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政治论文,本次研究在理论意义上,对“小多边”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理论探究,并提供了简单的类型学认识以帮助形成概念自觉;在现实层面上,良好的理论认识为外交实践和政策制订提供了认知基础,对继续推动多边主义规范扩散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第一章 “小多边”的名与实:一个更准确的认识
第一节 “小多边”的不同面孔
经爬梳,目前在既往文献中出现的过的被指称为“小多边”的对象大致有三种,都是议程相对具体、规模较小并具有一定准入门槛的多边合作形式
根据有无特定运作场域、准入门槛的高低、制度化程度等具体情况,判定其呈现出的不同面孔。(如表一、图一) 有无特定运作场域指是否有确定的依托平台。这类平台可能是某些国际组织或相应的谈判场合。由于国际组织一般长期存在,危机处理以外特定议题的国际谈判也耗时较长,具有特定场域的“小多边”往往在国际政治中更为长期的存在。
准入门槛高低指聚集合作行为体的要求的多少与高低。一般而言,“高政治”因素的要求比“低政治”的因素要求高,例如意识形态;但强大的综合国力特别是拥核和用核能力或一定历史时期强大的经济优势也是重要因素。曾有学者提供类似的解读,用“开放性”和“封闭性”两种路径区分不同“小多边”尝试。1准入门槛越高,意味着行为体同质化水平越高,合作越稳定,越可能长期存在。 制度化水一般取决于有无固定资产和官僚化的体制、是否定期召开各级会议、且决议是否具有强国际法效力。一般高制度化的“小多边”受法理约束,前期筹备沉没成本较高,短期合作不会诉诸此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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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小多边主义”名不副实
除了种类繁多,“小多边”的名称也十分繁杂,包括不限于“小多边主义”、“复边主义”、“少边主义”等,其中“小多边主义”几乎被认为是“小多边”的同义词,其中语义肌理需要厘清,以便给予研究更准确的理解。
“小多边主义”是英文minilateralism的一种主流译法,简单地从构词来看,mini-取代了multi-。一方面示意“小多边主义”是“多边主义”的派生物或衍生物;另一方面则暗含了指涉对象的数量特征和“多边主义”的直接区别,即“迷你”的“多边主义”,这也是国内有些学者选译为“少边主义”的重要原因。然而,无论将数量特征当作区别“小多边”和“多边”的标准是否足够严谨客观,最重要的问题显然被忽视了,即“小多边主义”(minilateralism)是否构成“主义”(-ism),这涉及到一个最基本的认知。
一般谈及“主义”,无涉严格学术讨论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理念或有完整体系的思想和信念,也可视为实现不同目标的不同方法。从通俗角度来说,“小多边主义”的说法可以成立,因为“小多边”确实构成一种策略一种方法,无论是何种面孔。然而,学界对于“多边主义”(multilateralism)和“多边机制”(multilateral)的区分早有讨论并获得了基本结论,即二者有关联却不等同。不少学者在上个世纪末基于过往对形式和性质的争议进行了批判性回应,其中卡帕拉索的论述最为凝练到位,成为后来研究的重要基础,“和‘多边’不同,‘多边主义’构成了一种信念……为促进多边活动而生,是一种设计出来的‘意识形态’,将规范和现实融合到一处”。1而约翰·鲁杰(John Ruggie)也曾强调除了数量以外“不可分割性、普遍的组织原则和分散互惠”三大性质对于“多边主义”的意义。1这充分说明了“多边主义”更关注质的区别而非量的差异,“多边主义”以大规模的合作实现其内含的意识形态承诺。因此,在构词上,手段让“多边”(multilateral)合理,而目的才使“主义”(-ism)成立。简言之,“多边主义”的合作是超越了一般性多边机制的规范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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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解临时性谈判集团“小多边”的一个整合性框架
第一节 从范式导向到折衷主义的复合框架
一 范式导向研究及其局限
“范式”(paradigm)最早由托马斯·塞缪尔·库恩(Thomas Samuel Kuhn)1962年在其作品中首次提出。库恩指出“范式”是在任何特定时期,界定一门科学学科的一套概念和实践,并将范式转移看作科学技术革命的本质。1具体到社会科学领域,范式是研究者对事物看法的基本模型或方案,是一整套包括概念、假设和分析原则在内的逻辑自洽的理论群。该理论群能够对一定限度内或一定条件下的一大类社会现象/问题具有较强解释力。
在国际政治领域,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研究范式的划分也有多种。比较主流的说法是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三大范式。现实主义坚信,单一自主的国家作为主导行为体在无政府状态下以冲突为常态的国际体系中,必须以追求权力、积累实力的方式确保自身安全和其他相关利益不受侵犯。自由主义则相信非国家行为体和国家行为体在国际制度的背景下,能够促使国际政治走向合作与相互依存,并对现实主义忽视国内政治气候的分析思路持批判态度。建构主义则关注身份和利益的流动性和多样性,关注理念等其他社会性因素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也相信国际制度/规范(无论何种程度)可以带来变革性力量。
理论界有关范式创新的努力,无论成功与否,都促进了知识积累和认知提高。然而,基于范式形成的学理阵营在进行元理论竞争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定局限性。人类社会也是个系统,而且是个极度复杂的系统,其中充满杰维斯所讲的系统效应。系统的思维与结构的思维根本上的差别是前者认为系统内单元会相互影响,系统作为整体具有不同于部分的特性和行为状态。2因此,不能通过化约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也很难用单一范式中的个别变量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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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双层博弈理论概述及细化
一 “什么是”及“为什么是”双层博弈理论?
双层(或称“两级”)博弈理论由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D. Putnam)在《外交与国内政治:双层博弈的逻辑》(Diplomacy and Domestic Politics: The Logic of Two-Level Games)一文提出的,后期也经过了迈尔斯·卡勒(Miles Kahler)、海伦·米尔纳(Helen Milner)、理查德·C·艾兴伯格(Richard C. Eichenberg)及饭田圭介(Keisuke Iida)、毛钟林(Jongryn Mo)等一众学者的批判性发展和再阐释,如今已经成为有关国际谈判与外交研究的主流理论工具,并且得到了安全、经济、南北关系领域研究的广泛运用。
双层博弈理论试图解释以国际政治经济相互依赖为先验假定的外交决策问题,其核心逻辑——无论后来者如何发展、阐释——是将国内因素纳入国际谈判分析中,该理论创造性地构建了国际、国内两大可互动的层次。具体而言,谈判参与者一方面要在国际层面与其它主权国家讨价还价以争取权益并努力达成协议,另一方面由于国际协议事关主权国家内部多方的利益(诸如市场、民间社会或政治集团),谈判者的蓝图要接受国内程序的“审查”甚至一开始就要基于国内观点而擘画。国内和国外两大层次相互造成的影响未必是负面的,有时也会为谈判者和政客利用从而达成真正的政策目的。批准(Ratification)和获胜集合(Win sets)是双层博弈的关键,国内层次的偏好、联盟、制度和国际层面的谈判策略是决定性因素。虽然诸多理论细节并没有被完全挪用,但是和核心逻辑和基本框架构成了后来研究的基础。1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双层博弈实际上成为了外交谈判研究中的重要隐喻,具有一定认识论价值。与此同时,我们不难发现,虽然双层博弈理论基于博弈论构建,具有明显的理性主义色彩,但理论本身并没有对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完全一致作要求,也不存在诸如偏好一致的硬性预设,这为折衷主义的介入提供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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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比较案例检验........................... 25
第一节 案例选择依据 ......................... 25
第二节 迈向GATT:美、英、加三国共促多边贸易协定................ 26
结语................................ 40
第三章 比较案例检验
第一节 案例选择依据
选择合适的案例对于理论研究成果的全面性、可信度和说服力至关重要,而在研究过程中说明案例选择的依据是确保研究严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本次研究的案例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结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多哈回合谈判,选择依据主要为代表型、可操作性以及和理论的适配程度。
代表性,在本文指案例一方面应当具有一定历史意义并曾引起学界各领域的广泛讨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研究领域的整体情况;另一方面理应具有明显的、毋庸置疑的结果以满足案例类型的判定条件。在代表性标准下,本次研究选取的两大案例一是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重大意义,GATT的签订为国际贸易创造了一个基础性框架,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并为后来的贸易谈判和协定奠定了基础,尽管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功成身退,但仍然成为学术界和政策界的经典案例;多哈回合谈判声势浩大并被寄予厚望,目标是通过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尤其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贸易,以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成员国未能就一系列关键问题达成共识,导致谈判的中断,最终于2015年宣告失败,引起学术界和政策界的唏嘘慨叹。有关GATT和WTO的著作、文献浩如烟海,单就国内研究而言,在“知网”直接检索GATT所得的结果就有6654条结果,WTO有108341条结果,其学术热度可见一斑。就正负案例要求的明确结果来说,关贸总协定无疑是真实的历史结果,协定的正式缔结标志着其作为正面案例的存在;而多哈回合谈判也是由世贸官方及英、美等诸国宣告流产,其结果不存在疑问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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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当前全球正面临重大变革,国际格局动荡不安。地缘政治上的竞争与角力逐渐升级,导致政治互信缺失。保护主义情绪抬头,贸易争端不断增加,极端主义思潮也带来安全风险。这使得各国在国际政治中表现重新回到零和博弈与以邻为壑的状态,倒退和反全球化思潮刺激国际秩序的建设以及“和平与发展”的主题。在此宏大的时代背景之下,全球贸易谈判被边缘化,各国诉诸区域贸易协定和双边主义来维护自身中短期利益,作为对世界政治历史的复刻,在意料之中却又无法摆脱。
本次研究通过构建一个尽可能全面的整合性框架,试图为此类现象寻找普适性解释。在大量前期的零散论述的基础上,综合各学科对国际合作和多边主义的理解,在诸多影响因素中筛选出共同意愿、有限偏好、大国领导力、竞争态势等国际因素和观众成本这一国内因素,组建出一个可能的解释模型待实证检验。通过GATT初创和多哈回合两大历史谈判的比较案例研究,确证了共同意愿、有限偏好、大国领导力、竞争态势和观众成本是判断“小多边”能否成功推动全球贸易谈判达成协议和多边主义规范扩散的关键要素,“小多边”在共同意愿不足、偏好多样、竞争激烈、以及大国受限于国内观众成本无法施展领导力的情况下,很难实现“以少促多”的目标。如今,美国霸权陨落,全球影响力也逐渐减弱,世界政治也在重新陷入“以邻为壑”的困局中,联合国等基于多边主义组建的国际平台正受到冲击,作为和平大国的中国该如何“拨乱反正”,成功引领世界走向基于共同价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值得思考的。根据本研究,大国不应盲目排斥局部联合的正面价值,而是应合理管控自身观众成本,施展国际领导力,在国际社会凝聚共同意愿,务实地逐个击破各领域的僵局,保证自身主张能在复杂的多极世界中胜出。而在当今世界,中国若想成为“真正的多边主义”的积极推广者和坚定实践者,首先应当认识到合理“出头”、“抬头”以提出新的具体国际重要议程的必要性。而积极施展领导力的前提是不可两边作战,应在认清大势所向的前提下合理管控国内的民族主义和保守派声浪,为决策预留足够的自主空间。与此同时,正面案例和负面案例同时印证了竞争态势对“以少促多”的影响,中国需要在广大的非西方国家——全球南方中凝聚力量,并分化来自美西方出于恶意围堵构建的“小多边”,为代表“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局部联合提供良好的运作空间。当然,中国作为崛起中的大国,目前实践上述内容仍有客观困难,如遭其他大国遏制、打压,国内外右倾思潮抬头明显,不可不谓“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