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监管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所管理模式改革探讨——以浙江省义乌市苏溪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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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2666 论文编号:sb2024051617355752418 日期:2024-05-30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行政管理论文,本文就以浙江省义乌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的统一监管改革后存在的典型问题为切入点,分析基层市场监管所改革的管理模式以及可借鉴经验后,发现基层所在执法力量、人员素质、监管对象、人员配备、履职风险、工作保障、监管模式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提出提升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改革效能,应从监管模式理念、平台机制体系、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章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选题的背景与问题提出
1.1.1.1选题的背景
2018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上通过了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该方案中提出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国家层面强化市场领域的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旨在重新塑造一个从上到下监管体系,由此对新时期的市场经济体系构建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人员编制跨部门多领域调整整合;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给予省级和下级政府更多的自治权。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来看,基本要求是统一性和开放性,旨在协调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强调综合执法,克服原有权责重叠、多重执法等监管问题。按照中央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的精神,全国部分地区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前整合了市场监管资源,根据各自的区域特点和市场条件,积极开展整合试点,形成了统一监管背景下的“大市场监管”和“全过程监管”的格局。
市场监管与经济发展的整体环境相匹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立并完善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信用体系不健全、秩序比较混乱、监管体制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要克服我国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就必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基层市场监管所是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派出机构,是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最基本的组织。自改革以来,我国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推进基层建设,已经在基层成功建立了一支职责明确、依法行政、服务到位、廉洁奉公的基层市场监管队伍,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主体作用,已成为党委、政府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责任和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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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2013年,在中央政府对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方向提出明确要求后,全国各地的相关学者结合当地情况,对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行了研究。学术界有大量的文献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实践进行思考和研究,主要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基层实践以及加强监管效率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1.2.1.1关于我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在2013年至2018年探索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近五年时间里,全国各地不断探索改革方法,检验改革成果。其中邰鹏峰和李江萍合作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若干思考》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创新监管模式为研究内容,提出了一些从政府职能转变、执法团队绩效能力、监督手段信息化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建议,比如突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监管执行力;突出执法队伍整体履职能力,提升监督专业性;推进市场监管手段信息化,推进监管工作法制化;加强市场治理的第三种力量,注重改革的示范效应1等;刘洋洋在他的《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与创新——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个案的研究》介绍了浦东综合监管体制改革的情况,总结出改革所面临的问题,指出在顶层设计上,要促进监管一致性,科学配置监管职能和资源,明确市场监管局职责,理顺属地管理和垂直管理关系,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注重信息支撑等,寻求解决之道2。谢婧的《统一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以X市为例》通过列出市场改革的三种典型模式,并试图从城市的角度统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找出规律性的统一的市场监管和特殊原因,从完善的监管体系、完善内部和外部系统、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与法律保护、提高监管技术3方面提出了完善统一市场监管体系运行的对策和建议;韩冰也在《机构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问题研究》一文中从市场主体准入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优化业务环境、释放市场活力4等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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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2.1核心概念
2.1.1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简称市场监管,设立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为了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工作内容为维护市场秩序、检查市场主体、调解消费纠纷、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是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的行政机关规范和指导市场中一般经营主体及其市场商品流通行为而设立的国家行政机关。市场监督管理行为是市场经济中主体和客体管理内容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与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的系统性的统一。在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为各级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是统一实施市场秩序管理、市场主体规范、市场违法监管工作而依法设立的政府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其中,工商监督管理的主要功能包括引导和监督市场主体(集团公司、一般企业法人和个体企业)的准入,管理和维护市场日常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按照法定程序注册和保护重点企业商标,指导、监督和执行日常商业广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禁止传销,规范直销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餐饮服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各类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督、标准计量监督和产品质量检验监督的职能。日常监督检查是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手段,处理行政违法案件是监督执法的重要方向,开展消费者投诉调解和指导是其最基本的职能。
2.1.2基层市场监管体制
基层市场监管体制的概念属于基层政权范畴,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基层的范围包括乡、民族乡、镇、县、不设区的县市以及市辖区。
镇、街道是我国常用的行政区划之一,它通常隶属于县级行政区域。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时,应根据当地产业结构特点重点开展市场监管。在某些工业比较发达的镇街,日常的基层市场监管主要集中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工业产品的质量控制。在农业发达的镇街,市场监管的重点是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农产品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管。与乡镇略有不同的是,街道主要设置在城市核心区,居民集中度大,商业氛围浓厚,而工业、农业等行业相对较少。因此,日常基层市场监管的重点就在于服务广大消费者的需要,以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如消费者投诉、商品价格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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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理论基础
2.2.1整体政府理论
整体政府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西方第二轮政府改革运动的新举措,1997年当时担任英国首相的托尼·布莱尔首次提出整体政府的施政理念。整体政府主要目标是通过消除政策间的矛盾和张力增加公共政策的效能;通过消除项目方案的冲突充分利用资源;加强不同利益主体间合作;为公民提供无缝隙。整体政府理论有三大显著特点:一是注重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二是注重协同合作的工作形式,三是注重政策互相融合。
在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原先的工商、质检、食药监和价格监督管理等部门存在分段式监管和分行业监管现象,这种监管体系导致各个部门职能重叠、权责模糊,监管方式存在差异化,监管过程中呈现割裂化的状态,统一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难以形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整合资源,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消除内部监管差异,将碎片化治理转变为无缝隙的整体化治理,打造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改革把“整体政府”作为理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的行政部门,整合分散的机构和分散在各机构的职能,实现多部门规范有序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整体政府理论作为部门内部组织机制、组织结构、组织文化等改革提升,管理和技术的互动协作和有效融合,合理利用政府资源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无缝服务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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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改革历程..............................15
3.1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变迁...............................15
3.1.1工商所时期......................................15
3.1.2市场监管所初具雏形...................................16
第四章义乌市苏溪市场监管所改革介绍...................................21
4.1义乌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整体情况.........................21
4.2苏溪市场监管所概况.....................................................23
4.3苏溪市场监管所的管理模式..........................................24
第五章市场监管所改革后面临的问题..............................29
5.1统一监管后职能庞杂....................................29
5.2双重领导后疲于应付......................................31
第七章进一步改进提升的对策建议
7.1推进基层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
7.1.1优化内部机制配置
坚持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干,优化机制就是将专业性强的业务整合到职能科室或下属事业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减负。在职能不断增加、人员数量却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整合工作职责相近、职能单一弱化的科室,避免分工过细、职责交叉。如将新划转的知识产权、物价检查职能分别整合到职能相近的市局职能科室。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与局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如整合知识产权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职责,设立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市场监管辅助性工作,而不用将职责再分配给基层市场监管所。
下沉编制让基层所的人才实现“开源节流”。将局机关科室改革精简后的全科型干部更多下沉到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专业性不够以及部分干部身兼数职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基层监管队伍结构,能够较好地化解市场监管执法重点集中在基层一线与执法力量集中在局机关的现实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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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结论和展望
从顶层设计来看,市场监管“大部制”的改革已经尘埃落定,统一监管的体系也在从上至下逐步完善当中。作为监管者,政府对市场监管体制的需求,主要表现为标准化和统一化的监管理念与规则,以及厘清职责边界,市场监管需要“一体化”;作为监管对象,市场对监管体制的需求,主要表现为对市场机制及行业规律的尊重,以及清晰、透明、统一、确定和可预期的监管规则,“专业化”的脚步并不会停歇,只是要在不同的层次上推进专业化。
对应到基层市场监管所,来反观现今的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其中同样交织着“一体化”和“专业化”的双重逻辑。既要解决权力分散所引发的低效率与体系冲突,也要兼顾药品监管和反垄断等职能的“专业化”需求。由此看来,“一体化”有助于监管理念的统一,“专业化”有助于辨证施治,“一体化”与“专业化”的改革趋势虽然方向不同,但他们都旨在回应机构改革后的基层治理需要,只是针对的具体问题域不同而已。
本文就以浙江省义乌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的统一监管改革后存在的典型问题为切入点,分析基层市场监管所改革的管理模式以及可借鉴经验后,发现基层所在执法力量、人员素质、监管对象、人员配备、履职风险、工作保障、监管模式上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提出提升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改革效能,应从监管模式理念、平台机制体系、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而对于当前处于改革过渡期的一些地方的基层市场监管所改革后续发展策略的关注和具体方向上的深入研究还存在不足。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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