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学位论文摘要怎么写范文?临近毕业季,大家都在为自己的论文答辩时刻准备着,想要顺利通过,认真、严谨是必备的态度。对于论文摘要,很多同学不知如何写,本文为大家提供了5篇学前教育立法学位论文摘要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学前教育立法学位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怎么写模板一: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完善研究
最近几年由于网络媒体的揭露,一些触目惊心的虐童案件在广大社会民众中迅速传播。同时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学前教育机构的扩张,虐童行为主体已经不单单是传统的儿童亲属。往往更多的时候是学前教育机构的育管人员,他们频频因为虐童问题见诸报端媒体。学前教育机构虐童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对幼儿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使学前教育本身的形象遭受人们的诟病。立法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防治。尽管现阶段的立法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制,但遗憾的是这些法条中尚存在较大的疏漏。这使得相关立法只停留在原则层面上,并未发挥最大法律的权威。例如我国现阶段立法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罪名适用以及量刑标准,其适当性都有待考量。对虐童行为人亦不能有效追责,有些追责的标准还不确定,有些追责的制度虽已制定但可行性不强,亟待完善。现阶段我国立法很少提及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预防,使得受虐幼儿的权益没有办法得到切实的保障。立法不完善阻滞了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预防与治理。在学前教育机构虐童的预防方面,我国在立法上存在强制报告制度不完善、黑名单制度和职前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学前教育机构虐童的治理上,同样也存在虐童的入罪与量刑仍不明确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不适当的问题。在明确我国现阶段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可以结合域外的先进经验来完善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制度。通过对美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相关立法的考察,可以发现这些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起步较早,也更为完善和成熟。在虐童行为的入罪与量刑、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对育管人员的规制上,立法呈现出体系化、具体化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我国可以借鉴其有益的经验,从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和加强育管人员职前审查与行为规范来预防学前教育机构虐童事件的发生。针对虐童行为的治理,从明确虐童罪名适用、提高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的治理。
论文摘要怎么写模板二:论我国困境儿童学前教育受教育权利保障
儿童是正在发展的人,他们具备人的多项特征但是却缺乏一个理性人的判断力,因此儿童难以依托自身的想法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决策,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需要家庭、社会、国家共同努力对儿童权益最大化限度的予以保障。人需要通过校园的塑造或者教导,以便习得达成自己的所有目的的技能。儿童的成长离不开教育的指引,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过程中,由于内因型困境、外因型困境及混合型困境三类困境的长期存在,致使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学前教育受教育权利难以顺利实现。对困境儿童学前教育受教育权利保障的研究,既需要通过梳理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历程来研究现阶段我国的困境儿学前教育保障政策,同时也需要聚焦现有困境儿童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在梳理现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发现现阶段我国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障政策、法律存在着很多问题:我国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障起步较晚,政府对困境儿童学前教育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政策存在着:执行主体责任不清;财政政策中存在财政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学前教育政策公平保障不足等问题。我国现有的针对困境儿童学前教育立法保障方面问题也相对突出,主要存在:现有学前教育立法保障层级较低、学前教育立法权利义务不明确、各地方学前教育立法的水平不一。建国以来我国学期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发展经历了七个阶段,如今正处在跨越式发展阶段,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通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方式落实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障工作。为了更好的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就必须在研究困境儿童受教育权保障历程的基础上恰当的运用适宜的理论分析我国困境儿童学前教育政策、学前教育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而言,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至少要厘清困境儿童相关概念、建立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保障体系,扩大我国困境儿童学前教育政策、法律保障范围。在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学前教育保障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将学前一年期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保障的可行性、必要性,提出以分步走、特殊保障的方式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保障包括困境儿童在内的每一个儿童的学前教育权益。鉴于目前学界对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障中各主体应当承担的困境儿童学前教育法律责任研究不足,在厘清政府、学前教育机构、其他个人组织在困境儿童学前教育阶段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部分做了额外阐述。增进民生福祉是国家发展的根本目的,保障困境儿童学前教育受教育权利是对弱势主体正当利益与诉求的保证,长期看有利于提升国民综合素质,提高国家国际竞争力。现阶段我国法制化改革已然进入深水区,政策与法律的制定工作向精细化、专业化的方向进展,对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日益趋于制度化、体系化,未来学前教育法律的出台、更多的困境儿童学前教育保障政策将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制度保障。
学前教育立法学位论文摘要范文
论文摘要怎么写模板三: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完善研究
最近几年由于网络媒体的揭露,一些触目惊心的虐童案件在广大社会民众中迅速传播。同时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学前教育机构的扩张,虐童行为主体已经不单单是传统的儿童亲属。往往更多的时候是学前教育机构的育管人员,他们频频因为虐童问题见诸报端媒体。学前教育机构虐童事件的发生不仅会对幼儿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使学前教育本身的形象遭受人们的诟病。立法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防治。尽管现阶段的立法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制,但遗憾的是这些法条中尚存在较大的疏漏。这使得相关立法只停留在原则层面上,并未发挥最大法律的权威。例如我国现阶段立法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罪名适用以及量刑标准,其适当性都有待考量。对虐童行为人亦不能有效追责,有些追责的标准还不确定,有些追责的制度虽已制定但可行性不强,亟待完善。现阶段我国立法很少提及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预防,使得受虐幼儿的权益没有办法得到切实的保障。立法不完善阻滞了对学前教育机构虐童行为的预防与治理。在学前教育机构虐童的预防方面,我国在立法上存在强制报告制度不完善、黑名单制度和职前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学前教育机构虐童的治理上,同样也存在虐童的入罪与量刑仍不明确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不适当的问题。在明确我国现阶段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可以结合域外的先进经验来完善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制度。通过对美国、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相关立法的考察,可以发现这些国家和地区学前教育机构虐童防治立法起步较早,也更为完善和成熟。在虐童行为的入罪与量刑、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对育管人员的规制上,立法呈现出体系化、具体化和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我国可以借鉴其有益的经验,从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和加强育管人员职前审查与行为规范来预防学前教育机构虐童事件的发生。针对虐童行为的治理,从明确虐童罪名适用、提高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的治理。
论文摘要怎么写模板四:美国学前教育地方立法的经验及启示 ——基于美国50个州的立法文本分析
学前教育法律能够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也是确保高质量学前教育的根本。近些年我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认知不断升级,学前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扩大供给、经费投入、师资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问题,而学前教育立法的出台将对未来学前教育改革产生重大影响。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便出台了多个有关学前教育的法案,并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学前教育法律体系。但相对于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制定的学前法案数量更多,涉及领域也更为广阔,实施方案更为具体,因此本研究将重点定为美国州级学前立法文本。为了明确近年来美国州级学前教育立法的重点、特征、经验及不足,得出具有中国化、时代化的学前立法建议,为我国学前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做出贡献,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本分析的方法对2014年——2018年间美国50个州的483件立法文本进行了具体分析,最终归纳出美国各州政府在学前教育立法方面的经验及不足,并对我国的学前教育立法提出启示和建议。本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论文研究背景和相关研究现状,明晰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从立法环境、立法进程以及联邦学前立法对地方的影响三个方面分析了美国学前教育立法的现实背景。第三部分,使用Voyant Tools文本分析法工具对美国各州学前教育法案文本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结果发现,美国各州政府的学前教育立法重点关注在儿童福利和入学准备两个维度,管理体制、资金投入、幼儿师资三个维度属于紧密关注状态。进而,研究者从立法关注的五个维度出发,对各州政府的学前教育立法文本进行深入探讨,讨论每个维度的立法现状、重要法案和改革重点。第四部分是在文本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总结美国各州学前教育立法在管理体制、师资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最后一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美国各州学前立法对我国学前立法的启示,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治理结构、儿童福利政策、学前儿童的入学准备、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以及学前教师待遇水平和培训制度等内容。
论文摘要怎么写模板五: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研究
学前教育是我国初级教育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最初的一环,也是奠定终身教育基础的关键步骤。学前教育之于个人来说,是个人发展的起点,对于个人的全面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对于国家教育来讲,好的学前教育为以后的义务教育提升了质量和发展空间,使得之后的教育阶段更有潜力;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来说,学前教育的成功与否将会直接影响国民素质的发展和国家劳动力资源素质的高低,这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与进步是至关重要的,具有先导性作用。由于具有公益性的属性,学前教育作为政府的职责而将其纳入到公共服务当中,从而使得学前教育能够有序、健康地发展。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的众多问题,必须通过立法的方式来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无论从社会呼吁,还是从专家学者的论证,亦或是从社会实践的需求出发,学前教育立法是现今学前教育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根据我国的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和当前所面对的严峻形势,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着很多关键性的问题:政府管理职能在学前教育领域的缺失,使得学前教育失去了行政力量的保障;学前教育事业最基本的经费不能得到保证,对于学前教育的投入,没有强制性规定的财政支出;幼儿园的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学前教育结构没有太大改进;学前教育教师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薪金、职称等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导致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参差不齐,杂乱无章;各种私办幼儿园兴起,但缺少基本的法律规定的管理和制约,使得各种虐童事件层出不穷。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看似棘手的问题,唯有通过制定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法》,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本文将从学前教育现状出发,剖析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产生的问题,总结出原因,并且运用法律思维,论证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并且从社会现实出发来分析学前教育立法的可行性。并且分析了联合国、主要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于学前教育的立法情况。对于立法建议,首先明确学前教育立法的宗旨和原则,其次借鉴域外先进学前教育法律的成果,结合中国特色的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学前教育法的建议,从而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是学前教育立法学位论文的毕业论文摘要范文,如果有其他写作需要,可以在其他栏目查阅;如果想寻求论文写作指导,可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