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背景与动机:历史上的知识理论及其批判
什么是知识?知识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东西?有人说我知道的东西就是知识;有人说,“看,这是苹果”,这就是知识;或者带给我们行动以指导的东西。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仔细一看又都不尽然。知识必然给我们带来某种客观的东西,而且能被逻辑和实践证明为确然的东西。柏拉图认为知识即被证明为真实的信念。那是否为知识必然要被证明,而且要能给我们的实践活动以及理论活动带有客观的指导和依据。由此也带来知识的定义,知识的范围和界限、知识的性质以及知识的来源和获得知识的手段乃至知识的效力等方面的东西。知识论也就要求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
第一节 理性主义的知识论
理性主义(Rationalism)是建立在承认人的推理可以作为知识来源的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哲学方法。理性主义者的典型说法是,认为人类首先本能地掌握一些基本原则,如几何法则,随后可以依据这些推理出其余知识。另一方面他们也承认现实中除了数学之外人类不能做到单纯用推理得到别的知识。例如,笛卡尔把知识的全部大厦都置于直觉和推论的基础之上,认为直觉给我们提供了基本的概念,而推论则从我们的直觉中引出了更多的信息。可见,笛卡尔认为从第一原理出发,运用直觉和推论,便可通达确定性知识。理性的天赋能力才是确定性知识的可靠的依赖。而对于知识的真实与否也在理性自身就能解决了。
对于表象世界的经验,理性主义者认为那是不可靠的,这些经验经常蒙蔽人们的眼睛,而给人以动荡不稳的意见。感觉经验虽给予我们一些影像材料,可那终会将我们的心智引向无法统一的意见。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质,如此纷乱的杂多怎能形成确然的知识,只会蒙蔽人们的心眼。而在人类和“实在”之间的鸿沟是我们终究无法突破的。知识只在于心灵天然的理性之光。笛卡尔就是通过反思认为一切的感觉经验都可能是魔鬼的欺骗,而只有“我思”是我唯一确定的,这是一切确定性知识最可靠的基石,也是哲学知识的第一前提。因此,理性主义者主张全面放弃感觉,而专注于从理性中寻觅真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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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构与阐释:C I 刘易斯知识理论的主要内容
当我们述说着某些“知识”时,必然是关于某某的知识,也必然有着一个述说的主体。这样知识才能有着一定的内容,能让我们知道某些东西。同时这个述说的主体必然也带给了这种知识一些东西,那是什么呢?哲学便是要揭示这些东西,并使它可以清晰而令人信服的呈现出来。C I 刘易斯就是做了这些工作,他认为我们开始于这个假设,哲学的任务是对我们的日常经验进行分析和阐释,并通过反思将那些由于被心灵本身带入经验而隐昧不明的原则令人信服地彰显出来。哲学就是对先天的东西的研究。它寻求解释那些心灵应用于所与的范畴标准,并且通过那些标准的正确描画来界定善、正当、有效性及实在。
在这个假设基础上,我们讨论哲学问题,必然要涉及知识的本性,也就要涉及知识中心灵及心灵所带入经验的东西与另一个要素的区分。基于此 C I 刘易斯区分出了知识中的两个要素,即作为思想活动产物的概念和独立于这种活动的感性所与物。下面我们开始探讨 C I 刘易斯是如何对两个要素进行阐述的。
第一节 经验中的所与要素的阐明
首先,C I 刘易斯认为我们要使经验中的所与清楚明白,必须要认识到它对知识的重大意义。而且我们认知经验中的两种要素:一种是诸如被呈现于或被给予心灵的那些东西,即直接材料;另一种是某种形式、某种构造或某种解释,它重现了思想的活动。对于这个事实的认识是哲学视野中最古老的,也是最普遍的认识之一。两种要素的彼此的关系错综复杂,各种知识理论的分歧差别在此显现。但在某种情况或其它情况下,这种区别几乎被每一种哲学所承认。完全抑制它将是对经验的明显的根本特征的背叛。如果没有材料被给予心灵,那么知识必定是无内容的或主观武断的,那将没有什么东西是正确的。而且如果没有心灵带给经验的解释或结构,那么所与的东西将是一片混沌,什么东西也不是,更不能被认识,它对于我们也将是完全无意义。如果知识的意义单单在于感觉的材料,没有解释,那么这种意义将通过这些材料对心灵的呈现所确定,并且每一种认识经验必定是真实的。由此可见 C I 刘易斯认为两种要素失去哪一个,知识都将是不可能的。无内容的概念将是空洞的,无概念的内容将是无意义的。知识必定是基于感性所与的心灵的某种构建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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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意义与反响:C I 刘易斯知识理论的意义及批评...............................................23
第一节 知识论的实用主义改造.........................................................................................23
第二节 评价与反响.............................................................................................................26
结束语:
对于经验真理,刘易斯持整体论的观点,他认为在任何时刻都存在着一个由经验概括构成的整体,这些经验概括之所以被接受下来,是由于它们具有说明价值,它们正确地描述了我们所知道的所有事实,而且没有哪一个概括由它们得出的结果而证明是错的。任何新事实的出现,都相应地带来整个系统的补充和扩充。他还认为经验真理的最终检验是一种存在于由可接受的原则组成的整体系统之中的融贯性。而一致性以及论点之间的相互支持永远不可能是经验真理的最终检验。而如此的经验原则虽说处于纠结之中,但并不意味着每一条原则与其它的每条原则必然的纠缠在一起。当其中一个与我们整个系统不一致的新事物出现时,我们要保留什么,我们要抛弃什么,这就有我们选择的权利。这样在决定把什么东西作为真理接受下来时,便利性、简单性、理智经济性等等实用因素便发挥作用,
通过这些因素的考虑而作出合理的选择便是理所当然的了。这便是刘易斯给出的回答。他并不是要一个确定无疑的知识,而是在于知识是否给予我们生活的世界以指导。那么条理明晰的掌握对于刘易斯也是可以抛弃的了,我们获得知识并不要求它条理明晰,只是在整体的系统中,一些现象得以解释,一些行动得以有效用的展开,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我们要修正这个体系,使之有效果的运作下去。
总之,对于刘易斯来说知识如何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知识如何能够有效的解决我们所面临的问题,这样它才对于我们来说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