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同机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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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3252 论文编号:sb2021121921104041354 日期:2021-12-27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金融监管论文,笔者认为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它会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系统的稳定,无疑是一项重大的工程。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行仅仅依靠中央监管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地方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比如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等)的配合协作。

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速度日趋加快,各行各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发展领域开始迈向现有监管机制触碰不到的地方,这是现在监管体制遇到的难点。当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规模日益庞大,交叉金融、数字金融、金融科技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金融风险,如非法集资、泛金融化等,而且经济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2008 年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洲次贷危机,都对我国金融稳定发展带来了冲击,这些无疑给我国的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并不完善,监管空白、监管交叉现象并存,事中与事后监管并不成熟,央地监管职责不清晰,而金融监管的统筹协调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综合考察我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发现,虽然我国设有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银监会、保监会的合并也有助于我国金融监管统筹协调性的提高,但是协调机制并不完善也不成熟,如央地金融监管协调不畅、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因此关于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研究极其重要。
1.1.2 研究意义
2008 年美国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洲次贷危机发生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日益被关注。另外,与一般行业相比,金融行业的特殊性显而易见,金融机构的倒闭所产生的风险或大或小,一旦引发系统性风险,将给整个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危及社会经济体系的稳定,因此维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依赖于政府的监管,高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对于辅助监管部门维持金融稳定具有极大的作用,而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尚不成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也未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无论是央地监管部门协调还是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都处于一种低效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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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献综述
1.2.1 有关我国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
(1)有关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历程的研究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国内有不少学者做过相关研究,如张萌萌,她认为金融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是金融行业实行混业还是分业监管,分业或混业能够反映金融监管体制,故据此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分为三个阶段[1];舒心认为党的十八大是重要的历史分水岭,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大体分为两个时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2];王博认为金融监管的强弱变化会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和政策目标优先序的变化而呈现时变特征,并认为金融监管会呈现一定的监管周期,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3]。
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变迁史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央逐步放权于地方、政府逐步放权于市场的历史,是关于中央与地方监管权力配置的历史(王俊)[4]。金融领域权力配置时而集权,时而分权,国内有多人对中国的金融监管分权史进行研究,傅勇认为我国金融分权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5],王俊则将其分为四个阶段,洪正将金融分权演变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6]。本文根据三人的经验将我国金融分权史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8 高度集权期;1979-1993 初步分权期;1994-2003 重新集权期;2003 年以后再次分权期。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强化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国内不少学者就央地金融监管协作发展史做出研究包括:陈盼将央地监管协作历程分为四个阶段[7];宁子昂将央地双层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8];陈斌彬将我国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的变迁分为四个阶段[9]。
1.2   文献综述 1.2.1 有关我国监管体制现状的研究 (1)有关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历程的研究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国内有不少学者做过相关研究,如张萌萌,她认为金融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是金融行业实行混业还是分业监管,分业或混业能够反映金融监管体制,故据此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分为三个阶段[1];舒心认为党的十八大是重要的历史分水岭,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大体分为两个时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2];王博认为金融监管的强弱变化会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和政策目标优先序的变化而呈现时变特征,并认为金融监管会呈现一定的监管周期,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3]。 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变迁史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央逐步放权于地方、政府逐步放权于市场的历史,是关于中央与地方监管权力配置的历史(王俊)[4]。金融领域权力配置时而集权,时而分权,国内有多人对中国的金融监管分权史进行研究,傅勇认为我国金融分权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5],王俊则将其分为四个阶段,洪正将金融分权演变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6]。本文根据三人的经验将我国金融分权史分为四个阶段:1949-1978 高度集权期;1979-1993 初步分权期;1994-2003 重新集权期;2003 年以后再次分权期。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强化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国内不少学者就央地金融监管协作发展史做出研究包括:陈盼将央地监管协作历程分为四个阶段[7];宁子昂将央地双层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8];陈斌彬将我国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的变迁分为四个阶段[9]。
金融监管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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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金融协同监管的理论分析

2.1   协同学理论
2.1.1 协同学理论概述
系统科学认为,系统里面有大量的子系统,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就像是集合与子集的关系,众多的子系统堆积在一起形成了系统。协同学是系统科学方法论的重要分支,研究的内容是各子系统之间如何通过协调合作,促使系统由无序状态转变为有序状态,这种有序状态包括时间、空间、功能等结构上的有序。协同学指出协同系统是指能以自组织方式形成有序结构的开放系统[33]。 
20 世纪 70 年代,赫尔曼·哈肯在实验室做关于激光理论的实验时,在观察激光时,突然想到了激光是怎么形成的这一问题,这一问题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激光就是在由不平衡的无序状态转化成有序状态的过程中形成的。于是,他跨越了学科的限制,结合耗散理论、自组织理论、统计学等理论,于 1977 年正式提出了协同学理论。
2.1.2 协同学的主要思想、基本概念与原理
协同学的主要思想: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作用会产生序参量,然后序参量会支配着子系统与系统一步一步实现整体上的有序。协同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宏观的有序结构由子系统之间的协同产生;第二,序参量间的协同合作决定着系统的有序结构。协同学认为,一个由大量子系统构成的开放系统内部发生的“协同作用”是一个系统实现从无序到有序转化的关键。它强调无论系统是否发生改变,系统内部各要素的相互联系、互相配合与协调。
协同学的基本概念与原理:
(1)协同效应原理
协同学指出,在任何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内部,无规则的独立运动与有序的关联运动必然存在于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子系统之间。当外界出现的环境变化达到一定“阙值”时,关联运动便会取代独立运动,并决定系统的发展方向,此时,系统进入有序状态,整个系统所具有的功能就不再只是各个子系统功能的简单加总,而是会因为有序状态所具有的联合作用表现出更佳的效果,表现出“1+1>2”的结果。
(2)序参量与支配原理
一方面子系统会因为其他子系统的存在而受到影响并被它们所作用,另一方面子系统也进行着自身的运动,这种运动是没有规则的,而且会产生许多的控制变量,分为“慢弛豫变量”和“快弛豫变量”。  “快弛豫变量”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对子系统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慢弛豫变量”——序参量则处于主导地位,可以影响子系统的运动。此外,序参量在临界点附近能够支配快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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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协同学解读
2.2.1 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内涵
从协同学的角度出发,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在对金融市场的主体进行监管时,各个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行工作,便能够产生宏观上的功能结构,这种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以及形成这种功能的机理会进一步产生并影响金融系统的序参量,金融系统接收到序参量的变化后,受序参量支配的影响,会以自组织的形式向具有有序结构的协同系统的方向发展,最终形成有序的金融系统[33]。
2.2.2 金融监管理论与协同学的关联性研究
目前,协同学理论被用到了各个领域,如管理学、信息论等,那么金融监管(协同)是否可用协同学来解释,换句话说,金融监管理论与协同学之间是否有关联,如果有,那为何种联系?以下便来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以及相关的理论基础。
(1)开放性
协同学研究的是开放系统,是指可以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能量交换的。
金融监管这个系统是不能隔绝外界的,不管是金融监管的人员还是进行的监管活动都始终与外界存在交集,如信息交流等,同时金融监管又因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处于不断调整变化的过程中。无论是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亦或是各监管部门内部之间的联系都日趋密切。监管政策会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如银监会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当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现有的金融监管系统会受到影响,表现出不稳定的样子,或者直接打破现有的监管模式,转变成新的模式,这一点从我国的监管体制演变历程就可以看出来。综上可以看出,金融监管系统是从无序状态逐渐变为有序状态的、不断与外界进行交换的一个开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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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我国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现状分析 ............................ 18
3.1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 ......................................... 18
3.2   我国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发展历程 .............................. 20
第 4 章  我国金融监管系统运行状态评价 ............................... 25
4.1   我国金融监管协同度的模型构建 ............................ 25
4.1.1 设计思路............................................ 25
4.1.2 金融监管协同度模型的构建 ................................... 25
第 5 章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建议 ........................................... 39
5.1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框架 ....................................... 39
5.2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内容 ....................................... 40

第 4 章   我国金融监管系统运行状态评价

4.1   我国金融监管协同度的模型构建
4.1.1 设计思路
我国金融监管协同度模型设计的思路包括: (1)划分子系统与次子系统。 (2)筛选序参量。 (3)数据来源与处理。 (4)样本计算。 (5)结果分析。
在金融监管协同度的模型构建中,序参量的选择是关键所在。关于序参量的选择依据在本文第二章第三小节做出了详细介绍。在选择序参量时应同时遵循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比如关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序参量可以选择反映资产质量、行业规模、系统性风险的指标,因为它们不仅可以体现行业发展的特征,还可以体现序参量在该子系统中所起的作用。
通过对我国 2008 年—2018 年金融监管系统的协同度进行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1)五个监管子系统协同度的变化基本分为三个阶段:2008 年协同度开始上升,2011 年之后协同度开始下降,直至 2015 年才再次出现回升现象。第一阶段出现的原因是由于 2008 年金融危机使各个行业都受到了冲击,但是我国在 2009 年推出了大规模刺激计划,在短期内避免了经济增速下滑,各行业开始进入恢复阶段,使得各序参量有序度上升、子系统协同度上升。第二阶段始于 2011 年,出现的原因与传统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热等冲击不无关系,这些现象将监管的问题显现出来,比如不相适应的经营模式与监管模式,同时,对金融违法案件的查办也会增加监管成本,这使得协同度直线式下滑,此外,世界经济仍然没有从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中恢复元气,外部经济的衰败导致总需求处于低位,使经济具有较为显著的下行风险,导致监管协同度下降。随着问题的暴露,协同监管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加强横向与纵向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日渐提上日程,并付诸实践,因此各子系统的协同度开始再度出现缓慢回升现象。
(2)系统是否可以实现有序状态是由少量序参量决定的,而决定金融监管系统是否有序的就是各监管子系统的监管收益与监管成本。由表 4-2 与表 4-4 得知,各监管子系统的平均监管成本一直处于上升状态,这也是造成各监管子系统协同度下降的原因,因此,为降低监管成本,各监管子系统间需要进行协同合作,紧密联系。通过加强协同合作,降低监管成本,使得各监管子系统的有序度大幅上升,满足有序的条件,最终实现有序,从而提高监管效率与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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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建议

5.1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框架
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它会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系统的稳定,无疑是一项重大的工程。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行仅仅依靠中央监管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地方监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比如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等)的配合协作。
首先,明晰中央监管部门与地方监管部门的职责: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该充分发挥带头指导作用,统领全局;金融委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担负起监督协调的职责;其他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在完成现有职责的同时,应该加强彼此间的协同合作;在明晰央地金融监管的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其他相关部门(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等)应充分利用其独有的信誉和权威,这样,在对各金融机构及参与者进行组织和协调时,可以发挥出更好的效果。其次,完善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配套机制,一方面建立“遵循或解释”机制,当协调机制提出监管建议时,相应机构必须遵守,否则必须公开解释,具体建立方法可以参考欧盟模式;另一方面建全问责纠偏机制,通过事后约束来规范各方的行为,达到降低事前协调成本的作用,另外,争议调解机制可以在各方意见分歧时充分发挥作用,各方观点也要被如实记录,有利于事后追溯。最后,为保障我国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有效运行,一方面,应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如建立中央督察机制保障各省金融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协同效率,另一方面应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使金融协同监管更具权威性。
金融监管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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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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