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工程硕士论文,本文验证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模型的合理性与可行性。通过验证Y项目的收益分配结果是合理且符合实际的,从而验证了论文提出的收益分配方案适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通过对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到了2013-2022年中国建筑业产值统计表(如图1.1)。可以发现,在2013-2022年期间,建筑业整体呈现连续扩大趋势。由此说明,中国建筑业为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在过去的几年里,建筑业粗放的发展模式导致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失控的局面屡见不鲜。在进入经济“新常态”后,建筑业追求速度型的粗放发展方式已无法持续,转变为追求中高速的高质量发展模式。高质量的工程咨询促进了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
然而,在“供给侧改革”和“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传统的“碎片式”工程咨询服务存在咨询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低价竞争明显、市场割据等诸多问题,受到市场和广大业主的诟病,阻碍了建筑业的绿色健康发展,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满足业主的需求。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应势而动,打造发展新优势。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目的是为高质量投资项目建设奠定基础,实现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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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研究目的
传统工程咨询行业“碎片式服务”存在很多弊端,已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成为目前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需求。但是,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处于起步阶段,具有能力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公司较少且缺乏经验,这就需要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此过程。项目结束后,成员根据事先约定的方案进行利益分配。目前,关于如何进行收益分配的研究不多,而现有的收益分配方式也不适合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分配。
本课题旨在探索影响联合体收益分配的重要因素,构建收益分配模型,解决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的收益分配问题,为建设项目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思路,从而实现项目的收益最大化。
1.2.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论文将Shapley值法以及云重心法等理论结合应用到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的研究中,有助于丰富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的理论体系。目前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概念内涵、组织形式、主导单位、发展趋势及建议方面,少有学者从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的收益分配这方面进行研究。
因此,论文立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的现状,综合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复杂性和相关性,综合考虑收益分配影响因素,运用云重心评价法对初始Shapley值进行定量分析,从而有效克服了Shapley值修正过程中存在的优化成本过高等风险平均分担和要素投入等平均分配的问题,为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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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全过程工程咨询概述
2.1.1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定义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这是国家在建筑工程中首次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概念,其中明确其定义为:在项目建设前期策划、决策、实施和运维等全生命周期内,提供包括设计、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等各个方面的咨询服务[1]。
部分省市就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具体定义也进行了相关的解释,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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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联合体概述及优缺点
2.2.1联合体概念
根据美国、日本和中国对PCJV的定义,其主要内容可总结为: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可以通过联合体进行投标,此方式不仅可以提升投标的竞争力,还可以降低各成员的资金压力,共同承担风险,并能最大限度的弥补自己的不足,展现自身的优势,从而提高工程建设的可靠性。同时,若存在联合体成员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况,可作为投标人一起投标,并在签署合同时明确各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2.2联合体优点
(1)拓展业务:可以吸收工程所在国的咨询单位参加联合体,熟悉该国业务,利于开拓经营,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59]。
(2)强强联合: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过程中,要求各企业应当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以便更好地对项目进行服务。通过签署合作合同,不同专业的公司可以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总体的实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复杂工程的技术要求,增大中标的可能性,并能实现各成员的进步。
(3)规避过度竞争:在企业竞标的过程中,可能会为了得到一个项目,故意压低报价,这就会降低企业的收益。因此,采用联合体模式,可以有效规避过多竞争给优秀企业带来的的损失。
(4)风险分担:联合体成员应以平等为前提签署联合体协议,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每个成员在未来项目咨询服务中可能出现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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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的要素分析 ........................ 23
3.1 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的形式 .................................... 23
3.2 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构成 ................................................ 23
第4章 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模型的构建 ........................ 35
4.1 基础收益分配模型 ................................ 35
4.2 优化收益分配模型 ........................... 36
第5章 案例分析 ........................................ 44
5.1 案例情况简介 ....................................... 44
5.2 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实施................................. 44
第5章案例分析
5.1案例情况简介
某高层写字楼(简称Y项目),地上27层,地下3层,共计30层,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拟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计划工期为18个月,项目批复的投资概算为5.78亿元。合同造价为40000万元。
设计单位A、监理单位B和咨询单位C组成联合体,他们共同为Y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他们的分工为:
设计单位A:联合体的牵头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和统筹管理等工作;
监理单位B:联合体的成员方,负责该工程的监理等工作;
咨询单位C:联合体的成员方,负责该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7308.32万元,与业主商议后,联合体牵头方的统筹管理费L=70万元。在整个Y项目运行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各成员的各类投入金额见表5.1。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各成员通过合作后产生了一定的优化收益。通过查阅资料,预计合同造价的10%是优化后产生的优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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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结论与展望
6.1研究结论
随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在国内的推广和发展,其应用范围也逐渐扩大,该模式已成为建设项目的主流服务模式。然而,目前在我国具有实力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机构较少。因此,组建联合体成为一种可行的方法。但是,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作为一个临时性的组织,在运营过程中会出现成员之间不信任等各种问题,其中联合体收益分配问题是最难解决的。公平合理的联合体收益分配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势,激发各成员参与联合体的热情,提高联合体各成员的合作意愿,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因此,论文基于云重心评价法改进Shapley值,构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模型,得到的结论如下:
(1)分析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的主体和收益构成。联合体的主体主要由2-3个设计、监理和咨询等单位组成,一般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协调全局,并与成员方共同高效率、低成本的完成项目;根据前人的研究,将带有激励性质的混合支付模式作为收益分配方式;通过文献分析,将联合体的收益分为基础收益、优化收益和统筹管理利润三部分。
(2)确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优化收益分配的影响因素。其一,通过文献分析法归纳了18项影响因素;其二,对6名专家进行访谈以确认影响因素的合理性,访谈结束后增加了一条优化成本过高的风险因素,删减了一条政治因素等外部因素;其三,根据问卷调查法对18项影响因素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并将其分为要素投入、优化效果、协作融合、风险因素四个维度。
(3)构建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联合体收益分配模型。对于基础收益,首先根据政策文件和取费标准进行单项取费,进而基于联合体各成员的投入比例进行重新分配;对于优化收益,首先采用Shapley值法对其进行初始分配,然后运用云重心评价法量化上述18项影响因素后,修正初始的Shapley值,得到优化收益最终分配值;经与业主商议后,统筹管理利润为联合体牵头方所有。最后,综合三部分收益,得到联合体各成员的最终收益分配值。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