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海外军事基地相关的国际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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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22132 论文编号:sb201308071333027302 日期:2013-08-07 来源:硕博论文网

绪论

 
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海外军事基地在国家安全战略方面就扮演着重要角色。到了殖民时代,无论是开创大航海时代的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还是造就了日不落帝国的不列颠以及作为后起之秀的美国,海外军事基地均伴随着列强的坚船利炮的强权政策,出现在各条主要的航海线路上。随着 20 世纪上半页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且在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日益高涨,英、法等老牌殖民强国实力锐减,导致其拥有海外军事基地的数量迅速减少,而美国则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建立海外军事基地,苏联也紧随其后,在中东欧、蒙古国、也门、埃及、叙利亚、利比亚、阿富汗、古巴、越南等国也曾建立永久性军事基地。
“冷战”时期,这些星罗棋布、大大小小的军事基地曾一度勾勒出双方一条泾渭分明的“三八线”,这种局势直到冷战结束后才有所改观。然时至今日,它依然是大国追逐地缘政治利益、实现外交政策、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各国间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交往的日益加深和密切,尤其是现代国际法中对于战争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编纂,使得一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活动从此得到了国际法的规制。从近几十年的实际变化来看,它已经不再仅仅被定格为部分大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产物,其在维护海上航行通道安全、反恐、惩治海盗、联合国维和行动以及在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时的人道主义救助行动等方面都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意义。 维护海上战略通道安全、保障各国之间贸易与物流畅通,需要加强在联合国主导下的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以及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但在当今,国际间有关维护海上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并不完善且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因种种原因尚不成熟的前提下,各贸易大国采取自我防范措施当然成为必然的、正当的选择。
我国作为目前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且对外贸易依存度已高达 60%,大量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对外出口的制成品需要海上贸易运输来完成,需要穿梭与包括亚丁湾海域、索马里海域、马六甲海峡等海盗、海上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横行的区域,极大的威胁了我国海上运输航道安全。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在亚丁湾海域等地区派驻军舰以护卫我国商船的通行安全,但相较于我国庞大的远洋商队来说,力量仍旧是杯水车薪。与此不同的是,美、英、法、俄等拥有着众多海外军事基地的国家情况则恰恰相反。因此,认真总结西方国家在从事设立海外军事基地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和教训,无疑对我国尝试设立海外军事基地的活动有着重要的示范和指导意义。
 
第一章 海外军事基地概述
军事基地作为一国武装部队遂行作战、训练任务的重要依托,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和意义。在和平时期,它不仅为一国的军事组织及其人员提供生活居所和武器装备储藏、维修的场所,而且也为驻扎在其中的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便利。在战争年代,军事基地的存在,一方面可以为前方的作战部队提供充分而又及时的后勤补给、情报收集及伤员救治等方面的方便;另一方面,交战一方也正是得益于军事基地的存在所提供的更为持久、低廉的后勤保障费用,才有效的提高了自身长期作战的实力和效能,从而致敌方陷于更为被动的斗争态势中。 第一节  海外军事基地的发展简史 通常来说,海外军事基地的发展是随着人类经济贸易活动的不断扩大、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一些超强国家或国家联盟实力的全球扩张行为而演变的,而且一国拥有海外军事基地的多少、大小也是由一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国家实力、发展目标、战略企图等方面所决定的。回顾其不断发展的历史可知,其发展阶段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据点时代 至少从古代到公元 1500 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以前,东西半球之间仍处于分散、孤立的状态,彼此交往活动依然很少。在此期间,一些区域内的临海强国之间所发生的军事斗争行为中就有借助其设在同盟国家内的海外军事基地以打击敌人的范例。只是在这时期内,有关海外军事基地的运用多具有使用时间及设立上的短期性、基地构造简单以及利用效率低等特点。例如,早在古希腊时期,希腊城邦之间基于不同目的彼此之间所发生的战争行为中就有有关海外军事基地的使用。
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雅典城邦利用斯巴达人海上力量微弱的劣势,发挥自己海上强国的优势,充分利用其海外的军事补给点的海军力量,不断袭扰斯巴达人及其领导下的伯罗奔尼撒联盟的城市和港口,使战争一度陷入僵持状态,最终,斯巴达人是因得到了波斯人的帮助组建了一支足够强大的海军力量才得以在赫勒斯海峡羊河口彻底击垮雅典海军并结束了这场持续了近三十年的战争。 
最初的方法不过是靠在一两个据点留驻极少的巡逻队、年年派出远征队去从事贸易或劫掠,但后来随着殖民国家争相竞争活动的加剧,各殖民帝国开始加紧在自己占有的地区建造碉堡、军港等军事设施以增强其控制力,毫无疑问,正是由于这些据点的存在才极大的支撑了这些殖民国家的海外霸权。比如,最早进行海外殖民活动的葡萄牙,为了达到独占印度洋和西南太平洋地区的目的,他们制定计划,侵占亚丁湾以控制红海的入口,侵占霍尔木兹以控制波斯湾的入口,侵占果阿作为东方殖民帝国的首都,侵占马六甲以拦截太平洋、印度洋两大洋的通道。同时在东非、阿拉伯、印度东西两岸、锡兰、印度支那半岛、马来半岛以及东南亚的群岛上建立次级据点①,形成一长串基地锁链作为维持其殖民统治的根基。紧跟其后的西班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等国也不甘示弱,经过一番血雨腥风之后,英国得以凭借其强大的国家实力成就了自己“日不落帝国”的全球霸主地位,但这种优势却被后来居上的德国、俄国以及美国、日本等国家所日益改变。 
 
第二章  与海外军事基地有关的国际法律问题概述 .......... 15 
第一节  以设立军事基地为目的所签订的条约的有效性分析 ................. 15 
第二节  海外军事基地的主权地位类型及弱化主权冲突的原则分析 .............. 18 
第三节  海外军事基地内军事活动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类型及其解决途径分析 ............ 19 
第三章  实证分析——以“美军士兵贝尔斯屠杀阿富汗平民案”为例 ................. 23 
第四章  中国利用海外军事基地的历史和现状 ............... 26
第一节  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对于海外军事基地的实践 .................. 26 
第二节  中国建立海外军事基地的必要性及其阻碍因素分析 ................... 31 
第三节  在国际法律框架下,中国谋求海外军事基地的可行方法分析 ............. 34
 
结语 
虽然从目前的国际法实践来看,与海外军事基地有关的国际法律问题大多发生在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外交关系之中且问题的处置并非都是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的,但随着国际社会对于海外军事基地在解决非传统安全问题方面的优势的不断认可并达成共识,寻求建立基于多边外交关系基础上的且受国际集体安全合作机制约束的军事基地的设想,并非没有实现的可能。
因为这不仅可以促进民族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而且也可以有效遏制大国肆意在国际社会中寻求单边地缘政治利益、加剧地区间紧张局势、危害世界和平和稳定的活动。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国家,自建国以来,一直奉行“积极防御”的国防政策,坚持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其发展外交关系的基本原则,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种旨在以“维护国际间和平与安全”为己任的国际组织开展活动并获得国际社会的一致好评。
尽管近代以来,中国也曾饱受西方殖民活动之辱,也曾遭遇过亡国灭种的绝境,崛起中的中国并没有因为自身实力的增强便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睚眦报复。随着近年来,中国海外利益的不断扩大,积极寻求通过双边及多边外交手段获取海外军事补给点以维护我国远洋商队的运输安全也在情理之中,理应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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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杨军 王秋彤:《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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