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的形成演变及其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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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75655 论文编号:sb2025030815070753145 日期:2025-03-20 来源:硕博论文网

本文是一篇建筑论文,本文借鉴权力空间理论构建了“权力—制度—社会—空间”的分析框架,对不同历史时期聚落的权力空间、制度空间、社会空间、聚落空间演变的变迁过程分别进行了梳理,并通过四者之间的层级推动关系分析了呼和浩特传统聚落形成与演变的动力机制。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1.1.1课题来源
本文课题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藏传佛教影响下的内蒙古传统聚落形成与变迁研究(项目批准号:51968055)、基于整体保护的内蒙古藏传佛教建筑遗产价值体系构建(项目批准号:51668049)、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呼和浩特召庙建筑形制的演变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22QN05018)。
1.1.2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1)国家对传统聚落保护的重视
随着时代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对宜居环境的迫切需求,目前国家已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建设十分重视,学界对传统聚落的研究也已成为热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的第七条意见——“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出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因此目前对传统村落进行形成与发展演变的历史研究从而为村落的保护建设工作提供一定借鉴是十分必要且有意义的。
(2)对内蒙古传统聚落研究的补充
明清时期的内蒙古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迁过程,蒙古部族从游牧到定居,同时还伴随着宗教传播、移民涌入、商业发展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使内蒙古的聚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目前课题组对藏传佛教影响下的传统聚落、王府聚落、盐路聚落、商业聚落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对受多元综合社会因素影响下所形成的多元综合型聚落,如呼和浩特还未进行研究,因此对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的空间演变与形成机制研究对于内蒙古地区的聚落研究具有补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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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对象及研究范围
1.2.1研究对象的选取
明清时期,呼和浩特地处蒙汉边界,为军事争夺的要地,同时也是宗教传播和商贸发展的重要交通节点,清政府对其的管控方式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其城镇空间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在内蒙古传统聚落中极具代表性。所以本文以呼和浩特传统聚落为整体研究对象,并对其空间的形成与演变及其动力机制进行深入研究。
1.2.2研究范围的界定
(1)时间范围
研究的时间范围为明清时期,即明朝中后期至清朝末年,具体时间为明隆庆五年(1572年)归化城开始建立至1911年清朝灭亡前。
(2)地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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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地理范围为明清时期呼和浩特所属的土默特地区,具体包括今天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内土默特右旗及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武川五县(图1-1)。具体空间演变层面的研究分析仅涉及今呼和浩特市的城区部分,即明清时期被称为归化城、绥远城的空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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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相关研究基础
2.1相关理论基础
2.1.1权力空间理论的提出与内涵
权力空间理论是由社会空间理论发展而来,是从权力视角剖析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该理论由法国社会学家福柯所提出,其理论著作涵盖了哲学、社会学、历史学以及文学理论等,研究内容主要从犯罪、疾病、权力等角度研究了心理学、临床医学、精神病学、现代刑法制度等。而在福柯的诸多理论思想中,他所阐述的权力空间理论对于建筑学是最有影响力的。需要注意的是,福柯理论中所阐述的权力不仅是指较为直接的权力,如国家、政府机构等固有的权力,更多的是指策略、技术、经济乃至理性所造成的权力,即塑造人的“规训权力”。福柯认为,权力空间作为一种普遍的强意志的力量,存在并作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对于现实世界来说,权力存在于学校、军队、监狱等空间中,此外同样存在于意识形态、文化习俗、科学技术、宗教信仰等层级中。具体可从以下两个角度阐述这一理论:
首先为权力与知识、制度的关系。福柯认为,在西方传统的运作机制中始终贯彻着权力的运作,所以他在系谱学的研究中,便揭示了权力机制与知识之间的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具体而言,福柯在其著作《规训与惩罚》一书中,阐述了一种现代社会中所存在的新型权力—知识共生结构的观念:权力产生于知识,知识也可以转化为权力,权力通过知识改变服从于它的人,从而塑造出适合权力使用的“驯顺的肉体”。“我们应该承认,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68]为此福柯认为,人类在知识结构中追求统一规律的过程与在权力结构中追求行为规范化的过程是同步的,且整个现代社会的组织基本建立在前述这种共生结构的基础之上。对于知识与制度的关系来说,制度是知识可视化的表现,是由知识所塑造而形成的。由此可见,知识是被权力建构的,权力渗透于社会的一切关系结构中,知识成为权力运作的媒介和支撑,而制度正是知识权力化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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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呼和浩特传统聚落内归化城区域现状调查
呼和浩特传统聚落自明中后期开始建立到清末的历史长河发展中经历了不断地演变,最终空间主体由明隆庆六年(1572)所建立的归化城和乾隆二年(1737)所建立的绥远城组成,成为内蒙古乃至全中国范围内一种极其特殊的聚落空间组成形式。本节及下一节对呼和浩特传统聚落中的两个组成空间——归化城、绥远城的城市遗存现状进行调查,以了解呼和浩特传统聚落在长达四百多年的演变中留下了什么样的痕迹。
自呼和浩特建城以来,经过一系列的发展,该地区已拥有四个市辖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四个县(武川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和一个旗(土默特左旗)(图2-3),而本章所要调查的研究对象为呼和浩特的发展源头——位于今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内的呼和浩特传统聚落旧址,即归化与绥远二城的旧址(图2-4)。
2.2.1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
(1)调查内容
本节对归化城的空间发展概况分别进行文献调查和现状调查。文献调查方面,对归化城的历史建城沿革,明清时期归化城的建城历史背景和空间组成概况进行文献查阅,为现状调查提供文献基础。现状调查方面,分别从城市空间布局、街巷组织、节点建筑三方面对今呼和浩特市内原先的归化城所占区域的历史遗留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具体调查内容为:通过对呼和浩特传统聚落内归化城的历史地图与现状地图进行比对,确定归化城在如今呼和浩特市内的空间区域和边界;在前述对明清时期归化城空间组成概况的文献调查基础上,对当今呼和浩特市内归化城空间区域进行卫星地图对照和实地调查,对其城市空间布局、街巷组织肌理的现状进行梳理,对哪些历史建筑被保存下来进行摸底,并对主要街道、节点建筑的现状进行归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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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权力自治时期的表征与王城空间的营建...........................65
3.1权力自治时期的制度空间..................................65
3.1.1延续万户制度..............................65
3.1.2部落首领意志为主导的政策................................65
第四章权力博弈时期的表征与召城空间的叠加.......................77
4.1权力博弈时期的制度空间.......................77
4.1.1盟旗都统制的建立..................................77
4.1.2对宗教的优待政策为主导..................................77
第五章权力垄断时期的表征与买卖城的叠加和绥远城的植入...............................89
5.1权力垄断时期的制度空间.................................89
5.1.1八旗驻防制与道厅制并存的社会制度..........................89
5.1.2对移民、贸易的支持政策为主导..................................................89
第六章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空间演变的动力机制
6.1权力统治主体的变迁
6.1.1受明朝廷约束到受清政府完全管辖
呼和浩特传统聚落形成于明中后期,其发展跨越了明清两个时期,由于呼和浩特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具有极强的军事意义,所以在这种统治者发生转换的时代背景下,必定会对其聚落本身的社会发展造成很大影响。
据前述三个章节所分析,土默特地区的权力统治者变迁整体经历了阿勒坦汗带领土默特部占据丰州地区、阿勒坦汗所统领的蒙古右翼部落与明朝廷达成议和、后金攻占归化城三个关键节点。其中土默特与明朝廷达成议和后,由于明蒙长久以来的战争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战争实力差距,明统治阶级的权力并未深入其聚落内部,只是通过互市开放与否而牵制,所以这一时期土默特部落并未直接受明朝廷管辖,则其聚落实际统治者并不是明政府,而是明朝廷授予土默特部落的首领——阿勒坦汗家族统领者称号的顺义王。后金攻占土默特地区后,土默特部落的实力已远不如阿勒坦汗所在的时期,且随着清朝统治者对蒙古地区不断地征服、对蒙古地区治理策略的重视,土默特部落已逐渐完全受清政府所管辖。
综上,土默特部落的实际统治者经历了从汗王—顺义王—清政府的转变,管控方式整体经历了受明朝廷的约束到受清政府完全管控的形式。

建筑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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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展望
1.主要研究结论
明清时期,呼和浩特传统聚落作为内蒙古地区传统聚落的典型代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为探究其聚落空间演变的深层因素,本篇论文借鉴权力空间理论构建了“权力—制度—社会—空间”的分析框架,对呼和浩特传统聚落不同时期在制度以及社会空间方面的表征以及对应物质空间的特征进行了分期论述,进而通过其互动关系总结了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空间演变的动力机制。所以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两点:
(1)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的动态演变历程
本文选取明中后期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的雏形——归化王城开始建立的时间到清末时期,根据不同时期呼和浩特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对其权力的管控形式不同而将其聚落的发展分为了三个阶段:
一为权力自治时期(1572-1635),这一时期的权力管控方式为蒙古王公贵族主导的权力自治形式,部落的实际统治者为被明朝廷封为顺义王的阿勒坦汗及其后裔,所以部落的社会制度、统治政策、组织结构都体现了以部落首领意志为主导、体现蒙古王公贵族为尊的特点。社会空间也呈现以蒙古族民众为主导的人口结构、蒙古王公贵族为主导阶层、蒙古传统的游牧生产方式为主的特征。聚落空间方面,这一时期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的雏形——归化王城开始形成,其城市的布局特征主要以游牧民族传统的营造方式为主,中原建筑形制只是作为部分植入,城市职能也主要为军事防御。
二为权力博弈时期(1636-1736),这一时期的权力管控形式呈现出以宗教喇嘛为主导的权力博弈形式。制度层面,社会制度为与蒙古王公贵族权力过渡所形成的产物——盟旗都统制,政策主要为对宗教的诸多优待政策以及根据社会发展对移民与贸易政策的不断松弛,组织结构为理藩院管控下对蒙民与喇嘛分别管治的两套体系。社会层面,由于宗教的优待使得喇嘛及所属沙毕纳尔占据蒙古族人口的比例大幅增多,宗教喇嘛权力的过大也使其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阶层,同时在清政府的一定支持下,汉族移民的部分迁入使得这一地区的农耕和商业贸易生产方式开始萌芽发展。聚落空间层面,呼和浩特传统聚落的第二层空间结构——召城空间在王城空间的基础上叠加形成,城市的职能也由军事防御转变为宗教传播。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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