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规模经营途径选择及组织模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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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8000 论文编号:sb201301051149525549 日期:2013-01-05 来源:硕博论文网

第 1 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从近五年农村居民收入构成上看,工资性收入一直呈两位数增长,而农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呈下滑趋势,一直徘徊在5%左右。由此可见,农业的比较效益并没有得到相应地提高,我国农业陷入了高投入、高产出、低效益的怪圈。不仅如此,近年频发的农产品安全事件、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等,无不暴露小规模、分散的家庭经营模式的弊端。有鉴于此,本研究以吉林省为对象探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和组织模式的运行。


1.1.2 研究意义
吉林省是农业资源禀赋相对丰裕的地区,辖区耕地面积553.78万公顷,人均耕地0.21公顷,是全国平均的2.18倍,户均耕地面积在1.4公顷以上,且处在世界“黄金玉米带”之上,自然成为我国的重要商品粮基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吉林省农户分化呈加速趋势。在中心城市周边二兼农户的比例已超过80%,即使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农村区域农户的兼业化倾向也非常明显,兼业化的普及导致农户对农业投入的意愿减弱、对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意愿也不强,尤其是年轻劳动力务农意愿的低下,势必威胁商品粮基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吉林省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效果并不明显。在土地规模化过程中,绝大部分的租期为1-5年,致使对土地的掠夺性经营越来越严重;在代耕、代养规模化过程中,小农户与大农户(公司制企业)、代养农户与大公司地位的不对等,致使小农户承担完全风险。所以深入探讨现行的农业适度规模的路径和农业组织的运行模式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1.2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1.2.1 主要内容
本研究以吉林省农业为对象,结合吉林省现阶段农业发展状况和特点,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划分为两种途径:其一是以土地集中为核心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其二是以产品为核心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体内容包括:1.农业适度规模的形式划分。2.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概况和特点。3.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与组织模式。4.影响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因素分析。5.具体的政策建议。


1.2.2 研究目标、方法
本研究在充分了解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现行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具体路径和组织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对吉林省乃至与吉林省类似的地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科学依据。具体的研究方法:以案例分析为主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1.3相关文献综述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确保农业生产者获得最大收益的有效途径。然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既有技术性因素也有体制性因素;既有自然环境因素也有社会经济环境因素,所以农业适度规模因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果,给出的实现路径也大相径庭。从提高农业竞争力视角来看,柯柄生(2004年)认为:我国农业竞争力低下和农民弱势主要在于农业经营规模太小。王立诚(2004年)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的观点提出质疑,指出中国只有家庭承包制而没有独立的家庭经营,进而提出“改变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推行家庭农场式的规模化经营。


第 2 章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框架


2.1 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内涵
规模是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生产要素,在一定的经济实体内的聚集程度。无论任何社会生产,特别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全部都由经济实体在聚集了一定的生产要素的条件下进行的。农业的经营规模指的是经济实体所聚集的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同时还应该包含经济实体聚集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及其形成的生产能力。规模经济的定义规模经济又称“规模利益”,指在一定科技水平下生产能力的扩大,使长期平均成本下降的趋势,即长期费用曲线呈下降趋势。规模指的是生产的批量,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设备条件不变,即生产能力不变情况下的生产批量变化,另一种是生产设备条件即生产能力变化时的生产批量变化。规模经济概念中的规模指的是后者,即伴随着生产能力扩大而出现的生产批量的扩大,而经济则含有节省、效益、好处的意思。
按照权威性的包括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辞典的解释,规模经济指的是:给定技术的条件下(指没有技术变化),对于某一产品(无论是单一产品还是复合产品),如果在某些产量范围内平均成本是下降或上升的话,我们就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或不经济)。同于边际效益一样,在某一区域里才满足此规模经济性。具体表现为“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向下倾斜,从这种意义上说,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便是规模曲线,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上的最低点就是“最小最佳规模。农业规模经营与农业经营规模、农业规模经济既存在相同之处,也有一定的区别。区别:农业规模经营直观的反应了农业经营活动的规模特征,而农业规模经济是对合理农业经营活动的界定;农业规模经济与农业规模经营的区别是前者重在突出一种合理性关系(经营规模与经济效益之间),后者着力表现实现这种关系的经营活动。它们三者之间的联系表现为,农业规模经营的目标是实现农业规模经济,只有通过农业经营规模的调整才可以达到农业规模经济。


第3章 吉林省农业生产适度规模......................16-32
    3.1 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16-17
        3.1.1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化 16
        3.1.2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6-17
        3.1.3 转变土地经营模式趋向必然..................... 17
        3.1.4 实施土地规模化经营..................... 17
    3.2 以土地集中为核心的农业..................... 17-28
        3.2.1 吉林省耕地转包现状..................... 18-19
        3.2.2 吉林省耕地转包现状分析..................... 19-26
        3.2.3 吉林省耕地代耕现状分析..................... 26-28
    3.3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 28-32
        3.3.1 吉林省现状分析..................... 28-30
        3.3.2 存在问题 .....................30-32
第4章 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 32-37
    4.1 家庭农场制 .....................32-33
    4.2 股份合作制 .....................33-35
    4.3 合作经济组织 .....................35-37
第5章 吉林省在推行.....................37-42
    5.1 注意事项 .....................37-39 
    5.2 遵循原则 .....................39-42


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现行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具体路径和组织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根据吉林省现阶段发展的状况,以及农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程度。现在吉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还处于起步阶段,推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可行的路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另一种是以单一产品为核心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任何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都需要有良好的组织运行模式相匹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土地为核心的路径应以农民的土地转包为主要手段,以单一产品为核心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路径应以公司加农户的形式推广。但是由于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这要求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扶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调动农民实践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同时我们还要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逐步实现吉林省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本研究以吉林省为对象探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和组织模式的运行,可能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具有一定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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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静玲:《粮价波动与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生产力研究》,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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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章琳、郭明:《农业的规模经济与农业的规模经营》,《经济研究》,1989 年第8 期。
9、张春霞:《农业的规模经营必须始终把握“适度”二字》,《福建学刊》,1996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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