引用。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社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对“社区”一词的理解也出现了更多的解读,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在固定地域或自然环境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口;社区是一种特定地域内的人口集合,拥有相同的公共意识或利益;社区拥有独立的行政制度,社区居民具备相同的社区身份,亲密的交流行为、通过共同的风俗习惯或文化、或是对社会存在某些相同的看法而产生归属感。综上所述,本文将社区定义为:“社区是拥有共同利益群体或社会组织在固定的地域内形成的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是社会的基本单元。”
2.城市社区
英国的工业革命推动了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但同样由此引发了贫穷和犯罪等社会问题的出现。而对于城市社区的相关研究最早就是由英国学者针对有关伦敦城的贫民窟、犯罪率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始的。随着统计学原理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广泛应用,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对比来说,国内由于城市化进程较晚,相关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也相对较晚。国内学者对城市社区的定义主要是针对于农村社区的对比来分析的,具体是指在固定地域内部不同居民密集生活的共同体,主要特征包含:(1)人口稠密(2)生产力发展快速(3)商品经济繁荣(4)科、教、文、卫事业较发达(5)政治经济活动集中(6)社会团体活跃(7)人际关系复杂且多变(8)社会流动性大(9)个人社会化程度较高。

图 3.1 辽宁发布政务微信平台截图
二、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基本要素
(一)治理理念的精细化
强调“以人为本”、精细服务的治理理念。一方面重视为民服务意识,重视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在满足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力求“一人一策”,重视解决公众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另一方面有助于精准定位社区治理存在问题的痛点,对社区内部资源进行精细高效的使用,摒弃过去的“官本位”等思想,促使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治理主体的精细化
重视发挥多元主体治理作用。加强党委领导,重视党在社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有利于提升基层社区工作的合法性。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效率公平并重的行政理念。引进外部社会组织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培育和壮大社区自组织,使其成为社区内部各方力量的粘合剂和晴雨表。引入市场企业,优化社区内部空间,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发挥市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积极作用。动员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形成党委核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作用、居民活跃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共同体。
(三)治理工具的精细化
坚持柔性手段与信息技术并举。一方面,柔性手段坚持人性化的治理理念,通过非强制的手段,引导治理对象主动参与或配合治理目标的实现。面对社会公众多样化的需求,社区采用柔性手段能够更加灵活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痛点问题。另一方面,信息技术是促进社区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工具。通过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将民生保障、居民需求、民意表达实时地传递到综合数据平台统一处理,为居民提供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不但能够提升治理的效率、降低治理的成本,还能够延伸治理的范围,实现对治理资源的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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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7
一、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存在的问题..................................17
(一)僵化管理思维普遍存在...............................................17
(二)治理主体协同化程度低...........................17
第四章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经验借鉴....................................24
一、发达国家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经验........................................24
(一)美国:社区自治模式...............................24
(二)日本:混合管理模式...............................................25
第五章 完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措施.......................................30
一、加强精细治理理念........................................30
(一)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理念......................................30
(二)塑造精细化的服务意识.....................................30
第五章 完善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措施
一、加强精细治理理念
(一)强化以人为本服务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指引,为了更好的落实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各项措施,应该加强对精细文化的认同,通过重塑治理理念,强化社区共同体意识,来转变社区居民的思想认知,起到理念指引实践的作用。政府要以服务意识为导向,加强建设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精细的服务系统。通过推广“精细、周密”的行政文化,加深工作人员对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理解。在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时候,让基层工作人员形成“职责具体到个人,工作精准到细微”的思维理念。政府通过推进以人为本、精细化的服务理念,为转变社区治理理念起到带动作用。
(二)塑造精细化的服务意识
社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要塑造精细服务意识,培育组织成员对精细文化的认同。社会组织不但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参与者,也是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满意程度,以社区居民的反馈为评判标准。在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内部营造精细服务的氛围,精准定位自己的角色,时刻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为宗旨,力求让居民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明确各个社区治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边界,构建精细化、具有地区特色的社区文化,加深对社区的文化认同。通过开展集体活动,加强文化宣传的方式,建立社区公共价值观,让每位社区成员都能对社区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形成社区文化,来加深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理解,有利于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争端,为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表 3.1 大连发布政务微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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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社区治理的成效影响着国家治理水平的提高。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如何重塑政府与社区之间关系,提升社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成为我国目前城市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社区精细化治理是我国社区治理的一种创新途径。但是在许多社区在实施精细化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现实问题,与理想中的善治局面存在较大差距。
本文对社区治理和精细化治理的核心概念和理论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明确了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内涵,通过对社区精细化治理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挖掘出隐藏在显性问题背后的隐性原因,通过借鉴国外社区治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本土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问题的对策。
本文仍然具有很多的不足。第一,精细化治理是以一种新概念,相关的理论研究较少,可能对精细化治理的研究存在很多粗略的地方。第二,与发达国家的社区治理相比,我国的城市社区治理起步较晚,在面临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社区治理变得更为复杂。所以,对我国的社区精细化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存在片面和瑕疵。虽然最后对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新的路径探索,但是由于本人的学术水平限制,对一些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一些措施的提出还需要经过现实的检验。
本文认为,要加强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水平,要注重加强精细治理理念,强化“一核多元”社区治理共同体,引导数据技术嵌入社区精细化治理,构建无缝隙治理流程和绩效考核体系,从而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成效。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