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一篇MPA论文,本文以J省政数局的实际调研情况为基础,对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政务数据共享能够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整体运行。
一、概念梳理与理论基础
(一)概念梳理
1.数字政府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西方国家的政府和IT企业合作的加深,学术界将这种创新合作方式概括为数字政府,并且早在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便开始对数字政府是什么的问题进行探讨。学者Schorr和tolfo其《面向21世纪的数字政府》一文中指出“数字政府”即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而我国对于数字政府的研究相对较晚,学术界对于数字政府的研究源于2001年《中国行政管理》开设的数字政府专栏,这由此拉开国内学者对数字政府相关研究的帷幕,但直至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党中央才首次将其写入政策文件。对于数字政府的概念界定也是众说纷纭的,但纵观整体研究情况可以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去辨析。
MPA论文怎么写
基于理论层面对数字政府的界定更加多元丰富,其注重数字政府是什么及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研究。很多学者从技术层面出发,正如Jane E.Fountain认为数字政府即利用信息技术去构建一个无障碍的多政府机构协作机制从而保障数据共享,减少政府内外的行政障碍,使政府治理实现数字化和公开化的现代化转型。[1]还有的学者基于组织管理层面进行界定,王伟玲认为数字政府是信息技术革命的重要成果,是传统的工业时代政府治理向信息时代转变的一种全新政府形式,并不是对传统政府或电子政府的替代,而是对原有政府形式的重塑。[2]而蒋敏娟和黄璜则打破唯技术和组织的界定,认为应该树立以人为本和开放的新思维,整体筹划数字政府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创新数字政府组织基础和治理机制,使信息技术的核心作用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得以发挥。[1]赵娟和孟天广则从治理逻辑出发,认为数字政府是依据信息技术赋能,并将其融于整体治理、开放且有响应性政府、智能和人性化政府的建设当中,保障数字政府能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以及社会参与度。[2]国内学者对于数字政府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多是从不同视角对数字政府运用的技术和达到的治理效果进行阐释,此外,还有学者则是将数字技术在我国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形态演变进行分析,分析数字政府相较于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之间的存在的差异。
..........................
(二)理论基础
1.数据生命周期理论
生命周期理论实质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从生物学领域扩展到信息管理领域从而明确了信息的资源属性,而数据生命周期本质上与信息生命周期紧密相连且相差无异。数据生命周期理论具有可持续发展性,认为其按照数据动态运动过程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主要包含六个过程即数据请求、推送、储存、分析、归档和消灭,并且其宗旨在于成本和风险得以控制的基础上,运用特定的管理策略来帮助提升数据开放和共享的质量。[1]而学者黄如花则主要是依据数据生命周期理论深入挖掘政务数据开放在数据创建和收集、组织与处理、储存和传播、发现和获取以及完善和评估五个阶段所遭遇的阻碍。[2]本文通过对J省政数局的实地调研,本文将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的生命周期划分为数据的规划创建、收集处理、储存发布、发现利用和评估反馈。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相关内容对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的运行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以便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监督的长效性、动态化和常态化。
2.TOE理论框架
TOE理论框架分别代表技术(Technology)、组织(Organization)和环境(Environment),它主要是基于经典技术接受理论和创新扩散理论延伸而来的理论分析框架,它最早出现和应用于企业创新发展领域,主要解决的是一个组织选取某种创新技术的原因分析。该理论模型分析框架从组织内部和外部全面分析了采取这项创新技术的影响因素,其中技术层面主要包含有基础设施的建设、如何使用、操作的可行性以及是否可进行相关试验等,组织层面包含的是由哪些结构组成、规模如何以及组织内部文化如何等,环境层面包含的是外部形势如何、竞争压力的大小、制度实施的环境是如何的以及是否获得社会广泛的支持等。汤志伟等人为缩小我国数据开放平台之间的数据使用差距,实现数据使用的社会和经济价值最大化,便依据TOE理论分析框架对我国上线的省级政府数据平台开展配置分析,研究出东部和中西部两种政府数据平台的利用模式。[1]曹海军等人利用TOE理论框架构建全新的“技术-组织-环境-数据”理论框架,分析区块链技术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中各要素的作用机制,优化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路径。
............................
二、数字政府背景下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的基本状况
(一)制度层面:为监督机制实施提供保障
政务数据是“数字中国”战略实施的基础性要素资源,而政务数据共享是能够有效利用数据赋能政府管理与业务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动力。但现阶段我国在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由于相关部门既受上级部门又受当地政府的管理,这使得相关部门自身权责体系不明确,同时由于使用者和数据拥有者之间供需关系不匹配等原因,造成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被搁置或者进程推进缓慢。而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等内容的规定,一方面方便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清楚自身的共享任务并高效率完成数据共享工作,能够保障政务共享秩序的规范;另一方面也对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监督提供了依据。为了大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开展,国家积极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开展的相关办法,为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除此之外各地方政府也基于共享的监督需求因地制宜的提出相关管理办法。
我国目前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建设高潮,统一归集和治理自己辖区内政务数据,现如今已有26个省级部门、257个市级部门以及355个县级部门建立政务数据平台。建立了涵盖国家、省、市、区四级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并且有各区域及各部门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归集了300多万条政务数据目录和2000多万个信息项,同时已经初步建成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对于政府部门充分利用数据信息资源以及避免数据资源重复收集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着手推动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等专题的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为政府履行自身职责提供重要的支撑,同时激发政府数据赋能政府数字化转型的热情。
................................
(二)管理层面:畅通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渠道
数据资源随着数字政府建设进程的推进,其总量呈现高速增加的趋势,数据资源总量大以及数据来源不一使得政务数据共享效率低下,阻碍数据资源的价值发挥。此外,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明显这使得政务数据在收集阶段存在盲区,很多信息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从而造成数据资源的重复收集,增加政务数据共享的工作量。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字政府的建设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并且随着数据资源的爆炸式增加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各地政府也纷纷建立大数据局来迎合数字政府实践发展和政务数据共享的需求。
而各地纷纷建立的政数局实则帮助政务数据共享解决因条块分割而造成共享难的问题,政数局实质上就是政务信息资源的储存库和中转站,为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提供渠道。通过对各地政数局建设情况的考察,不难发现我国对于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主动参与性都在加深,同时可以有效监督和督促各政府部门对于可共享的数据资源进行主动共享。并且随着机构改革进程的加快,各部门在进行数字改革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需得到政数局的批准,在资金使用上政数局也会积极主动进行常态化检查,从一定程度上对于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
三、个案分析:以数字政府背景下J省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为例 . 29
(一)J省数字政府建设进程 ...................... 29
(二)J省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的运行状况 ....................... 30
四、数字政府背景下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4
(一)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 34
(二)基于TOE理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成因分析 ............................. 39
五、数字政府背景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的对策建议 .......... 45
(一)提升监督技术支撑能力 .......................... 45
(二)提高监督机制的组织保障水平 ............................ 47
五、数字政府背景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监督技术支撑能力
MPA论文参考
对于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完备的项目工程,应该从多方面去考量如何提升监督的技术支撑能力。数字政府背景下,监督技术的应用便于提高监督效率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大信息技术使用力度
数字政府背景下,传统信息技术已经不能满足数据发展的需求。为了解决监督工作可溯源性差、监督行为滞后等难点,可以通过充分了利用新的信息技术来破解发展困境。
提升区块链技术使用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指出要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积极推动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发展来完善监督机制。对于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最大难题在于数据资源确权的问题,而区块链相较于传统信息技术来说是一种以去中心、可溯源且不可篡改数据等特征的信息技术,这为数据监督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撑。在数据采集阶段,由于各业务部门之间数据标准不一使得收集的数据冗杂繁多,这不利于后续数据的储存和利用,而区块链技术可以依据制定好的规范标准能够开展自动化数据收集,提高政务数据共享的效率和质量,而且其块链式的结构可以将数据按照时间顺序进行链接以此来实现数据资源的可溯源性,为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同时其分布式储存技术不存在中心服务器,并且采用非对称式的加密算法,更能保障数据不被随意篡改,确保政务数据共享的安全。区块技术的使用可以有效解决政务数据共享的监督难题,并且推动监督机制的可持续性发展。
..............................
结论
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国家对于数字政府建设的相关问题就开始进行研究,实践和理论研究都相对成熟,而我国研究起步阶段相对较晚,十九届四中全会上首次将数字政府建设上升到国家政策方针层面,各地政府也是积极配合国家政策开展相关建设行动。学术界对于数字政府建设的研究也随着实践进程的推进而逐渐深入,从研究内容上来看多是对于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数据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价值的发挥和有效利用率成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而数据资源现阶段的流通和利用并未达到预想的效果,并且在数据有效利用时如何能够保障数据资源的质量以及所归集到的数据能够实现更好的供需匹配这与监督机制的运行有着紧密的联系。本文就是基于数字政府的背景对于数据资源共享过程中监督机制运行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以J省政数局的实际调研情况为基础,对政务数据共享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政务数据共享能够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整体运行。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从技术、组织和环境三个层面进行原因分析,为政务数据监督机制的运行路径提供良好的思考角度。但由于国内研究多集中在政务数据共享存在的问题上,对于监督机制的研究相对较少,所以本文基于的理论和框架的普适性还有待进一步深究,并且相关对策建议多是从整体层面而入手,其可操作性和实践效果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完善和验证。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