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项目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阐释与风险投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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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35633 论文编号:sb2024011422570251770 日期:2024-02-16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企业管理论文,本文选取学术身份、政治身份这两个容易从路演视频中挖掘到的社会资本相关变量作为调节变量。本研究的实证分析证实了创始团队学术身份和政治身份的调节作用。即创始团队的学术身份在创业项目突破“卡脖子”技术阐释与创业项目创新性中发挥调节作用。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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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近年来我国政府制约经济发展与政治安全的“卡脖子”技术领域关注度提升。发展“卡脖子”技术领域已成为我国战略层面的重点工作。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的集体学习中曾指出,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使我国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经过改革开放的实践不断验证,核心技术不受制于人,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将关键核心技术与发展命脉掌握在国家手中,才有可能从科技创新上保证我们国家在经济、国防、社会上的安全和进步显然,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是有关国家战略发展层面的重要事项。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的发展速度已让世界为之震惊,但我国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仍然面临着海外的技术封锁。这些领域影响着国内国民经济与安全。只有不断突破技术创新,引领技术发展,才能摆脱对国外“卡脖子”技术的依赖。近年来,在创新创业的时代大背景下,创业领域百花齐放。在创业活动中,尤其是科技型创业更加受到利益相关者的关注。而在科技型创业活动中,对于限制住国内行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突破,受到政府与投资者的关注。对于这些关键领域的创业活动,能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
一般来说企业的资金获取渠道有两个,按照内部与外部来划分,分别内源性融资渠道和外源性融资渠道。创业路演的项目通常是寻求外源性融资获得资金的典型方式。对于发展初期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来说,科学技术的创新需要持续性的研发投入,研发周期长且创新风险大,常常面临融资约束。常见的贷款方式如银行的传统信贷手段更为保守,对企业资质要求高,利率成本大,因此也难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兼具更高水平风险承担能力的风险资本可有效缓解这一困境,为高科技项目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马仁敏等,2023)。根据Vasilescu和Popa(2011)的观点,风险投资是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具有较强社会荣誉的风投机构不仅仅能为企业带来资金支持,也能为企业长期价值实现提供支持,通过行业影响力对接上下游产业资源,提升品牌价值。Kortum等(2000)在研究中发展,专利水平受到风险投资的影响,风险投资对专利水平有促进作用,此促进作用为研发投入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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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意义
投资意向的研究一直是风险投资领域的热门话题,高科技创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由于科技转化周期长,不确定性较高等特征,高科技项目在寻求投资的过程中存在多种融资约束,融资环境并不乐观。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创业项目来说,风险投资是其获取资金的重要来源(Colombo & Grilli, 2009)。项目创业路演是创业项目集中向投资机构展示项目优势与特征的重要方式,本文以高科技创业项目路演资料为样本来源,分析如何在短暂的路演过程中充分吸引投资机构的投资意向,以增加项目融资获取的可能性。
1.2.1 理论意义
本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第一,本文从项目创新性和项目合法性两个路径理解了为何风险投资者会倾向于选择强调自身具有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创业项目,这也解释了为何在新兴科技型创业项目在创业阐释的过程中倾向于强调自身的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现有的大量文献均从“卡脖子”技术的宏观政策层面或中观的企业创新层面进行研究(俞荣建等,2023;贺远琼等,2023),鲜有研究从微观创业角度去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的问题。本文的研究将弥补这一缺口,从微观层面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和风险投资之间的关系。
第二,本文的研究增加了风险投资者对项目路演过程中创业项目阐释的认知。创业项目阐释对于项目路演时,投资者对项目初步投资意向的确定具有重要作用。创业项目阐释是创始人或创始团队成员在面临投资者时所做的现场陈述,创业项目阐释包含项目身份阐释与项目区分度阐释(倪宁和魏峰,2015)。本文以创业项目阐释为基线,提出影响风险投资者评估投资意向的两个基本因素,即创业项目创新性与项目合法性。将项目创新性与项目合法性作为突破“卡脖子”技术阐释与投资意向之间的两个中介变量,对现有研究进行丰富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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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 “卡脖子”技术文献综述
2.1.1 “卡脖子”技术的定义及特征
“卡脖子”并非为专业名词,从单纯字面意义来看,“卡脖子”是指双手掐住别人的脖子,通常用来比喻抓住要害,置对方于死地。“卡脖子”困境是指在国家或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自身无法掌握与其有关的研发技术及生产工艺,缺乏核心材料及生产装备,严重依赖外部引进从而导致该技术领域存在被其它国家或地区进行技术封锁的情况(张治河和苗欣苑,2020)。伴随着当前日益紧张的全球化竞争格局与各国之间科技水平较量的加剧,我国亟需突破海外“卡脖子”技术,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创新的严峻挑战。针对这一发展要求,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努力解决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有机衔接问题,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价值链”(龚红和李昌昊,2023)。由此可见,“卡脖子”技术是当今技术领域的重要攻关任务,只有突破“卡脖子”技术,才能真正实现自主创新,打破对国外技术的依赖。
当前学术界关于“卡脖子”技术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现有文献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主要是从关键核心技术与国家战略两个视角(俞荣建等,2023)。一个关键的视角是关键核心技术视角。关键核心技术即为在关键领域起到核心作用的技术,知识密集性高、产业的带动支撑作用较强,关键核心技术是链接产业瓶颈环节的重要技术,也是产业发展的底层共性技术(王敏和银路,2022)。部分学者基于关键核心技术的视角界定“卡脖子”技术。将“卡脖子”技术归属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例如,陈劲等人(2020)认为正因为关键核心技术较高的外部依赖性,其底层技术路线、基础工艺、核心材料与生产设备高度依赖其他国家的出口,才容易受制于人,这也导致了其成为制约我国产业或创新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2019年时曾在关键核心技术视角下考虑了时间视角,按照时间的紧迫性将“卡脖子”技术分为两类关键核心技术,第一类是需要立刻解决的迫在眉睫的“卡脖子”技术,第二类为需要长远布局的,无法在短期内突破的心腹之患“卡脖子”。李红建(2020)认为“卡脖子”技术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基本特性,“卡脖子”技术不是某个单一的关键核心技术,它是一系列“技术簇”或“技术体系”的关键核心技术。第二个视角为国家战略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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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新创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
2.2.1 新创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及特征
创业是促进经济增长,激发社会经济活力的重要方式。而科技型的创业活动是保持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原始动力。因为产品商业化周期更长,研发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科技型企业在初创阶段更加需要通过外部融资获得资金支持。新创科技型企业属于新创企业(New Venture)的细分,先前的研究中对新创企业的概念有完善的界定,大致按照企业的生命周期与成立时间两种方式确定企业是否处于初创期。Kazanjian和Drazin(1990)提出,从企业生命周期角度来说,企业在达到成熟阶段之前都属于新创期。学者们通过成立时间对初创期的界定有多种,被普遍认同的是Batjargal等(2003)的观点,即是指成立时间在8年及8年以下的财务与管理独立的私营企业。本文沿用胡望斌、张玉利2011年发表在《南开管理评论》的一篇文章,采用折中Biggadike(2003)的8年和全球创业观察42个月的方法,将新创企业界定为成立5年之内的企业。 现有研究关于科技型企业的界定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企业所在的行业来判断,另外是根据企业相关指标来判断,评估是否属于高科技行业。其次,根据指标方式判定是否属于科技型企业主要涉及研发人员的占比情况,技术投入、科研成果转化率等来进行界定。
综上所述,本研究中进行创业路演的项目均属于科技型项目,他们均处在企业初创期及筹备期,在这一阶段来说资金是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特别是对于科技型创业来说,比其他企业需要更长的时间达到盈利,所以获得投资人的青睐与融资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故而,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是否对投资意向有促进作用是值得探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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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文模型与研究假设 ................................... 22
3.1 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与投资意向 ......................... 22
3.2 项目创新性的中介作用.................................. 23
第四章 实证分析 .................................. 30
4.1 样本选择 ............................................. 30
4.2 变量定义与编码 ................................... 31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48
5.1 研究结论 .................................... 48
5.2 研究启示 ......................................... 50
第四章 实证分析
4.1 样本选择
本研究选取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上海专场、京津冀专场、河北专场、社会发展领域专场、能源与汽车专场、哈尔滨高新区专场”的项目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是由科技部主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的指示要求,逐步谋划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六项行动。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摆在六项行动之首,开展每月“1+1”(1个领域+1个地域)两场常态化路演,通过整合技术、人才、金融等各项要素,推动成果与资本、企业、地方深度对接,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帮助众多项目完成了资本对接。其次,参与此次路演行动的项目均为国家较为重视的高科技领域,如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能源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这些领域的技术壁垒较高,许多项目都具有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另外,这些项目均属于早期发展阶段或公司筹备期,正在寻求融资过程中,契合本文的研究主题与对象要求。最后,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行动的社会关注度高,受到投资者与创新项目的青睐,投资机构能在集中的时间段内对接多个优质企业,社会认可度较高。
考虑到资源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了国家科技计划成功路演的6个专场,共计343个。其中,上海专场包含了73个项目、河北专场53个、京津冀专场52个、能源与汽车领域28个、社会发展领域56个、哈尔滨高新区专场81个,但由于河北专场与京津冀专场路演视频的数据缺失6个,共有337个路演项目样本。活动均采用提前报名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项目路演。本人通过参赛的投资机构“启迪之星创投”获得上述专场的参赛文本材料,并通过中国技术交易所(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推广平台)的直播及回放路演视频获得相关视频记录。因此,本文选择该活动的上海、河北、京津冀、社会发展领域、哈尔滨高新区专场的337个项目作为数据来源。

企业管理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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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资源是影响创业成败的关键,企业通常会面临资源约束的问题,特别是新创企业的新生劣势所面临的资源获取难度越大,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创业资源的获取。对于科技型初创项目来说,资金是其后续发展的关键,获得投资人的初步投资意向决定着企业是否拥有获得资金支持的机会。项目路演是目前企业寻求外部资源支持的重要方式,作为项目新型展示方式,项目路演在新产品发布、创业比赛、投资人介绍、政府招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向利益相关者呈现重要信息。投资人通过项目路演获得创业者特征、行业基本情况,评估初步投资意向。本研究通过对337个项目的路演数据,研究了在对投资人进行项目路演过程项目的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与投资意向之间的关系,探讨了项目创新性与项目合法性的中介作用与创始团队学术身份和政治身份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对早期创业项目进行融资获取的路演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以下为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首先,在项目阐释过程中,当强调项目具有突破“卡脖子”技术时,能够获得投资者更多的关注,风险投资者的投资意向越强。这意味着突破“卡脖子”技术对投资意向来说是一个有价值的信号。对于投资机构来说,外部的环境会影响其投资意向。当前政府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对制约我国核心领域发展的关键技术,这一外部政策环境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对于具有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创业项目来说,会获得政府更多的政策支持,也有更高的社会价值。这类项目的技术难度更大,但未来的市场空间以及不可替代性更强。因为本文的投资人背景专注于高科技领域,对于科技行业的投资者来说,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的项目,这类项目不仅能在未来带来更大的经济收益,符合社会环境的发展趋势,也能提升创投机构的声誉,为国家核心技术领域做出贡献。
其次,项目创新性与项目合法性在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与投资意向之间发挥着部分中介作用。项目创新性从投资人对项目的技术性、创造性、复杂性感知来反映投资者对项目难度的认知程度。相较于模仿型发展的企业,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更能得到风投的支持。对于具有“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创业项目来说,实现自主创新突破国外的技术封锁是其重要使命。因此,项目所释放出来的“卡脖子”技术特征信号越强,创新性评估也更强。而项目创新性在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与投资意向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说明在技术创业型项目在创业路演过程中,应该突出阐释自身具有的“卡脖子”技术特征,强调项目创新性。在创业路演过程中,受到投资人专业知识的限制,无法对所有项目对行业背景与技术路径进行深入理解,故而对项目创新性的感知是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初步投资意向判断的必要条件。项目合法性在突破“卡脖子”技术特征的强调程度与投资意向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合法性是指在由规范、价值、信念和规定所构成的某些社会结构体系中,对某个实体的行为是否具有可期望性、正当性或合理性的一般性感知或假定(Suchman, 1995)。建立合法性被认为是组织获得外部资源的前提(Lounsbury & Glynn, 2001),研究也证实合法性越高的创业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几率和规模会越高(Pollack, 2012; Zimmerman & Zeitz, 2002)。项目合法性是从社会道德、政策导向、大众认可等方面进行评估。一般来说,具有“卡脖子”技术特征的企业是国家大力扶持并重点发展的方向,是我国战略发展的重点领域,具有较强的合法性。接收到项目的“卡脖子”技术特征信号对项目合法性具有正向作用。因此,在创业路演过程中,可以强调“卡脖子”技术的政策导向、社会支持等,有助于增强项目合法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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