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 是在工程招投标中,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 所有投标人都在同一工程量的基础上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水平、技术管理能力, 依据计算规则、逐一填制单价、计算全价, 最终形成的自主报价, 它充分体现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的原则。最终评审出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模式。
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是为适应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和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需要而提出的, 它与传统的定额加取费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以下特点:
( 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确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 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 把过去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 静态价格 模式改变为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市场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中的“动态价格”形式,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 这种“动态价格”形式最终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 从而改变过去施工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和现有定额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状况, 最终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
( 2)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有利于工程的“质” 与“量”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存在着“质”、“量”、“价”的必然联系。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须考虑工期和质量对造价的影响因素。
( 3)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构成实体复杂、工程变更多、风险因素大,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业主就承担了工程量的计算误差和变更风险, 投标方只对自己的所报成本、单价负责, 这种格局符合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
( 4)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可以强化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 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的规范管理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 5)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消除编制标底给招标投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促使投标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市场各种因素及竞争对手的分析中去, 这既有利于企业廉洁自律, 又可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规范招投标行为。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资审计的造价控制
3. 1 以“防”为主的事前控制—投资审计准备阶段
在投资审计的这个阶段里, 必须做好“防”这个字, 把握一定的前瞻性, 既要把握“量”又要控制好“价”。工作中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准确、真实、完整,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无缺、漏项;( 2) 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部分分项的划分及其包含的内容可以不尽相同, 审计要特别予以关注, 以避免重复计算;( 3) 报价文件是否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 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是否齐全;( 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无高估冒算情况, 以避免清单编制质量低而直接影响编制计价项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这种以“防”为主的事前控制审计方式, 还应克服只看总造价不看分项单价的思想, 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 并不等于每分项报价符合要求; 总报价最低的, 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 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 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 这样在竣工结算时, 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另外也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弊病, 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审计, 并利用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 对其进行对比分析, 区分哪些报价过低,必要时可运用回归法确定合理报价。要克服只看单价不看工作内容, 不看施工技术方案的缺点。...........
3. 2“以堵”为主的事中监督——投资审计实施阶段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阶段, 侧重于如何“按标准干, 按程序管”的有效性。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 1)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范性问题。《内部审计规范》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应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招标, 实行先审计后招标”,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 也都对招投标工程的编制办法、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作了严格的规定, 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适应与落实, 实施审计就是要关注规则的运作, 配套措施的落实是否到位, 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规则是否严格, 有无执行规范“打折扣”和“穿新鞋走老路”的情况。
( 2) 强化合同管理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必然引起投资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的变革。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引入风险制约机制, 作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合同管理, 应该是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协议, 合同评审, 是投资审计从源头把关之举, 因此,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文本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后, 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量复核提出了更高要求, 合同履约中的审计主要是检查合同是否得到全面执行, 以实现把握线索、诊断偏差、分清责任、降低风险。
( 3) 管理方式的转变问题。审计人员要立足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沿, 深入施工现场, 监督服务到位,做好与工程造价及施工管理人员的沟通, 关注施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在施工现场摸清工程量变化的一切线索, 以自身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 协调、监督好每一件索赔事件, 实现对工程投资的管理和服务, 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督。
在一次大型基础土石方施工过程中, 由于甲方现场派驻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认识不深,对施工排水降水给施工方签署了抽水台班1 658个。在审计人员下现场抽查时发现了这个问题, 确认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措施费用中, 并给予纠正, 减少开支 13万余元。
3. 3 以“查”为主的事后跟踪——投资审计的结算阶段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增加了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 减少了工程结算过程中的扯皮现象, 使投资审计人员得以较好地对建设项目实施以“查”为主的事后跟踪。这里所说的事后跟踪, 核心是服务与监督, 这一理念也恰好符合企业内部审计的“服务内向性”原则。因此, 要把握好以下两个方面:
( 1)“查”工程结算与合同内容的一致性问题。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确定的合同价, 除非因设计变更引起大的实物量变化, 或工期在规定的时间且风险费用未列入造价的, 可做适当调整外, 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改变。因此,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例如: 工程实施期间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的变化。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双方都必须无条件地履约合同内容, 维护结算纪律, 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工程结算与合同内容规定的不一致的问题, 审计人员必须冷静思考, 认真分析, 摸清具体情况。如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工程量是没有包死的, 就应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等竣工资料重新准确计算工程量。如果设计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在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项目单价, 须重点核实增加项目的综合单价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编制, 编制是否合理等。在这一阶段, 可能会遇见施工单位追加工程造价的索赔, 这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 是很正常的现象。作为造价控制,可以实施反索赔, 这便要求我们把对企业落实规范情况的审计与内控制度审计结合起来, 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服务。
( 2)“查”竣工结算与财务结算问题。价格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的永恒主题。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 工程成本的管理一直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多年来, 由于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规范的工程价格结算办法, 竣工结算拖欠工程款不受约束, 施工企业苦于! 干了活, 拿不到钱 , 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比如, 计价规则规定:业主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 天内无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 从第29 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 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把货币时间价值理论运用于工程结算中, 这样无疑对提高投资使用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并为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财务审计及竣工决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审计人员必须掌握规范及其细则的规定内容, 及时了解企业间财务结算情况, 督促企业按规定的时间结清工程价款, 对于涉及支付利息及索赔业务, 要认真做好分析与研究, 力求使企业效益最大, 损失最小。同时, 这种新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对从事工程投资审计的人员来说要求更高, 仅仅满足于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 在政策的把握上下功夫, 在财会理论的研究上下功夫,才能在竣工决算和财务结算款项支付阶段的审计实务中既适时又恰到好处地做好审计与监督。
4 结束语
总之,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实施,投资审计面临的情况是复杂的, 面临的问题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也很多。但把握上述3项控制点至关重要。只要坚持实施以“防”为主的事前控制, 以“堵”为主的事中监督, 以“查”为主的事后跟踪审计三部曲, 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工程结清价款规范及投资审计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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